昨晚,#葫芦娃的公司告了时代峰峻#冲上热搜,不少看着《葫芦兄弟》长大的人第一反应是"连葫芦娃都看不下去了"。但评论区很快吵成一团:有人说是艺人cos葫芦娃惹的祸,有人说8月26号开庭,有人说是9月26号,还有人说是10月。
我把微博、小红书的相关帖子翻了一遍做交叉比对。先说结论:事是真的,但只有两起;网传的几个版本,一半以上没有司法文书支撑。下面把事实、谣言和值得关注的点拆开讲。

已经判了的那起:一段音乐会素材,判赔5000元
这一起的信息链最清楚,多个信源相互印证:2024年"TF家族新春音乐会"上,时代峰峻未经许可,把《葫芦兄弟》动画片段用作舞台背景素材。微博《葫芦兄弟》的著作权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也就是网友说的"葫芦娃的公司"——随后提起诉讼。
今年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判令时代峰峻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5000元,驳回上美影的其他诉讼请求。微博
两个细节值得注意:
第一,“就拿一小段动画当背景"也算侵权。商业场合、公开传播、未经许可,凑齐这三点就进了风险区。很多人以为"舞台背景嘛,就放几秒钟”,这个想法在法院不成立。
第二,判赔5000元,不是版权方心软。著作权赔偿按"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法定赔偿"的顺序算,一段舞台背景素材,既难证明具体损失,也很难把演唱会票房分摊进去,最后只能在法定赔偿里酌定。这类"轻度使用"判几千块是常态,这起案子的意义不在钱,而在给"这种用法算侵权"立了个案。
刚立案的那起:索赔250万,但不少细节要打个问号
这才是昨晚热搜真正炸开的原因,也是信息最浑的一起。
多个微博帖相互印证的说法是:上美影主张,时代峰峻参与出品的动画电影《哪吒与敖丙》中,未经授权使用了《葫芦兄弟》的"葫芦娃"形象和《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形象,诉求停止侵权、合计索赔250万元。微博按这批帖子的说法,案件已于今年8月13日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被告还包括上海可信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深海十月传媒有限公司等。
但有三个地方必须说清楚。其一,截至目前,所谓"葫芦娃公司起诉时代峰峻"一事尚无权威司法文书或官方公告证实。微博上美影和时代峰峻双方也都还没公开回应。其二,"《哪吒与敖丙》是2025年上映、时代峰峻主投主控"这一说法,目前只能在昨晚集中出现的一批帖子里找到,公开渠道查不到这部电影的独立信息。其三,开庭时间至少流传着三个版本——8月26日、9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10月(上海杨浦)——它们分别指向不同案件和不同说法,不能混着信。
也就是说:新案立案这事可信度较高,但具体金额、开庭时间、影片细节,都得等开庭之后再看。
三个谣言版本,昨晚刷到的别当真
版本一:“艺人cos葫芦娃被起诉”。这是热搜里声量最大的版本,但相关梳理也承认,该说法暂未得到案件文书佐证,属于网友衍生。微博版本二:“起诉的是某成员粉丝名、应援元素和售卖周边”,网传版本甚至给出了8月26日开庭的细节,但只有单一来源,同样没见到佐证。微博版本三:把时代峰峻最近的其他纠纷一锅端——网上还在传它涉及F1商标索赔,金额一路传到15.5亿,但这事本身同样没有权威结论。微博"祸不单行"可以理解,但吃瓜别把不同案子搅在一起。
为什么谣言能跑这么快?说白了:词条里挂着"葫芦娃",场上吵架的却大多是饭圈,没几个人真去看法院的文书。饭圈吵架不产事实核查,只产立场。
上美影不是第一次这么硬气
如果你觉得葫芦娃是突然开始较真,其实不是。
2020年,上美影打过一场标志性官司,业内人称"葫芦娃诉福禄娃":动画《十万个冷笑话·福禄篇》及同名手游被认定大量借用《葫芦兄弟》的人物形象,历经上海杨浦法院一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最终被判停止侵权、赔偿50万元。微博微博

而今年正好是《葫芦兄弟》播出40周年。一直盯着这个IP的人会发现,上美影最近在同时做两件事:一手做生意,汉堡王、《第五人格》、各种盲盒联名排着队来,40岁的葫芦娃商业上正当红。小红书一手清门户,不管你是顶流经纪公司还是手游公司,没授权就用,一律告。
一手卖正版,一手打盗版——这才是2026年经典IP运营的真实样子。
对我们普通看客,这件事意味着什么
最后拉回我们自己的视角:
以后买葫芦周边,先看授权。上美影维权收紧,意味着官方授权体系(上美影及其IP运营公司上影元)会越来越成为周边价值的判断标准。没有授权的"致敬款"“怀旧款”,下架风险越来越高,收藏价值也得打问号。
“联名"不等于"授权”。昨晚有人翻出各种晚会、物料里的葫芦娃cos合集,是否侵权要看具体场景和授权情况,别急着转发当"侵权实锤"。
值得蹲的后续:电影形象案的开庭时间、双方的正式回应,以及下半年上美影的联名动作。有正式文书或公告出来,这篇会再来更新。

40年前,七个葫芦救爷爷;40年后,爷爷开始用官司救七个葫芦。
昨晚的热搜,你第一眼看信了哪个版本?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