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汽车宣传海报擅用歼-20遭中航工业发函 涉军机形象商业授权争议待解
近日,理想汽车因在长春航空展期间发布主题宣传内容时使用军事装备形象陷入争议。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以下简称“中航工业”)公开声明称,理想汽车未获授权使用歼-20、歼-10、空警-500等军机型号形象进行商业宣传,已通过正式函件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致歉。
根据中航工业披露的信息,9月20日其向理想汽车发送的质询函中明确指出,相关军机形象的注册、维权及授权均由中航工业品牌中心统一管理,而长春航空展服务供应商并不具备授权权限。这意味着理想汽车提出的"与航展服务供应商确认过授权"的说法不具法律效力。中航工业相关人员特别强调,此次涉及的歼-20等军用飞机形象关系国防装备严肃性,企业不得以"擦边球"形式擅自使用。
理想汽车方面在9月24日回应媒体时表示,争议宣传内容属于其长春销售公司与长春航空展的合作项目,相关物料制作前已与航展运营方进行过沟通,主题海报中的部分视觉元素以及"MEGA与航展建筑同框"的实拍照片均获得服务供应商认可。该公司在收到中航工业函件后已暂停传播争议内容,正与航空工业集团相关机构进行核实。
从双方披露的信息看,核心争议在于"航展服务供应商是否具备转授权资格"。中航工业内部人士透露,长春航展的服务合作商仅负责地面后勤等基础服务,其允许企业拍摄展馆建筑外观属于合理范畴,但军机形象的商业授权从未下放。这暴露出企业在大型展会合作中容易误判权限范围的风险,尤其当涉及国防IP时更需要直接对接官方授权主体。
目前该事件已引发行业对军机形象商业使用的广泛讨论。法学专家指出,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军事装备形象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即便是参加官方活动获得的部分拍摄许可,也不等同于获得人物肖像、产品外观等常规知识产权授权。理想汽车作为涉事方虽已采取暂停传播等补救措施,但中航工业明确提出"公开致歉"的要求尚未得到实质性回应,事件最终处理结果或将为类似商业合作建立重要参考案例。
值得关注的是,该事件同时暴露出部分企业在大型活动宣传中的法律意识短板。中航工业方面明确表示,军机形象的商业使用必须直接与其品牌运营机构对接,任何形式的"间接授权"均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汽车等民用行业而言,试图通过"与国防事业同框"提升品牌形象时,更需要警惕其中潜藏的法律风险。
>>汽车征稿活动火热进行ing~金币京东卡拿到手软 <<
👆点击图片👆来分享你的购车/换车经历 至高得300元E卡💰👇听车主唠嗑,追车圈新鲜事!请关注 #车友汇# 栏目👇

毛裤大长腿
校验提示文案
bbcgj
校验提示文案
值友251876250
校验提示文案
值友251876250
校验提示文案
bbcgj
校验提示文案
毛裤大长腿
校验提示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