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
规定,经ying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以下行为的应当
承担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shou时
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
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
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
的商品的;
(六) 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
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
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未尽到an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
正)》
第第四十八条 经ying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
一 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shou时
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
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
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
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
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
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
形
经ying 者对消费者未尽到an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
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