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澄清:与华为“τ定律”无关,固态电池未量产,2025年氢能收入仅8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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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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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澄清# ,#雄韬股份回应大A仅此一韬#】5月27日,雄韬股份(002733)股价盘中最高冲抵35元/股,近四个交易日累计最大涨幅超过38%。27日晚间该公司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称,近期,公司关注到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及部分自媒体陆续发布、传播针对本公司的多篇不实言论,主要内容包括:2026年5月26日网传称“大A仅此一韬”,5月25日,华为公司发表了韬(τ)定律,提出以“时间(τ)缩微”替代“几何缩微”;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及部分自媒体将公司定位为“AI 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的表述,市场进一步延伸至“微软独家供应商”“英伟达电源供应商”等叙事。对此雄韬股份澄清称,公司未与华为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华为公司发布的韬(τ)定律相关概念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此外,公司不属于“AI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对于单个的数据中心或算力中心项目来说,电源系统只占该数据中心或算力中心总投资的5%—10%,属于算力产业链配套支撑环节。公司也不存在AI芯片、AI服务器、算力调度平台、算力算法等核心算力基础设施研发、生产与运营业务,未涉足AI算力核心硬件、核心算力服务等领域,公司并非行业定义的AI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关于市场进一步延伸至“微软独家供应商”“英伟达电源供应商”等叙事,雄韬股份也表示,有投资者于2025年1月15日在互动易提问,公司回复:公司与华为、字节、英伟达、微软暂无合作。截至目前,公司与上述客户(华为、字节、英伟达、微软)也未开展业务合作。短期内,公司也不会与上述客户开展业务合作。除AI算力概念外,雄韬股份也对氢能、电池业务情况做了澄清。该公司表示,公司氢能业务仍处于商业化早期阶段,公司2025年氢能板块收入为869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很小。基于当前氢能行业基础设施尚不完善、产业成本偏高、技术快速迭代的行业现状,公司终止了部分氢能募投项目。短期内,氢能业务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此外,公司目前对固态电池在研发阶段,没有进入量产阶段,未形成销售收入。短期内,固态电池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参股无锡盘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股份25.83%,其主要生产钠离子电池,无锡盘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销售收入为4042万元,净利润为亏损3928万元,故钠离子电池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很小。短期内,钠离子电池也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雄韬股份在公告中郑重提示,部分网络不实传闻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判断、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博取流量或操纵市场。请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切勿轻信和转发各类未经证实的网络传闻。(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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