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白银市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典型案例(2026年第一批)
今年以来,白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印发《2026年全市旅游行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宣传、违规招徕、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为有力震慑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白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梳理选取了部分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案例一:某旅行社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信息案2026年1月,某旅行社在开展包价旅游经营业务期间,虽与游客签订纸质旅游合同,但未按照监管要求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如实填报包价旅游合同相关信息,未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造成旅游合同线上监管缺位。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该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依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对其作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例二:杨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案2026年4月,从业人员杨某未受合法旅行社委派,私自以旅行社名义招徕4名游客,未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仅出具加盖某公司公章的收据;为游客购置小额意外险后,将游客转交由非法户外俱乐部组织出行,个人从中获利626元。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26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三:某校外托管机构无证从事旅行社业务案2026年5月,某校外托管机构在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未委托合规旅行社承接业务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机构内87名学生组团赴兰州开展研学旅游活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该机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构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作出责令改正、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四:网络用户无证线上招徕旅游业务案2026年5月7日,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网络巡查时发现:某网络用户通过闲鱼平台发布包含保险、住宿、门票、早餐的包价旅游产品信息,且未在平台上传经营资质证明材料。经核查,当事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通过网络开展旅游招徕活动。鉴于当事人仅发布信息、尚未发生实际经营行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责令其立即下架违规旅游产品信息、停止违法招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处置结果:该用户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当事人系首次违规开展线上旅游招徕,未收取任何费用、未组织游客出行,危害后果轻微,且全程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当场完成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决定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