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在等待个人征信系统的改革
2005年8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的联网运行,标志着我国个人征信体系正式迈入规范化时代,这一年也因此被称为“个人征信元年”。次年1月,该系统正式投入运营。

可以说,二十年前,绝大多数中国人的信用记录几乎是一片空白。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征信系统持续完善。截至2015年,系统已收录8.7亿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其中3.7亿人存在信贷记录。如果说2005是个人征信的起点,那么2015年则堪称全民借贷与理财的爆发之年。那一年,互联网金融迎来高速发展,普通人只需在手机上下载一个App,上传身份证照片和手机号,就能轻松借款或购买理财产品。
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这是一场“借钱如此容易”的狂欢。而中老年群体也没有置身事外,他们同样热衷于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早期不少产品年化收益率超过10%,远高于传统银行。然而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不少人只盯着利息,却忽略了对方可能瞄准的是他们的本金。随后几年,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接连暴雷,导致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

年轻人的处境同样艰难。俗话说“出来借,总是要还的”。如今不少80后、90后仍在为当年的冲动借贷买单。更严峻的是,由于征信记录受损,他们如今难以获得新的贷款,生活陷入被动。
有观点认为,个人征信报告中的金融记录应仅限于银行体系内的业务,如房贷和信用卡信息,而不应纳入各类网络贷款及其他民间借贷记录。理由是,这些机构多为民营,而征信系统由央行背书,二者在性质和层级上并不匹配。将网贷记录纳入央行征信,可能影响系统的稳定与权威。
目前究竟有多少人征信存在不良记录?虽然没有确切数据,但数量估计不少。一个明显的迹象是,尽管银行贷款利率不断下调,申请人数却未明显上升。究其原因,并非人们没有贷款意愿,而是很多人的征信状况已不符合银行审批要求。

还有一部分用户因网贷蒙受“冤枉”影响——即便只是被机构查询了一次征信,记录也会留在报告中,这种做法确实值得商榷。按照现行规定,不良记录需在结清欠款五年后才能清除。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不少声音呼吁这一期限能否缩短至一年。正如北京、上海等地已适时调整购房政策,征信体系也应与时俱进,作出更符合现实需要的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