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至死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坚定了我以前的观点:外国著作尽量看原文,再好的译本也终究只是高仿,而差的翻译就直接翻车了,更严重的是你没看过原文都不知道有没有翻车。拿这本书为例,因为没看过原文,所以我也不知道翻译到底翻没翻车,只能说大约这个翻译的确翻车了。
抛开翻译的问题,作者书中的论述是有很大问题的,不知道这是不是畅销书的通病。先抛出一个惊人的观点,然后开始围绕这个观点展开,旁征博引说了一通,似乎是讲了许多,但又和主题关系不大,就像国内足球解说,比赛中介绍了一通观众席上的名宿名流,却对场上的战术和配合等情况不讲片语。因此,虽然这本书作者论述了厚厚一本书,仿佛射了很多箭,却鲜有中靶的。
说了这么许多不足的地方,似乎让人觉得不值得一读。这样是有失偏颇的,下面我就讲一下这本书中吸引我的地方。书中最吸引我的是作者提到的美国早期的阅读氛围极其浓厚,对书籍的需求量很大,大量的知识以书面的方式快速地传播。书籍的书面语言表达方式影响了当时的演讲方式,演讲者表达语言非常正式化书面化,就像在朗诵一本书,而听众也非常适应这样的书面语言。这说明当时美国的文盲率比较低,阅读率比较高。我想这样的环境也是美国崛起非常重要的因素。作者论及这个时期的美国,引用了许多的事例,如林肯和道格拉斯的论战等。而作者的倾向也很明显,他偏爱那个时代。
不幸的是,偏爱的时代很快终结了,因为新技术的出现。电报的发明,让信息瞬间传输变成可能,信息不再只通过书籍来传播。电话的发明,让信息不再只通过文字方式来传播。而电视的发明,让信息的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化。因为本书写于1985年,因此作者没有提到互联网。
随着技术的进步,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加迅捷,方式更加丰富。书籍已经失去原有的魅力,如今娱乐占领了高地。作者对此捶胸顿足无可奈何,于是写了这本书,批判现状,希望能拯救人类。可惜这毫无用处,更可气的是现在的情况比作者写书的时候更糟糕,不知道作者会不会更生气。这样看,似乎作者更应该被拯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