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必须一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无论解决中午在公司的吃饭问题、还是晚上回家懒得做饭时,叫份外卖如今已经成为一种极其普遍的方式。网络餐饮服务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显然也存在着不少饮食安全和卫生隐患。此前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办法,这也给了一些不良商家以可乘之机,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做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订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首先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不得超出范围经营。”也就是说,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要在自己拥有实体门店加工操作区内制作和加工食品,不可以将订单委托给其他食品经营者进行加工制作。此外,网售餐饮食品应与实体店销售的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如果经查有严重违法行为,经通知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立即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在送餐这一重要环节上,《办法》规定,送餐人员应经过培训和管理,在送餐过程中要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要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同时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
此外,《办法》还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食药监总局也会定期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