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完醉酒朋友别开车就走,几分钟后朋友身亡,男子被判赔9.5万

2026-03-01 14:21:29 0点赞 0收藏 0评论

刷到个事儿,越看越让人唏嘘,也给所有爱喝酒的人提了个大醒——浙江宁海一名男子陈某,和朋友张某喝酒唱歌到凌晨,散场后陈某口头劝张某别开车,还建议他睡自己车里或工作室,张某嘴上答应,结果陈某一走,张某就开车上路,短短9分钟后就出了车祸,车辆自燃,张某当场身亡。最后张某家属把陈某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陈某赔偿95898.5元,差不多9.5万,网友看完都吵翻了,有人说“太冤了,都劝过了还赔”,也有人说“判得对,光劝不拦等于没劝”

劝完醉酒朋友别开车就走,几分钟后朋友身亡,男子被判赔9.5万

有裁判文书可查。2025年4月9号晚上,张某和陈某等人相约喝酒唱歌,一直玩到第二天凌晨。散场后,张某坐陈某的车,由代驾送到陈某的工作室附近,张某的车也停在那。路上陈某就问张某接下来打算干嘛,张某说想自己开车找个浴室休息,陈某当时就劝他别开,让他要么睡自己车里,要么睡工作室,张某当时应了句“好的”。陈某以为他真的听进去了,就自己离开了,可监控显示,凌晨3点3分张某就开车驶离,3点12分就以102km/h的速度(该路段限速80km/h)撞上警示桩和道路指示牌,车辆自燃,张某当场死亡。后来陈某说,自己离开后还打了个18秒的电话再提醒,可还是没拦住。

劝完醉酒朋友别开车就走,几分钟后朋友身亡,男子被判赔9.5万

很多人觉得陈某冤,核心是觉得“我都劝过了,他自己要开,凭什么我赔”,但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说,这里有个关键概念——“共同饮酒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简单说,一起喝酒不是单纯的情谊行为,只要一起喝了,就因为这个“先行行为”,产生了照顾对方、防止对方发生危险的义务,这个义务不是口头劝一句就完事的,得落到实际行动上。法院一审认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7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辨认和控制能力大幅下降,陈某明明知道这些,也知道张某有开车的想法,却只做了口头提醒,没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比如扣下张某的车钥匙、帮他叫代驾、联系他的家人来接,或者干脆陪着他直到他安全安置,所以陈某没尽到完整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得承担赔偿责任。

劝完醉酒朋友别开车就走,几分钟后朋友身亡,男子被判赔9.5万

可能有人还是不理解,那到底什么样的劝阻才算“有效”?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条文,但从近年的司法实践来看,“口头劝阻”只是底线,不是终点。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说过,同饮者的义务不是阻止喝酒,而是阻止危险,当对方醉酒后想做酒驾这种危险行为时,不能放任不管。比如江苏有个案例,同饮者口头劝醉酒朋友别去游泳,结果朋友还是去了,不幸溺亡,同饮者因为没采取扣留衣物、强制带离等措施,被判担责20%;还有海口的一个案例,共饮人仅口头提醒醉酒者别开车,没做其他措施,最后被判赔偿2.3万。这些案例都说明,光说不做,不算尽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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