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单后才告知“点两杯才能坐”,这类规则到底算不算数?

源自34位全网作者

18:06

不算数,而且它跟今年刚落地、获得不少舆论理解的"消费入座"根本不是一回事。11月4日,广东佛山灯湖西街夜市管理方发布处理公告:涉事柠檬茶摊位工作人员要求"消费两杯才可落座",被定性为私自设置最低消费门槛,摊主被责令道歉,摊位11月3日至5日停业整顿三天。律师对此事的定性更直接:这属于消费领域里面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中国新闻周刊大象新闻

事件的细节值得复述一遍。当事女子花18元买了一杯鲜果茶,坐在摊位配套座位上刚喝一口,店员就上前告知单人必须点两杯才能入座,并要求她离开,而当时摊位还有多张空桌。从下单到等餐的全过程,工作人员始终没有告知这项"入座要求";饮品开喝后无法退款,她只好起身离开——用她自己的话说,如果提前告知,根本不会下单。中国新闻周刊

之所以这条规则"不算数",是因为它踩中的不是"让不让人坐"的问题,而是按人头设金额门槛。"点两杯才能坐"意味着:你已经付了一杯的钱仍然不够,必须按人头再补一笔与商品本身无关的金额,才有资格坐下——这种做法涉嫌对消费者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应属无效条款。更直接的依据是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的《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写得毫不含糊: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闻律师事务所知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同样把这类条款划入无效范围: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禁止最低消费的规范逻辑并不区分包间还是散座、人均两百还是人均五十八,"点了才能坐"可以,"必须点够多少钱才能坐"不行,最高法早已把最低消费定性为霸王条款。如闻律师事务所知乎

对照今年10月落地的星巴克,差异就很清楚了。星巴克中国在10月21日发布《“第三空间"倡议》,宣布10月22日起在全国门店施行"消费入座”。它的官方口径是店员按友善原则沟通,孕妇、行动不便者这类特殊群体优先帮扶,只要求消费、不设消费金额。央广网知乎

法律层面,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指出,餐饮店的座位区域本质上属于商家的经营性空间,并非纯粹意义上的公益性场所,因此商家有权自己定规矩。规则落地后,舆论也没有一边倒地批评,相当多评论是"终于管了"。同样是"要消费才能坐",立牌子的星巴克得到理解,佛山这个摊位挨了处罚,分水岭就在于它把规则写成了"每人必须买够两杯"。大河财立方知乎

同类争议里,青岛一家咖啡店走得更极端:一对夫妻点了单杯58元咖啡准备付款时,被店家以"一人一座一消费"拒绝同时入座,有顾客质疑该规定为霸王条款,店家最终撤下了相关标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当时的回应也值得玩味:"一人一座一消费"合理与否不能一刀切判定。可见执法与舆论都不是反对"消费才能坐"本身,而是反对把入座权和"每人必须再掏一笔钱"捆绑。知乎知乎

还有一层独立的"不算数":告知时点。律师们总结的合规红线里,提示牌必须在顾客入座之前就能看见,进门处、桌面上都得有,而不是等人坐下了才被通知——对已经落座点单的顾客,事后才说出的规则很难对他生效。灯湖西街摊位从下单到出杯全程未告知,开喝后又不退款,等于把"是否接受规则"的选择权变成了"要不要浪费这18元"的被迫就范,消费者下单前应当获得的告知,在这里完全缺席。知乎

所以判断这类规则算不算数,用户只需要问三个问题:这条规则在我掏钱之前告知了吗?它只要求"点了才能坐",还是要求"点够几杯、点够多少钱才能坐"?执行时是劝导,还是驱赶、扣东西、当众羞辱?第一问答"否",规则对你不生效;第二问答后者,它涉嫌无效的最低消费条款;第三问答后者,性质可能进一步越界到侵权。遇到时保留付款记录和现场证据,拨打12315投诉即可——佛山这个案例说明,这类事有人管、管得动,而且罚得干脆。

“消费入座"的讨论短期内不会降温。11月初,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公开建议以制度支持"消费入座”、拒绝外带食物,而他自家商场的客服给出的却是另一套说法:公共就餐区不消费也可以入座休息。连最敢做制度实验的企业,真到了自己门店也得在规则上留口子。对普通用户而言,值得记住的分界线是:商家有权决定"付费者优先使用座位",但无权决定"你付了钱还不够,按人头再买一杯才能坐"。前者是经营自主,后者才是这次热搜里真正该被停业整顿的东西。知乎

内容由AI生成
0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
0评论

当前文章无评论,是时候发表评论了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