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段0.26元,超过3500度就跳回0.52元:辽宁电采暖家庭,供暖前先把计费方式定好
11月1日,采暖期开栓。同样一台空气源热泵,差不多的房子面积,熬同一个冬天,辽宁两家电采暖家庭的电费账单可能差出几百块。差距不在设备省不省电——同样的电,采暖季前把计费方式选定不一样的档,单价就不一样。辽宁给电采暖家庭定的峰谷分时电价里,最低一档谷段每度0.26元,而一旦踩过一个电量坎,整户账单会跳到0.52元。

一套专门给电采暖的电价
这套规则来自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11月26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5〕898号)。通知写明,居民电采暖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采暖期的采暖用电量,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年内其他月份的电量仍按原政策走。这项政策在2026年1月至2027年3月的采暖期间执行,2018年试行峰谷电价的旧文件同步废止,本采暖季已是新政策覆盖的第二个采暖季。
三类家庭适用:采暖期以电采暖为唯一采暖方式、由电网直抄到户的居民;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非居民用户;农村“煤改电”用户在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前,视同居民电采暖用户。
需要留意的排除项:通知把移动式电取暖器和空调用电明确划在政策之外。一整个冬天靠空调带暖的家庭,不适用这套电采暖专项电价,也就谈不上0.26元的谷段。
三种计费方式,分界线在3500度
方式一:采暖用电量在3500千瓦时以内,峰段0.52元/度、谷段0.26元/度。但采暖用电量一旦累计超过3500度,从当前采暖期的下一个采暖月起,采暖用电整体改按居民合表电价执行——不满1千伏的用户每度0.52元,谷段优惠从此失效。
方式二:电量不设上限,峰段0.52元/度、谷段0.40元/度。这是2018年老政策的价格,作为选项延续。
方式三:不分峰谷,全天统一0.46元/度,电量同样不设上限。
省发改委在政策解读里给三种方式划了适用画像:采暖用电量较小、能把取暖集中在谷段的,选方式一;用电量较大、可以调整峰谷用电的,选方式二;全天采暖用电均衡、没法错峰的,选方式三。
算一笔账。假设一个家庭一冬采暖用电3000度,取暖基本能挪进谷段:方式一约780元,方式二约1200元,方式三约1380元,最省与最贵之间差600元。方式二占优的前提更细一点:谷段电量占比要过半,它的均价才压得过0.46元的三档;挪不动用电的家庭,0.46元反而是稳的。方式一则有那条3500度的线:用在线内,省得实打实;越线之后,整户从每度最低0.26元变成固定0.52元,用得越多,跳档后的支出越大。
最容易踩的三件事:默认、锁定、没换表
第一,这套电价不是自动生效。存量用户没有主动提出调整计费方式的,默认延续老政策,按方式二的0.52元/0.40元结算——0.26元的谷段价格不会自己走进账单。新增用户要向属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并选定一种计费方式,电网企业的承诺是业务办理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第二,选定就锁一冬。通知明确,计费方式一经选定,本采暖期不再调整;存量用户想改,需要按新增用户重新履行申请手续。也就是说,这个采暖季里几乎没有后悔窗口。
第三,装不了单独电采暖表的,全家居电量都算采暖用电。这种情况下,采暖期内做饭、电热水器等生活用电一并计入采暖电量、执行峰谷电价。选方式时,参照的是全家的用电结构,不能只盯着热泵那一台设备。电网企业免费安装或更换电能表;因计量装置没及时更换导致没按政策执行的,用户可以在表计更换后3个月内向属地供电公司申请退费。
农村以村为单位推进“煤改电”的,项目运营单位经所在地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认定后,整体视同居民电采暖用户申请执行;这类项目若选方式一,电量上限按“采暖户数乘以3500千瓦时”核定,全村合计用电量与这条总线的关系,是整村办理前必须核对的一笔账。
供暖前这几天,还有两个动作要做
峰谷时段并非一次定死。通知规定时段每年采暖期前发布,结合电力供需和居民用电负荷曲线确定。2025至2026年采暖期的谷段,设在每日11:00—14:00和21:00至次日6:00,合计12小时,比原政策的10小时多了2小时——新增的午间谷段与光伏大发时段重合。2026至2027年采暖期的具体时段,以属地供电企业在采暖期前的公告为准,习惯了“只认晚上那10小时”的家庭,先把公告看清,再动笔算账。
文档没有给出标准答案,算法只有两条:把上一采暖季账单里的采暖用电量翻出来,再估一估自家取暖能填进谷段的比重,对照三种方式各算一遍总价;没有分时数据的,可向供电公司营业厅查询自家峰谷电量分布。
一个值得继续盯的信号: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建立用户台账,采暖期结束后把用户数量、峰谷电量、用电价格、计费方式、电费总额书面报省发展改革委。这一季大家选没选对,答案会落在这本账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