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准备住院,再买医疗险还来得及吗?
前几天去市场买菜,听到几个卖菜的大妈在交流保险问题,买了保险的明显说话硬气很多。
不得不感叹,国人的保险意识真是越来越强了。
能够找到我们并进入社群的朋友,无疑是对保险抵御风险的作用是非常认同的。
只是总有朋友可能是感觉找到组织,就不着急了,毕竟现在身体好着呢,可以慢慢研究。
然后,或者工作忙,或者过了那个冲动劲,咨询了几句后,就再无音信……
某一天,当身体出现问题,需要住院治疗,才想起来保险还没买。
那么,生病要住院了,买保险来报销住院费用,还来得及吗?
今天就和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01
保险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可以看做是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对赌。
如果客户已经确定要发生保险事故,此时购买保险来转移风险,显而易见对保险公司是不公平的,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逆选择”。
对于逆选择,保险公司是怎么应对的呢?
1、投保前先核保
投保前,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人对照健康告知的问题,逐一核实。如果有列举的问题,即为不符合健康告知。
如果已经面临住院,恐怕很难通过健康告知,也就无法投保。
朋友们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隐瞒病情投保。
保单本质上是法律合同,双方在签这份生死、大病风险的合同时,因为风险本身具备了极高的不确定性,需要双方尽到“最大诚信”。
《保险法》对此是这样规定的:
《保险法》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也就是说,根据保险法,投保人有义务在投保时,将自己的既往病史和健康异常状况告知保险公司。
一切隐瞒的行为,都存在拒赔的风险。
尤其是带病投保,一旦发现有骗保的嫌疑,不仅无法理赔,可能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2、设置等待期
保险不是即买即用的,而是会设置一段时间的等待期。
就是说保险合同在生效后的指定时间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也无法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间就称为等待期。
医疗险的等待期一般是30天;重疾险、定期寿险的等待期一般是90天或180天。
有的朋友会觉得,自己是找关系做的检查,医院未留下病历记录,赶紧买个医疗险,住院的费用是不是就有着落了?
先不说理赔时保险公司能不能查到,就说都需要住院的的病,真的就能拖一个月?
就不怕病情发展,既增加治疗难度,也增加病人痛苦?
3、既往症免责
许多医疗险会把既往症列为免责,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也就是说,即便所患疾病没有影响到投保,也会因属于既往症而免责。
所以,生病住院才要买百万医疗险,希望能够报销本次住院费用,明显是行不通的。
02
身体有问题住过院,就买不了保险了吗?
当然不是。
我们之前说过,投保前会先进行健康告知。
没有核保渠道的产品,不符合健康告知,则无法投保;有智能核保或人工核保的产品,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会有标体、除外、延期、加费等结果,严重的则直接拒保。
每家公司的问询不同,核保尺度也不同,被一家保险公司直接拒保,可以再多试几家,选择一家结果最好的即可。
很多朋友都知道保险的重要性,也想配置保险,但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未入手,拖着拖着,错过了投保的最佳时期。
拖延的结果,可能就是价格贵了,除外了,加费了,买不上了。
所以,希望大家趁年轻健康的时候,趁还能保,还能保得多,抓紧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