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微博上有个话题炸了:#邻居装智能锁越界拍摄被判拆除#。一把带摄像头的智能门锁,因为拍到了邻居的日常进出,被法院判令拆除。
先把案子说完整。北京通州,王某和李某是同层邻居,两户入户门呈直角相邻。王某换了一把带高清摄像功能的智能门锁,摄像头正对楼道公共区域,李某进出家门的必经之路被完整纳入拍摄范围。这把锁带人体感应自动抓拍功能,有人经过就会自动启动录制,王某还能通过手机APP随时查看、下载录像,远程调整拍摄模式。李某多次找王某协商拆除,始终谈不拢,矛盾升级,争执中王某将李某打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李某随后起诉,法院判决王某限期拆除涉案智能门锁,并承担70%赔偿责任,赔付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2000余元。王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微博

今天想写的不是邻里纠纷,而是这把锁的配置,恰恰是装修选锁时被推销得最猛的那种。这个判决有三点和普遍直觉不一样,我翻译一下。
第一,公共走廊不等于可以随便拍。很多人以为走廊是共有区域,拍了也不算侵犯谁。但法院的看法是,走廊是住宅的过渡空间,通行人员相对固定,长期自动抓拍邻居的出入时间、出行规律、访客情况,等于持续收集别人的行踪信息,足以让人产生长期“被监控”的不安感,侵害的是隐私权里的私人生活安宁。
第二,判不判侵权,标准不是“有没有对着邻居家的门”。小红书有个1548条评论的帖子,讲自己被邻居的智能锁抓拍,对方坚持说咨询过律师,没对着正门拍就不算侵权。小红书但看通州这个案子,摄像头对着的是走廊,也没正对任何一扇门,照样认定侵权。法院看的是能不能持续记录邻居的“进出”,不是镜头朝向哪里。
第三,功能越全的锁,风险越大。自动抓拍、远程查看、录像下载,这些恰恰是这两年智能锁的加价卖点,在这个判决里全部成了认定侵权的依据。小红书有位业主晒自家锁“太灵敏了,邻居门口一只小猫吃东西都能拍下来”,语气还挺自豪。小红书按这个判决的口径,那些抓拍记录里的每一条,都在风险区里。
那为什么装修的人要特别关心这件事?
因为选智能锁是装修购物清单里的固定项,时间通常在硬装收尾、入住之前。摄像头、可视猫眼、人体抓拍,目前是智能锁默认的加价卖点,销售不会主动告诉你的是,你这一层的走廊长什么样。而且智能锁不同于别的家电,换锁等于整机更换,门洞、锁体规格都定死了,反悔的成本是一把锁的全款。

我把法院的认定标准翻译成一套对着户型就能做的自查,买锁前可以直接用。
高风险户型:自家和邻居家门对门或直角相邻,楼道窄,邻居回家的必经路线正好在镜头视野里。智能锁普遍用广角镜头,这种楼道几乎必然被拍到,通州案例就是这个格局。
待实测户型:邻居门在你家门的侧面、中间隔了转角或墙体,取决于实际视野,装完要看抓拍画面再定。
低风险户型:独梯独户、走廊只有自家使用、没有正对邻居的。
自查方法很简单:装完后打开APP看抓拍记录,画面里出现邻居家的门,或者邻居的必经走廊,就属于高风险区。
付钱之前再问三个问题。第一,我家门离邻居家门多远、过道是什么形状,这决定要不要选带摄像头的款。第二,摄像头怎么触发,人体感应持续自动抓拍,正是判决里认定侵权的那个功能,只有按门铃才触发的,风险低一个量级。第三,能不能关闭抓拍、调低灵敏度,给自己留退路。

如果户型高风险,又确实需要看门口,两个更稳的思路:锁只选基础解锁款,监控需求交给装在屋内的摄像头,镜头只拍自己家里;或者提前和邻居打好招呼,取得同意再装。
已经装了的也不用慌,先查视野,再关掉人体感应自动抓拍或调低灵敏度,主动跟邻居说一声功能已经关了。真正经历过的业主给的建议是,先和邻居沟通协商,调整安装位置,尽量不拍到邻居,实在不行就关闭智能锁的主动监测或者抓拍功能。小红书通州那起案子走到拘留加赔偿,转折点恰恰是协商多次失败、矛盾不断升级。
最后说一句给被拍一方的。小红书有个300评论的帖子,楼主发现邻居的摄像头正对自己家密码锁的门,说看到的那一瞬间真的头皮发麻。小红书输密码的画面如果落在别人镜头视野里,是可能被记录下来的。遇到这种情况,这个判决同样有用:先协商,协商不成走物业,也可以起诉,认定标准不变。
安全需求是真实存在的,装智能锁防盗、看快递,谁都不该被指摘。但这个判决把线划清楚了:安防设备,只能看住自家门口。装修清单很长,智能锁是其中不大的一项,可它是唯一一项天然带着“邻里关系”属性的。付钱之前核对一下户型,能省掉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