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不再决定归属?2025新规引热议,786+用户观点全景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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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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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是无可避免的,最高检将“婚前同居关系”纳入家庭成员范畴,我个人觉得是对女性的保护,也是对婚前双方身份的一种合法认定,大家觉得有什么不妥吗?补充:目前最高检对婚前同居关系认定为家庭成员,主要限于反家庭暴力场景的法律适用。该认定不改变财产权责规则——同居期间收入仍归个人所有,共同购置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无自动继承权或扶养义务。婚姻登记仍是保障财产、继承等全面权益的核心途径。同居 #同居##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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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诉家务劳动补偿获支持#在近期的离婚案件中,胡某因多年承担主要家庭责任,主张25万元家务劳动补偿金。法院经过调解,判决王某一次性支付胡某25万元经济补偿(含家务劳动补偿)+房产车辆归王某所有 +女儿由胡某抚养并获抚养费。这一判决体现了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以及法律对性别平等的追求。然而,争议焦点在于补偿金额的合理性和举证难题。部分案例中,补偿金额远低于市场劳动价值,导致社会对法律适用的质疑。江苏新规允许法院主动核查家庭义务履行情况,降低了弱势方的举证压力。同时,男性主张补偿的案例增加,反映了法律适用趋向性别中立。 女子离婚诉家务劳动补偿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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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前同居是无可避免的,最高检将“婚前同居关系”纳入家庭成员范畴,我个人觉得是对女性的保护,也是对婚前双方身份的一种合法认定,大家觉得有什么不妥吗?补充:目前最高检对婚前同居关系认定为家庭成员,主要限于反家庭暴力场景的法律适用。该认定不改变财产权责规则——同居期间收入仍归个人所有,共同购置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无自动继承权或扶养义务。婚姻登记仍是保障财产、继承等全面权益的核心途径。同居 #同居##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

2. #女子离婚诉家务劳动补偿获支持#在近期的离婚案件中,胡某因多年承担主要家庭责任,主张25万元家务劳动补偿金。法院经过调解,判决王某一次性支付胡某25万元经济补偿(含家务劳动补偿)+房产车辆归王某所有 +女儿由胡某抚养并获抚养费。这一判决体现了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以及法律对性别平等的追求。然而,争议焦点在于补偿金额的合理性和举证难题。部分案例中,补偿金额远低于市场劳动价值,导致社会对法律适用的质疑。江苏新规允许法院主动核查家庭义务履行情况,降低了弱势方的举证压力。同时,男性主张补偿的案例增加,反映了法律适用趋向性别中立。 女子离婚诉家务劳动补偿获支持

3. 在美国,交不起房产税房子会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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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AI加持的智能锁,真的比想象中更好用吗?

7. #江浙沪流行防分割的新式嫁妆# 前几年看综艺,有个妈妈给自己女儿准备了20份保单当嫁妆,当时不理解,这几年深入了解后才开始懂得这位妈妈的良苦用心,知道自己女婿可能对自家女儿的嫁妆有所图,阻止不了女儿结婚,就直接用保单当嫁妆,断了女婿想要分嫁妆的心,还守住了自家的资产,还让女儿离婚后有充分的底气,这父母当的太有智慧了。#什么样的嫁妆离婚了不会被分割#

8. 辽宁大连凌水街道的一个老旧小区里,最近爆发了一场让左邻右舍咋舌的家庭风波,原本的一家老小因房产过户彻底撕破脸,甚至惊动了法院。事件的核心矛盾非常讽刺:一套房子,明明是过世的前夫留给儿子的“念想”,所有购房款也是儿子掏的腰包,却因为现任继父死死咬定“婚后领证即共有”,硬生生想要分走一半份额。这套惹祸的房产,身世颇为曲折。早在上世纪90年代,张女士和原配丈夫老王居住在单位分配的一居室公房内,随着城市变迁,这处老房经历了拆迁安置,置换成了如今这套七十多平米的两居室。不幸的是,老王因病早逝,但他留下的这处住所,实际上一直是由独子小王居住,尽管墙上的老照片和屋内的陈设还保留着父亲在世时的模样,但在法律产权层面上,这套房子尚未彻底“落袋为安”。变数发生在2024年5月6日,产权单位终于下发通知,这套历史遗留的公房可以办理正规的产权登记了。对于小王来说,这本是大喜事,但因为房改房政策的特殊性,当年的承租人是已故的老王,按照规定,必须由作为遗孀的母亲张女士出面购买,才能享受工龄折抵的优惠政策。经过精算,如果借用母亲的工龄名义,仅购房款一项就能省下四万多元。这是一个极为常见的家庭内部资产配置操作:儿子出资,借母亲名字办证,之后再过户回来。为了打消继父李某的顾虑,小王不仅主动承担了全部18万多元的购房款和4000多元的契税,甚至做出巨大的让步,虽然自己才是这套房的实际居住人和出资人,但他额外签署协议,承诺自愿放弃继承母亲名下其他所有房产的权利。这份“里外都吃亏”的协议,原本是为了花钱买家庭和睦,没成想房产证刚刚办到张女士名下,人性最贪婪的一面就暴露了。作为继父的李某,此前从未在那套两居室住过一天,也没有为这次买房掏过一分钱,但当他看到房产证上写着张女士的名字,且办证时间处于他和张女士的再婚存续期间,立刻来了精神。他搬出了《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坚持认为既然是婚后取得的物权,不管谁出的钱,法律上就该有他一半。无论张女士如何哭诉解释,小王如何拿出转账记录,李某态度坚决:要想过户?除非按市场价补偿他一半房款,否则免谈。这起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表面法律形式与客观事实发生了剧烈冲突,从不动产登记簿来看,确实是在张女士与李某婚姻期间取得,但从资金流向和历史渊源来看,这是典型的“借名买房”。在法庭的博弈中,案件的性质被层层剥离,所谓的“夫妻共有”,前提必须是夫妻双方通过劳动、投资或继承获得的收益。而这套房子,虽然物理形态上是在再婚后办理了登记,但其“根”却深植于上一段婚姻的拆迁补偿利益。更关键的是,法律保护的是真实的民事意愿,而非僵化的登记形式。法院在详细核查了所有流水后发现,这本质上是一个被严格限定的“委托代理”关系。小王与母亲之间签订的协议清晰地锁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张女士仅仅是那个名义上的持有人,也就是法律实务中常说的“代名购房”。小王支付了所有对价,承担了所有税费,这就是一种购买服务的契约。根据《民法典》第465条,这种依法成立的内部合同受法律保护,它阻断了该房产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通道。李某试图利用“再婚配偶”的身份坐收渔利,本质上是试图侵占他人财产,既没有法理支持,更没有道德依据。最终的判决没有给这场闹剧留任何余地,法院认定涉案房屋并非张女士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借名买房的契约履行后果。判决书下达后,张女士和李某被要求在15天内配合小王完成过户手续,如果李某继续利用丈夫身份阻挠,将面临司法拘留和罚款的强制执行。这起案件也给许多重组家庭提了个醒:在涉及复杂的历史资产处置时,与其寄希望于人心的自觉,不如像小王这样,把每一笔转账、每一份协议都做实做细,毕竟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白纸黑字的法律凭证,永远比口头的信任更可靠。

9. 何晴留下的那套房,许亚军和张澍根本没资格碰。 继承法白纸黑字写死了,子女是第一继承人,这套北京的房子,法律上已经归何晴的儿子许何。 许何早就成年了,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处置权就握在谁手里。 生父许亚军也只有监护的过往,没有支配的现在。 至于现任张澍,在这件事的法律关系里,更是完全插不上话。 名人的身后事,总被围观者脑补出复杂剧情。 但法律的框架往往异常简单:谁的财产,谁做主。 法律写的清清楚楚,人情就得退后一步。 http://t.cn/AX4yDuUF

10. #豫法护苗# 【司法暖心护航 倾情调解助少年重归“家”港】“感谢法官阿姨,是你们帮我守住了爸爸妈妈留下的最后念想……”近日,一面印着“法律明镜 裁判无私 公正执法 清廉为民”字样、承载着感激之情的锦旗被小心翼翼地递到召陵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佳丽手中。 锦旗的赠送者是一名高中生,而这面锦旗背后,不仅是一起关乎未成年人房产继承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的圆满解决,更是司法智慧和强制性后盾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写照。 案件详情        原告冯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相继离世,只留下一处房产,但这处房产在冯某母亲在世时就过户到其姐(本案被告刘某)名下代持。近日,冯某发现该房产又被刘某过户到其儿子孙某名下。作为房产的合法继承人,冯某在其叔叔指定监护人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以返还原物为由将刘某和孙某诉至召陵区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房产并过户至自己名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深入了解案情。当事人为父母双亡、财产被侵的未成年人,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仅关乎一套房产的归属,更关乎一个孤童的未来生活与心灵慰藉,容不得半点马虎。考虑到原、被告系亲属关系,若简单裁判可能加剧家庭矛盾,法院采取审理和保全双向措施,及时查封该套房产,发现有抵押贷款后又及时查封被告其他财产。在查清案件事实之后,法官考虑到被告确实存在情感及劳动付出,从保护弱势群体、维系亲情、修复情感以及案结事了的多重角度,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又从亲情伦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妥善解决房产归属问题。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刘某、孙某配合将房产过户至原告冯某名下。一场可能让亲情彻底破裂的纠纷,在司法智慧和多方配合下圆满化解。  案件办结后,冯某及其叔婶将锦旗和鲜花送到召陵区法院,向承办法官表达感谢。冯某的叔叔和婶婶感激地说道:“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们现在的心情,多亏了法院,孩子的合法权益才得到了保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需要法律为其撑腰,法院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强后盾。”王佳丽副院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召陵区法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矛盾,公正司法,将冰冷的法律条文与温暖的人文关怀结合起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召陵区法院 @漯河中院

11. 【#女子嫁老伯成监护人与继女争房产#】#女子取现瘫痪丈夫110万剩42元#2016年,61岁王老伯与小16岁任芳结婚当日突发脑梗,2019年彻底瘫痪失能。2020年王家旧改获安置房(王老伯与女儿王静各占50%)及200余万补偿款(王老伯分得110余万)。2021年任芳通过诉讼成为王老伯唯一监护人,随即起诉王静分割征收利益获法院支持。2023年2月至2024年8月,任芳每日通过ATM取现5000元,耗时一年半,将王老伯账户110万补偿款,取得仅剩42.29元,虽然她辩称“存湖南赚利息”,但其湖南账户里只有78万余元。对于减少的四十万,任芳辩称,用于丈夫养老院费用和营养品购买。可养老院月费与王老伯退休金持平,对任芳的说法,法院未采信。2024年11月,任芳以监护人身份代理王老伯诉王静分割安置房索106万折价款。王静举证取款流水后,2024年8月黄浦区法院改判两人为共同监护人,财产处分需双方同意。法庭审理房产分割案时指出:任芳作为监护人提出分割诉求与王静意见相悖,且王老伯病情平稳无分割需求,驳回分割请求,强调“处分财产需共同监护人合意”“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为原则”,但未来确有需要仍可依法分割。@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的微博视频

12. 请问,房产中介都有哪些套路、陷阱?

13.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避坑指南

14. 2025年新规,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才最划算呢?

15. 【男子离婚隐瞒财产被判分得30%】9月25日,@九派新闻 从北京房山法院获悉:方女士与刘先生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家中存款、证券等主要财产均由刘先生管理。后因感情问题,方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审理中,刘先生同意离婚,但拒绝财产分割,认为财产均为其个人所得。刘先生认为家里的财产都是自己辛苦挣来的,方女士一直没有工作,对家中的财产积累没有贡献。法院为查明财产情况,要求双方申报名下财产。方女士如实申报,刘先生却拒不提交任何资料,尽管法院多次释明相关法律后果并发出书证提出命令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刘先生仍置之不理。最终,法院通过调查取证查明了刘先生名下存款、公积金和理财产品等财产。法院认为,刘先生拒绝申报,构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应当依法少分。判决结果为:准予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按方女士70%、刘先生30%的比例进行分割。 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九派新闻的微博视频

16. #女子意外去世丈夫与岳父母争遗产#一起源于深圳的遗产纠纷案,为所有家庭敲响了警钟。一位刘女士意外离世后,她的父母将女婿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女儿的遗产,其中甚至包括了李先生从自己父母那里继承得来的一处房产。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刘女士生前未立遗嘱,她遗产的范围需要依法界定。李先生从父母处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后所得,因此其中一半的份额在法律上属于妻子刘女士,这部分需要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不过,法院也考虑到李先生对妻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最终判决李先生继承28%的份额,妻子父母及孩子各继承24%。这场官司让李先生意识到事先规划的重要性,事后他立即订立了遗嘱,明确将财产指定留给孩子。这件事也提醒大家,一份合法清晰的遗嘱,或许是避免亲情在利益面前出现裂痕、确保个人意愿得以实现的最好方式。 女子意外去世丈夫与岳父母争遗产

17. 转自网友:太炸裂了,山东淄博一名男子在与妻子离婚后,因财产纠纷对抚养 22 年的两个儿子进行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均非亲生,且两个孩子的生父分别为邻村前任村书记和该男子的堂哥据他讲述,离婚后,大儿子频繁上门索要家产,争执中甚至对他动了手。这让本就因婚姻失败而心力交瘁的他更加寒心。或许是愤怒与疑虑的驱使,他选择了做亲子鉴定,而鉴定结果如同晴天霹雳——大儿子并非他亲生,而是前妻与邻村一名男子所生。更让他崩溃的是,二儿子竟然是前妻与他的亲堂哥所生。 多年的父子情深,瞬间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笑话。他含辛茹苦养大的两个孩子,不仅没有血缘关系,其中一个还牵扯到至亲,这无疑是双重的背叛与羞辱。 更让他追悔莫及的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当时他只留下了一辆车,名下的房子全给了大儿子。如今想来,自己相当于把房产拱手让给了“别人的孩子”,而且他的前妻还需要赔他一笔不小的费用,起码要支付两个儿子养大的抚养费,这让他既愤怒又无奈。这场闹剧也让不少人重新审视婚姻与生育的关系。有人提出,或许在孩子出生时就应增加亲子鉴定项目。虽然这样的极端案例并不普遍,但一旦发生,对当事人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耗,更是情感上的巨大创伤。提前做亲子鉴定,看似“不近人情”,实则能避免“替他人养娃”的悲剧,对夫妻双方都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男子结婚22年发现俩儿子都不是亲生##热点观点# 清宁日月v的微博视频

18. 房产证上的人去世了,子女一直住着,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19. 【#女子婚房写继子名离婚险倒贴几百万#】记者从近期审结的一宗离婚财产纠纷案了解到,广东的李女士(以下人物均为化名)与单身离异的王先生计划结婚时,抚养一子小王的王先生提出,由于小王要读书,他希望与李女士共同出资购买一套价值千万的婚房,但将房子的50%产权登记在小王名下,另外50%则登记在李女士名下。当时为表达对王先生的爱意,李女士选择同意。但去年双方离婚时,在千万房产的份额归属问题上发生争执。王先生主张房子因有一半份额登记在儿子小王名下,这部分系他与李女士夫妻双方给小王的“共同赠与”,应由小王独占。要求将登记在李女士名下的另一半份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这样一来,李女士虽分得50%房产份额,但需向男方支付25%份额对应的房产分割补偿款几百万元,同时她还需继续承担剩下的两百多万房贷。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二审法院明确登记在小王名下的50%产权系其代父亲持有,并非夫妻双方对小王的赠与。同时,登记在李女士名下的50%产权归李女士所有;剩余的两百多万房贷,改由李女士和王先生各自负担50%。二审改判,维护了公平局面,符合财产分割“权责利相统一”的基本法理,避免出现一方“少得(产权)多担(债务)”或未出资方“坐享其成”的局面。对此,广东海涵律师事务所李鼎律师认为,夫妻共同出资购房登记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当然视为赠与,应审查真实意思,需结合出资来源、购房目的、房屋使用、夫妻协议等综合判断。如果真实意思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的微博视频

20. 【#夫妻拒抚养孤独症女儿被判不准离婚#】广东河源连平的黄某某与肖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一儿一女,其中7岁女儿欣欣(化名)因确诊孤独症,至今还在读幼儿园。今年3月,黄某某以双方感情不和为由诉请离婚。经询问,黄某某、肖某某均同意离婚,但双方表示仅同意抚养儿子,均拒绝抚养女儿。连平法院遂从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判决不准双方离婚。法官特别强调,双方即使感情不和,也应先行处理好子女抚养安排,切实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近日,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回访,了解到欣欣已在定期接受专业的康复训练,爸爸妈妈虽在外地工作,但每晚都会和欣欣视频通话,每个月还会约定好时间回家陪伴欣欣。(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的微博视频

21. 房产证所有人去世了,继承房产可别花大几千公证费了,80块搞定!

22. 拿到房产证后,务必要做的3件事情,否则房子可能都不属于你!

23. 【#房子房贷归前夫5年后女子却被追债#】#前夫不还房贷女子银行卡被冻结#近日,重庆的黄女士名下的银行卡都被冻结。黄女士思索过后,对自己的前夫产生了怀疑。黄女士2018年与前夫陈先生一起贷款在巴南区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房子总价约180万,贷款110万元。2020年离婚时对这处房产做了划分,房子归陈先生所有,同时由陈先生负责后续房贷。黄女士以为,有了这份协议,自己就与这套房子无关了。明明有法院判决,为何黄女士会被银行追债?李小波律师称: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法院的判决仅限于黄女士与前夫之间,他们与银行是共同借贷关系,在拿到法院判决后应该去银行做债务人变更,只有变更了才不会被追究共同债务责任。 北京时间的微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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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已经不起决定性作用?4条新规建议提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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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能起诉重新分割吗?】邵女士与陈先生于2017年离婚。四年后,也就是2021年,邵女士一纸诉状将前夫陈先生告上法庭。她向法庭提出,在当初办理离婚的当天,陈先生曾在多个银行网点紧急取款,总额高达33万元。邵女士认为,此举属于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并据此要求法院在重新分割财产时,对陈先生适用“少分或不分”的规则。那么,邵女士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壹法中山的微博视频

28. 产权70年的房子到期的话会怎么处理?

29. 老人房产过户子女全攻略

30. 【#男子为给儿子买学区房起诉爸妈#】#男子为给儿子买学区房要爸妈卖房#近日,江苏南京,独生子张某毕业后要与周某结婚,张某父母不同意。2017年,张某声明,他与周某结婚,自愿放弃登记在父母和自己名下的两套房。前不久,张某和父母表示要卖掉房子,给儿子置换学区房。因父母没有回复,便告上法庭。张某主张分割的房屋是他与父母共同共有的房屋,但是这套房屋是他的父母全额出资,只是登记在了三人的名下,张某并没有出一分钱。张某认为,父母退休金丰裕,名下有多套房产,理应回馈下一代。最终,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北京时间的微博视频

31. 【#为挽婚姻做公证反失房产负债400万#】#十年老宅一夜之间竟无权居住#?申请人张女士要求前夫王某腾退房产,但王某父母却坚决反对:“我们住了10年了,这是我们在北京唯一的家!”2013年起,一家三口便安居于顺义丽高花园,如今却突遭法院强制搬离,既是出资购房,为何落到如此境地?一切要从王某与张女士的婚姻说起。2013年,王某付首付贷款购下此房;2016年两人结婚后同住。因与公婆同住不便,夫妻俩决定在朝阳区买一套房子,但资金不足,于是向第三方贷款(年利率24%)。还贷压力加剧矛盾,感情也出现了裂痕,双方闹得越发不可开交,甚至到了离婚的境地。随后女方提出婚内财产公证:两套房归其个人所有,债务则由双方共担。男方为挽回婚姻,瞒着家人配合公证。然而四个月后,女方起诉离婚。法院认定:婚内财产公证合法有效,两套房产均判归女方;购房欠款已由女方还清,但因属夫妻共同债务,男方需承担一半,约400万元。 北京时间的微博视频

32. 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法姐讲法# 律视微言的微博视频

33. 我妈说,有个朋友最近逆势把老房子卖掉了。这是她十年前买的,现在原价卖出。虽然没有赚,但考虑现在的行情,大家都很羡慕了。我问秘诀是什么?她说朋友有两个女儿,一个考了北大一个考了复旦。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也正好写的是北大这个孩子的名字。买房的人也有个女儿,正好上小学,听到这是北大姐姐的房子,马上就心动了,第二天就签了

34. “让人寒心!”广东广州,一对夫妻将名下4套价值千万的房产赠予未成年儿子。然而,儿子在读研究生时,竟将父母双双告上法庭,索要多年来高达700多万元的租金。对此,两审法院观点不一。早年间,谢先生和妻子一起经商,积攒了不少积蓄。为给儿子小宇留份保障,他们早早为未成年的小宇购置了一套房产。后来,谢先生婚内出轨被妻子发觉,为求得原谅,他依妻子要求,又将另外3套房子赠予小宇。原以为此事能缓和夫妻关系,可出轨之事始终是妻子心中的疙瘩,二人感情再难回到从前。6年后,他们还是将离婚提上日程。让谢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在他和妻子协议离婚时,已成年读研的小宇突然一纸诉状将他们夫妻俩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共同退还4套房子这些年的全部租金,共计710多万元。谢先生被儿子的举动弄的一头雾水,他觉得这或许是妻子和儿子串通好针对自己。可与儿子沟通后,小宇仍未说明缘由,坚持起诉他们。无奈之下,谢先生只得被迫与儿子对簿公堂。法庭上,小宇理由明确,他认为父母将4套房子赠予自己,自己便是房屋所有权人。当时因年龄小,无法管理房屋。如今他已成年,且房子出租多年,自己却未获得出租收益。小宇表示,现在自己有能力管理房子,父母应退还这些年的租金。面对儿子的起诉,谢先生气愤不已,当庭提出三点反驳:1、涉案房屋虽登记在小宇名下,但购房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当年因政策限制才登记在小宇名下。且房屋出租、管理一直由夫妻二人负责,自己和妻子才是真正权利人。2、小宇主张的710多万元租金并非实际收款,且租金一直由妻子收取保管。谢先生还指出,离婚诉讼中已查明妻子向小宇转账140多万元,账户余额基本为0,怀疑二人恶意串通。3、谢先生认为,没有法律规定父母必须为子女买房,自己投入积蓄给小宇,是为保障晚年、期望他赡养自己。如今,小宇索要租金既无法律依据,也违背伦理和公序良俗。那么该如何认定此事呢?一审法院综合审理后认为,的确如小宇所言,谢先生夫妇既已将房产赠予小宇,小宇便是所有权人,成年后他们应归还相应利益。此前谢先生的妻子已转给小宇140余万元,剩余的559万元,则由谢先生夫妇共同返还。那么对于这个结果,谢先生自然不服,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观点与一审截然不同,认为:1、小宇能获得房产,是因父母子女的特殊关系,属于不劳而获,并非靠自己打拼所得。若他仅凭房产证就让父母返还租金,对父母而言有失公平。2、在案证据显示,所谓700多万元的租金主要用于购买他俩共有的房子(首付、还贷、交税等),从让家庭资产发挥更大作用的角度看,这样使用合理。所以小宇想凭房产登记让父母归还过去租金,说法难以成立。3、父母辛苦打拼攒下家业,将价值上千万的房产赠予儿子,这符合我们重视家庭、讲究人伦、珍视亲情的传统。何况小宇虽已成年,但还在读研究生,无独立经济来源,生活和学习开销主要靠父母供给。此时他不感恩父母付出、好好孝顺,反而起诉父母索要租金,实在违背公认的道德情理。综上,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最终改判驳回小宇的全部诉求。有人说,小宇读到研究生学历,竟如此不明事理,要知道他的一切皆由父母给予,还未毕业就算计父母,真枉为人子。当然,也有人认为,小宇应是受母亲授意和怂恿,毕竟他们在闹离婚,这样做能获取更多财产,又何乐不为呢?

35. 给你们涨知识!#离婚冷静期婆婆去世女子要求分遗产# 共同财产,要分割!#离婚时男子要求分割女方父母所赠予房产# 不是共同财产,不分割!潜规则:父母未指定赠予对象,财产就得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指定赠予并登记在名下后,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也不能分割!

36. #男子为换学区房状告父母被法院驳回#【#男子为爱放弃房产又为学区房告父母#】 想把父母的房子卖了,给儿子换学区房,张某一纸诉状把父母告了。近日,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公布该起案件,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是老张和老王的独生子,毕业后与妻子周某结婚并生活在北京,两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育有一子小张。因多种原因,张某与父母长期存有家庭矛盾,加上父母对张某择偶一事不满,进而产生隔阂,导致误会加深。2017年,张某曾向老张、老王出具《申明》一份,申明若其与周某结婚,则自动放弃两套由父母出资、登记在父母与自己名下的房产所有权(含涉案房屋)。2024年3月,张某为给即将上学的小张置换学区房,准备将涉案房屋出售,于是在家庭微信群中发送信息。老张和老王未作回应。同年8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涉案房屋。张某认为,父母退休金丰裕,名下有多套房屋,理应回馈下一代。现其已结婚生子,独立分户,与父母共有房屋的基础丧失,故其有权要求分割涉案房屋,所得款项用于其子购买北京学区房,而其向父母出具放弃房产的《申明》是被逼迫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老两口则认为,张某应当通过自身努力提高和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共有基础未丧失,无权分割案涉房屋。且张某是自愿出具《申明》,合法有效,其二人有权收回张某名下的房屋。江宁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本案中,原告张某与父母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并未发生任何改变。虽然张某已结婚生子、独立生活,但子女结婚仅仅是经济相对独立、居住模式变化或情感重心的转移,是家庭关系的调整,而绝非与父母关系“解体”。张某与父母之间的情感纽带、家庭责任将长期存续不可割离。因此,张某主张其与父母之间共有基础丧失的意见不能成立。张某要求分割涉案房屋的主要原因是希望以房屋价款为儿子小张更换学区房,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现张某夫妇工作及收入稳定,具备为儿子提供基础教育的条件,购买学区房应当根据家庭经济能力量力而行,且并非维持基本生活的必需条件,故张某主张其具有分割共同财产的重大理由也不能成立。江宁开发区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该案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 现代快报的微博视频

37. 发布了头条文章:#案件速递# 《离婚协议对房产权属的约定,是否可以对抗强制执行?》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离婚后,该房屋因另一方个人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对房产权属的约定,是否可以对抗强制执行?下面一起来看@济南市商河法院 的案例吧~ 离婚协议对房产权属的约定,是否可以对抗强制执行?

38. 比房产证还重要的4个证件,丢了很难补办,建议一定要谨慎保管!

39. 房产税出台以后房价会下跌吗?

40. 聊聊房产税背后的门道

41. 房产证都没看到就去拍?很多人网络时代都傻了,看见个页面就敢下单。这种大额资产必须要现场看房,去核验各种手续的。//@全球热门:兄弟,看看这条:拍卖页上房产证都没放出来。。 放了的话肯定能看到 查看图片 //@水獭otter:自己不内行想按闹分配。房产证上肯定注明土地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划拨就是要交土地出让金。这种事情高年份的房改房很常见。 有兴趣法拍房的朋友千万要注意。

42. #花光积蓄买了自己的房子#房产是盾牌还是枷锁?年轻女性的购房心路历程!她将一生的积蓄投进了这片钢筋水泥的森林,但这并不是一场梦想的追逐,而是一场为了安全感与独立的自我拯救。她从不敢轻易告诉家人,因为这个决定背后,藏着太多的隐忍与不为人知的心酸。这个决定背后,代表了她对生活的抗争,也揭示了当代年轻人追求自由与归属感的复杂心境。#jellycat蛋糕# 酷车同学的微博视频

43. #江浙沪流行防分割的新式嫁妆##什么样的嫁妆离婚了不会被分割# 结婚一年,40万陪嫁变共同财产,法院一锤,敲醒无数父母。别再把车子房子当嫁妆,离婚时被折价分割,心疼也来不及。保单、黄金、婚前全款房写女儿名,才是防分割的硬通货。爱情会褪色,保单不会。给女儿底气,不是盼离婚,是让她随时有路可退

44. 情侣分手后,能否要求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恋爱期间双方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双方修建了一栋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还单独购买了一辆轿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后双方分手,女方认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分割两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基本案情2006年4月,小丽与小华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双方修建了房屋一栋,现价值五十余万元,登记在小华名下。小丽还单独购买了一辆小型轿车,现价值约六万元,登记在小丽名下。同居后双方发现彼此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最终双方决定分手。分手后小丽认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其有权要求分割,但小华对此并不认可。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丽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分割两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法院裁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系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四条之规定:“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本案中,案涉房屋登记的权利人为小华,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现小丽主张案涉房屋系共有财产,要求依法分割,但其既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出资情况,也无法证实其系案涉房屋权利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小丽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对小丽的该诉请不予支持。法院依法认定案涉房屋归小华单独所有。关于案涉车辆的处置问题,因小华只是口头陈述案涉车辆属于共同出资购置,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加之,案涉车辆登记在小丽名下,并且一直由小丽在使用,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法院依法认定案涉车辆归小丽单独所有,故对小华的抗辩主张不予采纳。综上,法院判决案涉车辆归小丽所有;案涉房屋归小华所有;驳回小丽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法官说法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要严格予以区分,避免将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同化,从而模糊了两者的边界。由于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存在根本区别,所以导致在处理这两种关系的析产纠纷时,适用的法律规则也截然不同。同居析产与离婚分产的区别:一、认定共同财产的规则不同在同居关系中,以个人财产制为原则。当事人各自名下的财产通常推定为各自所有,只有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投资的收益等,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而在婚姻关系中,恰恰相反,以共同财产制为原则,个人财产制为例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有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及法律规定归个人所有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个人财产。二、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不同在同居析产中,财产分割原则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且协商不成的,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度等因素进行分割;而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首先由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再由法院根据均等分割原则,同时兼顾照顾女方及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三、举证责任不同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主张对财产拥有权利的一方只需证明该财产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而在同居析产中,主张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拥有权利的一方不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产生于同居期间,还需证明该财产属于共同出资购置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情形,承担着更重的举证责任。法官提醒:同居析产与离婚分产存在本质区别,同居关系中的男女在财产问题上应当谨慎对待,可以就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属问题签订书面协议,也可以通过规范财产管理、保留财产证据等,使同居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权属关系明确,从而减少同居析产纠纷的发生。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via:山东高法

45. 专家:如今这个楼市,正是推出房产税的好时机!你同意吗?

46. 江苏男子确诊癌症晚期,要求怀孕妻子打胎被拒后,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父母。他去世后,妻子将公婆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47. 房产税“警报拉响”,专家提出“免征面积”,这3类人要哭了

48. 【男子凭父亲生前一段录音欲独自继承房产 法院:该录音缺少见证人,不符合录音遗嘱形式要件,属无效遗嘱】生活中,不少人以为长辈的口头承诺或录音能作为继承依据,但其可能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而“不算数”。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继承纠纷案,判决案涉房产由林某女儿、儿子共同继承,其中林某女儿按70%的份额继承,林某儿子按30%的份额继承。林某与妻子婚内共同购置房产一栋,育有一子一女。妻子早年过世,林某亦于2022年8月因病去世,生前未订立书面遗嘱。此后,林某儿子持一段录音主张继承房产,称录音中林某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自己。林某女儿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自己在林某晚年长期照料其生活起居,付出远超弟弟,房产理应归自己所有。林某儿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由其独自继承房产。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本案中,林某儿子提交的录音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不符合上述关于录音遗嘱形式要件的法律规定,应属无效遗嘱。因林某未立有效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经查明,林某晚年患病期间系由其女儿长期负责日常照料、医疗陪护等事务,其儿子在外务工鲜少归家,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法官说法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常见遗嘱的法定形式及要求如下: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来源:人民法院报·3版)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49. #女子没付居住费凌晨被丈夫赶出家门# 看呆了,就算房子是婚前财产,但你们还没离婚还是夫妻还有孩子呢,妻子有合法居住权,你不想让妻子住那你签字离婚,财产分割明确房产权啊~ 又说伤透心又说没信任,为啥不离,不就为了讹那每月1000块吗~把妻子赶出家门不也是家庭暴力吗

50. 宅基地确权发证:邻居拿到了房产证,为什么自家却迟迟没消息?

51. #小齐说法##法律人vlog#【父母的房屋拆迁后给了女儿一套,女儿丈夫能要求分割吗?】女方父母房产拆迁,给了女儿一套房,登记在女儿名下,但没签赠与女儿一方的协议。请问离婚后,男方有权分割吗?#聚焦法治宣传教育法# CCTV今日说法的微博视频

52. 发布了头条文章:#案件速递#《离婚时因权属不明未分割的财产被查封,他人申请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能否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李某与张某原系夫妻,二人于2019年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离婚时,张某主张位于某村的一处院落为其父亲所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双方未在离婚协议中对该院落进行分割……下面一起来看@沂南法院 的案例吧~ 他人申请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能否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53. 房股涨疯了!三大利好要来了?4000亿房贷贴息,万亿收储存量房产

54. 上半年房产税逆势增长12%

55. #老人卧床多年跟保姆结婚并赠与房产#听起来这个事情让人很担忧。如果老爸在生前把房产给了保姆,那从法律上来说是OK的,可是他在瘫痪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决定,真的靠谱吗?女儿也许觉得不公平,建议她早点找个律师帮助自己了解情况。

56. 广西一女子与丈夫分居十年后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女子得知婆婆去世,要求分割丈夫继承的价值500万遗产。丈夫:我们分居十年,你从没尽过赡养义务,好意思吗?女子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竟如女子所愿!案情回顾:广西的冯先生上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对象,没想到毕业后他母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时间长了,两人之间感情越来越淡,最后还是分手了。后来冯先生通过母亲朋友的介绍,认识了李女士,两人条件都差不多,年龄也都不小了。认识三个月他们就结婚了,一开始日子过得还算幸福,但第二年女儿出生后,就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吵架。为了女儿有个完整的家,冯先生和李女士吵得再厉害也没人提离婚,只是分居了。到了女儿10岁那年,李女士再也忍受不了这名存实亡的婚姻,提出了离婚,冯先生考虑到女儿也大了,就同意了。离婚协议里,女儿由李女士抚养,冯先生要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次性支付100万元的抚养费,但冯先生没有这么多钱,就一直拖着没给。偏偏就在冷静期内,冯先生的母亲去世了,留下了一套价值460多万的房子和40万的存款。为了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冯先生就把这个房子卖掉了。李女士听说这事后找到冯先生:现在我们还没正式离婚,卖房子的钱应该是共同财产,有我的一半。这可把冯先生给气坏了:我们分居10年,我爸去世的时候你都没来,对我妈也没尽过赡养义务,凭什么分她的遗产?冯先生拿出了母亲生前的遗嘱,“房产及遗留存款由儿子继承”。冯先生还认为,妻子明明知道有了这些售房款,自己才有能力支付100万的抚养费,就更不应该再分割这笔钱。两人争执不下,李女士就把冯先生告到了法院,要求分割460万售房款。法律分析:冯先生继承遗产的时间,正好卡在离婚冷静期、正式离婚、冯先生母亲去世,这售房款究竟算不算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的收入、存款、房产等,除法律规定或约定为个人所有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和赠与所得,除非有明确的共同财产的约定,否则原则上为个人财产。冯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生前的遗嘱是遗产由儿子继承,那么原则上这属于冯先生的个人财产。但冯先生把房子已经卖了,而且他和李女士还没有正式离婚,这性质就有可能会发生改变。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冯先生母亲在遗嘱中没有明确房产份额是冯先生个人所有,也没有明确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房子已经出售完成,所以这售房款应该认定为新增的、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最后法院判决:该售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冯先生需向李女士支付230万元。案件看法:网友们表示:公婆又不是李女士的爹妈,没义务赡养!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57. 给未婚女性的几点建议 1.婚前财产投入。 在结婚前,如果你在房产上有出资,务必确保你的名字被加入房产证。 至于装修、贷款购车、购买家具家电等可能不增值反贬值的事项,应谨慎处理,尽量少参与。 2.远嫁的考量。 除非你能确定对方能给予你100万以上的利益,并且是不可撤销的,否则不建议离乡背井远嫁。 当然,如果双方共同离开家乡,在另一个地方定居的情况除外。 3.对方家庭背景的考量。 无论你多么爱一个人,如果对方的原生家庭中父母任何一方存在道德缺陷或性格问题,建议坚决不嫁。 4.父母意见的重要性。 在恋爱时,我们往往只看到对方的优点,而父母则更关注对方的短板。 婚姻生活需要长久忍受对方的不足,因此,慎重考虑父母的意见至关重要。 5.面对困难的态度 无论生活中遇到何种困难,无论是来自原生家庭的痛苦,还是在恋爱中受到的伤害,都应慎重考虑,不要轻易找人仓促结婚。 婚姻不是逃离现实困境的出路,草率的决定可能会让你陷入更大的困境。 6.财务独立。 坚决不替对方偿还du债,不与任何人共同举债,不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 7.自我成长的重要性。 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应让你放弃学业和事业。记住,在任何时候,自我成长都是最重要的。 祝幸福。 #赵未未#

58. 【不宜分割的遗产 怎么分?】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的微博视频

59. 为什么房产证,尽量不要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4个原因很现实!

60. 2025年房产还会降么?以后的房地产会怎么发展?

61. 2025年起,房屋归属不再只看房产证名字,关键看这四点

62. 房产证加名不是“加了就有份”!买房必看

63. 房产证没写名字,就分不到房子吗?8月起,这4个“铁规”,要了解

64. 房产证不管写谁的名字,已经不重要了?四条“规定”建议提前了解

65.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已经不起决定性作用?4条新规建议提前了解!

66. 2025房产证新规实锤!名字不算数,4条铁规直接定房产归属,速看

67. 2025房产证大改!名字说了不算,4条硬规则定归属,买房前必看

68. 房产证写名不再是定心丸?新规下,房子归属要看这几点

69. 房产证写谁名真的不重要了?2025年新规下房产归属要这么算

70. 别再纠结房产证写谁名!2025新规,4条硬规则直接锁定房产归属

71. 别被房产证名字坑了!2025新规说透房产归属,这几种情况一定要懂

72.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已经不重要了?四条“规定”下,这些是重点

73. 房产证无论写谁的名字,已不起决定性作用?四条“新规”需提前了解

74. 房产证上加名是否等于共同财产?一文看懂法律真相

75. 房产证无论写谁的名字,已不重要了?四条“规定”需提前了解

76. 房产证写你名也可能没产权?这些法律规则要早懂

77. 专家终于说实话了!别再盯着房产证署名了!房子归谁并不只看名字

78.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已不重要了!这4条新规一定要提前看清!

79.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已不重要了?这四条“新规”,才需要提前了解

80. 2025房产证新规

81. 房产证无论写谁的名字,已不重要了?这四条“新规”需提前了解

82. 房产证上有你名,房子未必是你的?这四个证据比名字更重要

83.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如今还重要吗?了解4条“新规”,一目了然!

84. 房产证写名别大意!新规下,证上是你名,房子也可能不属于你

85. 房产“加名”≠五五开

86. 2025离婚房产分割新规

87. 认资不认名!2025新规实施后,离婚房产分割第一原则变了

88. 法律知识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法律咨询丨汇合普法

89. 11月1日离婚新规!房产、抚养权、财产分割的权益边界,一次理清

90. 协力研究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解读一

91. 新规一锤定音!别指望结婚分房致富,这些漏洞全堵死了

92.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看这里!

93. 民法典新规!武汉离婚房产分割,教你3步不吃亏 - 哔哩哔哩

94. 【离婚纠纷】普法系列02

95. 2025年婚姻新规变了!全职在家突然能拿钱,房子加名反被罚补偿?

96. 宣布了,10月起,夫妻离婚,房子不用争了。

97. 漫话婚姻家庭③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

98. 宣布了,10月起,夫妻离婚,房子不用争了!

99.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如何证明婚后共同还贷

100. 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你们共同还贷?离婚时你能分多少?答案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101. 婚前房产再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02. 婚前房婚后还贷,女方要注意这些法律事儿!

103. 男方在婚前就付了房子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谁?法院这样判!

104. 婚前首付的房婚后共还贷,离婚你分不到钱?女性踩过这房产雷!

105. 同居算家庭成员,婚前买房要被分?90%人不知道,法律只认3个证据

106. 房子永久产权定了?专家

107. 最新房产法规定 房产证上名字已不是关键 这4条新规才是真正保障

108. 12月房产新规太狠!房产证名字不算数?6大变化赶紧看

109. 房产证无论写谁的名字,已不重要了?4条“规定”需提前了解

110. 购房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111.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的计算方法

112. 离婚时按揭房的分割问题——房产归谁、贷款谁还?

113. 陈越律师

114. 豫章解读 |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司法实务分析

115. 婚前房产加名,离婚时怎么判?

116. 夫妻一方将婚前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117.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18. 婚前他付首付,婚后你还房贷?离婚时这样操作才能不吃亏

119. 离婚时,房产分割“攻坚战”

120. 讼状元普法丨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121.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父母出资怎么算?律师详解离婚房产分割四大难题

122. 领域专题|《“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房子到底是谁的?法院最新判决颠覆认知》

123. 最高院民一庭:​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不动产应当如何分割(附:计算公式)

124.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出台后,很多夫妻在处理房产加名和婚内财产约定时,因为不了解新规定,吃了大亏,作为一名深耕济南婚姻法律领域多年的律师,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了。 济南的小王和小李结婚后,把自己婚前的房子加上了小李的名字,想着以后两人一起好好过日子。可谁能想到,才过了两年,两人感情破裂要离婚。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关于房子的分割,两人争执不下。小王觉得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虽然加了小李的名字,但小李没出过一分钱,不应该分走太多;小李却认为既然加了名,房子就该一人一半。 要是放在以前,可能真就按照一人一半来分了。但现在,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 在小王和小李这个案例里,因为他们婚姻存续时间短,小王又没有重大过错,最终法院判决房子归小王所有,但要根据实际情况,给小李一定的补偿,可这补偿远不到房子价值的一半。 很多律师在给当事人设计婚内财产约定时,还按照老思路,没有结合这个新解释设计相应条款,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比如没有明确房产加名的具体条件和离婚时的分割方式,或者忽略了对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的考量。 作为专业婚姻律师,给大家几点建议: 1.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谨慎:务必找专业律师帮忙起草,确保协议条款符合新规定,明确房产归属、分割方式以及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比如可以约定,若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在房产分割上少分或不分。 2.了解房产加名的法律后果:加名不意味着一定能平分房产,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是为了表达爱意加名,最好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留相关证据:在婚姻生活中,涉及房产出资、还贷、装修等费用,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至关重要。 #济南婚姻律师 #婚内财产协议 #房产加名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 #济南王倩律师

125. 最高院新规:打破“加名即分房”误区,房产证加名≠半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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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能平分吗?丨运城婚姻

136. 大部分的夫妻都是凑合过 你的婚姻经得起卖房救命的考验吗 ⚖️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 房屋属于购房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即使婚后取得房产证,也不影响归属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登记在首付方名下 房屋归首付方所有 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本金+利息) 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需由首付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尚未偿还的贷款为首付方的个人债务 婚前购房但登记在对方名下 若无特殊约定 一般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房屋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若出资方能证明无赠与意思表示 则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婚前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均分,不考虑出资比例 ⚖️父母出资购房⚖️ 若一方父母出资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 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涉及婚后共同还贷⚖️ 需保留还贷凭证(如银行流水) 以便确定补偿金额 若对房产归属有争议 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解决 婚前或婚后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 增强法律效力⚖️ 复杂的不是婚姻 而是人性! 结婚与否,自己的事自己做主!

137.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138. 最新房产分割规定:婚后购房,父母出资1600万,夫妻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139. 二手房陷阱229: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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