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这个霸屏广告,这次怕是撞到枪口上了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出手,针对近期用户集中反映的“强制跳转”乱象启动专项调查,重点整治多款常用App中出现的非自主意愿跳转行为。不少网友反映,在使用微博、腾讯视频、优酷等平台时,手机稍有晃动,甚至只是调整握持姿势,页面便自动跳转至电商平台的双十一活动页面,用户体验极为不适。

这种体验,就像你正安静地走在路上,突然被一股无形力量推进商场,不逛一圈都难以脱身。

值得关注的是,此类广告行为并非首次引发争议。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淘宝就曾因广告违规问题两次受到行政处罚,每次被顶格罚款五万元。若此次查实违规,将成为其第三次因类似问题被处理。
必须明确的是,用户反感的并非广告本身,而是那种无法自主选择、被强行打断的糟糕感受。
多位用户反馈,夜间躺在床上使用手机时,稍微变换姿势页面就会跳转;将手机拿近阅读消息,同样触发跳转。更令人困扰的是,关闭按钮设计得极其隐蔽,尺寸过小,特别是对iOS用户而言,往往需要反复寻找才能关闭。部分广告甚至强制用户观看完整内容后,才提供关闭选项。
这种频繁的干扰已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有用户统计,一天内可能遭遇数十次意外跳转——取件时菜鸟App跳转一次,追剧时视频平台再跳一次,甚至连使用导航、阅读资讯时都难以幸免。这些不间断的干扰不仅碎片化了用户时间,更在不断消耗用户的耐心。
面对持续恶化的使用体验,部分用户选择用脚投票,转而使用其他电商平台。这不禁让人思考:平台本意是获取流量,结果却导致用户大量流失,这种获客方式是否得不偿失?

追责的焦点应当落在何处?
舆论场上存在不同声音:一方面认为广告主作为出资方,对广告形式及触发机制具有决定权,理应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展示广告的各类App在技术实现层面也难辞其咎,特别是刻意缩小关闭按钮、提高触发灵敏度的做法,本质上是对用户体验的漠视。

值得深思的是监管措施的滞后性。根据现行广告法,对此类行为的最高罚款额度仅为五万元,而通过霸屏广告获取的流量收益可能达到千万级别。这种处罚力度对于大型平台而言,震慑效果相当有限。
事实上,强制跳转行为已经明显违反现行规定。我国广告法明确要求“弹窗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闭”,工信部在2023年也专门发文禁止高灵敏度的“摇一摇”跳转。虽然有法可依,但执法环节往往滞后于侵权行为。

用户的忍耐终有限度。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消息发布后,部分App已悄然调整了跳转机制。这充分说明技术整改并非不可实现,关键在于平台是否愿意将用户体验置于短期利益之上。
从长远来看,单纯依靠现有额度的罚款难以根治问题。有必要引入按违法所得倍数计算的处罚机制,或将此类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应当从技术规范层面明确要求:关闭按钮必须达到最小可视尺寸,禁止采用误导性设计。

智能手机系统其实也能在防护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目前华为、小米等品牌已支持用户手动关闭特定App的“设备方向”权限,这相当于为用户提供了防范误触的技术手段。若能推广此类功能,将有效增强用户的自护能力。
这个事件最值得玩味之处在于:平台方处心积虑地争夺用户注意力,结果却制造出令人条件反射般反感的跳转体验。短期流量或许有所提升,但长期品牌声誉却遭受重创。

商业的本质始终是创造共赢价值,而非单方面索取。相较于无孔不入的强制推广,优化购物流程、提供真实优惠、提升物流速度、完善售后体系,这些实实在在的体验提升才是留住用户的根本。
此次监管调查或许能成为行业发展的转折点。
这些困扰用户多时的“电子骚扰”确实需要彻底整治。没有人愿意在日常使用手机时,时刻准备与层出不穷的跳转广告斗智斗勇。

希望各平台方能够真正读懂用户持续传递的心声:
我们期待的是科技带来的便利,而不是层出不穷的打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