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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妈

关于食用农产品的8个问题解答

源自公众号:上海市食品工业研究所

01-16 16:40

日常买菜时,常常分不清哪些是食用农产品,哪些是食品。这个界定不仅关系到产品标签和保质期,更直接影响着线上销售的许可要求。本文将依据官方法规,清晰地厘清二者界限,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实用参考。

关于食用农产品的8个问题解答智能速览

  • 食用农产品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初级产品。

  • 经过物理加工但未改变基本性状的仍属食用农产品。

  • 混合加工、熏制、发酵及烹饪后的产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

  • 销售食用农产品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线上销售仅需实名登记。

  • 包装后的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不适用预包装食品国标。

关于食用农产品的8个问题解答精华内容

要准确区分食用农产品与食品,关键在于把握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是否改变。

定义与范围

食用农产品是指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供人食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其范围不仅包括保持原自然形态的生鲜产品,如蔬菜、水果、生肉,也涵盖经过分拣、清洗、切割、冷冻等物理性初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例如,清洗切配后的果菜、宰杀切割后的生鲜肉块、海干产品等均属此类。

而像肉丸、果汁、熏鱼、腌菜等经过混合加工或改变了基本性状的产品,则不应被认定为食用农产品。

判断关键

区分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的核心标准,在于其加工过程是否改变了产品的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

实践中,可以参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若产品已纳入该目录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则按食品管理,例如大米、茶叶。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速冻蔬菜、分割冷冻肉,虽经速冻工艺,官方复函明确其性质仍为初级农产品,不实施食品生产许可。

因此,综合判定需考量产品形态、成分变化及具体工艺,必要时需与当地监管部门沟通确认。

标签与许可

在监管上,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这为小微农户和商户提供了便利。

在标签标识方面,销售食用农产品可以不包装。即使进行包装,其属性也不因包装而改变。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应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而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但若包装上标注了任何营养信息,则必须符合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的要求。

监管与销售

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实行分段管理。农业部门负责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产品进入市场后,则由市场监管部门按食品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网络销售,由于销售食用农产品无需许可,因此单一从事此类销售的经营者,仅需在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即可。但如果经营项目同时包含需要许可的食品,则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许可。

厘清食用农产品的界定,有助于消费者更明智地选购,也为小微经营者明确了合规路径。面对日益多样化的农产品形态,这一区分标准在未来实践中会面临哪些新挑战?这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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