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很多人小时候就纳闷过的问题,在B站和知乎上又火了:高俅权倾朝野,为什么杀不了一个林冲?整部《水浒》里当官的几乎都是坏人,怎么偏偏开封府尹敢保林冲,他就不怕得罪高太尉?哔哩哔哩
这个问题热度不小。8月13日,B站一条视频把这个疑问直接打在了标题上:为什么开封府尹敢保下林冲,不怕得罪高俅吗。哔哩哔哩仅仅三天,这条视频播放量就跑到2.1万,点赞795,两天后评论区还在为这个官职吵;知乎上同一个问题的回答里,有一条播放量超过946万,7月底还有人开新问题、写新文章。我把高赞回答和评论区全翻了一遍,结论是:网上声量最大的两个答案,其实都有问题,先说错在哪。
流传最广的答案是:开封府尹是亲王才能当的官。赵光义当过,赵廷美当过,赵恒也当过,全是储备皇帝,一个高俅算什么。
这个说法对了一半。北宋前期,开封府尹确实只由亲王、储君担任,前后只有四任:赵光义从建隆二年干到开宝九年,一直干到自己当皇帝;赵廷美接任,后来被一撸到底;赵元僖卒于任上;赵元侃——也就是后来的宋真宗——即位前也在任上。知乎这个职位当时确实算半个"储君岗",高俅这种人当然惹不起。
问题在于,林冲案发的时候,这个官制已经改了。崇宁三年(1104年),蔡京奏请罢掉权知开封府,改设府牧一员、府尹一员,牧由皇子兼任,府尹改用文臣,班位在六曹尚书之下、侍郎之上。小说里林冲被陷害的故事发生在徽宗朝,这时候的开封府尹已经不是亲王,而是高级文官。拿"亲王光环"解释林冲的案子,时间对不上。
另一个常见答案:府尹该不会是包拯吧?这就错了两处。第一,包拯的官职是"权知开封府事",也就是实际主持开封府事务的长官,不是府尹;第二,包拯是仁宗朝的人,比徽宗朝早了半个多世纪,根本赶不上。B站评论区里好几层楼都在纠正这一点,可见误解之普遍。

那府尹驳回高俅,到底靠的是什么?把几篇高播放回答和原文对完,大致是三张牌。
第一张是官制的牌。高俅的殿前司都指挥使确实是高级武职,但开封府的审判权不归他管,两边没有隶属关系。而北宋崇文抑武,改制后的开封府尹是"在六曹尚书之下、侍郎之上"的文臣要职,离执政只差一步。给个参照:改制前的权知开封府,与御史中丞、翰林学士、三司使并称"四入头",北宋做过权知开封府的人里,有42%最后位登宰执。这样一个前途金贵的文官,凭什么对一个踢球上位的武官俯首帖耳。

第二张牌,是一个小人物:开封府当案孔目孙定。这人外号"孙佛儿",平生只要周全人。高俅给林冲按的罪名是"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还吩咐府尹好生推问、勘理明白处决,就是要死刑。知乎专栏
孙定把"故入"改成"误入",又给出一个折中方案:脊杖二十,刺配沧州。最狠的是他那句话,他问府尹:这南衙开封府,到底是朝廷的,还是高太尉家的?意思是,你按太尉的意思定罪,这个衙门就成了高家的私设公堂,丢的是你府尹的脸。所以府尹保的不是林冲,是自己衙门的独立性。知乎
第三张牌是案件本身。这案子根本经不起查:林冲是被两个承局赚进去的,刀是自己花钱在街上买的,“杀害本官"从何谈起?真按高俅的意思"勘理明白”,翻出来担责任的是开封府。高俅自己也心虚,原文写他"情知理短,又碍府尹,只得准了"——十个字,把权臣的边界写得明明白白。知乎专栏
还有一种解读可以留着参考:有答主按时间推算,林冲案时的开封府尹大概率是蔡京提拔上来的李孝寿。徽宗朝不少开封府尹都是蔡京一系,而蔡京和高俅并不总穿一条裤子,府尹自然更没必要给高俅面子。
但我最想说的其实是后文:这是体制最后一次保住林冲的命。
开封府把死刑改成了刺配,高俅却没打算收手。体制内杀不掉,就在体制外杀——买通解差董超、薛霸,要在沧州路上的野猪林结果他。若不是鲁智深的禅杖飞出来,林冲就死在发配路上了,后面再没有风雪山神庙。把这一串连起来看才明白:开封府尹把死刑改成发配,不是谁心善,而是从林冲出那个大堂起,他的生死就不再归王法管,而是归谁的胆子大管。成年人读这段才懂什么叫"逼上梁山"——不是林冲不够硬,是离开开封府之后,这世上再没有一个地方能护得住他。
最后放三个冷知识,下次聊《水浒》用得上:
第一,包拯从没当过开封府尹,他当的是权知开封府事。
第二,北宋一百多年里只有四任开封府尹,三个后来当了皇帝,一个死在任上。
第三,开封府在《水浒》里判案一向不重,杨志杀了泼皮牛二,全城百姓替他求情,最后也只是刺配大名府。整个东京汴梁,开封府大概是普通人唯一还能讲理的地方。

想继续深挖的话,知乎那个问题还在持续更新,B站视频的评论区也值得翻——真正的水浒迷,都在里面吵宋朝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