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万的房子缴450万的税,是真的。但它不是这次上海徐汇那对老夫妻的房子,而是2014年闵行另一个案子的账。
这次的主角是杜英荣、陆苏英。两位老人无儿无女,生前捐出500万元,帮455名先心病患儿做了手术。新民晚报
2018年,他们立下公证遗嘱,身后把剩余存款和唯一一套房全部捐出。受托方是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房子在徐汇区长桥街道,是一套四五十平方米的一室半老公房。
报道口径为市价300多万元。 一百多万元存款已经提存到公证处,随时可以用于救助;卡住的只有房子。B站
这对老人名下确实也有“650万”这个数,但那是现金总额:生前捐出500万元,身后剩余存款约150万元。热搜里那套650万的房子,是2014年闵行毕原鸿、毛怡夫妇的案子。
那套房子过户到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名下后,一算税费接近总价的70%。 650万的房,要缴四百五六十万。 基金会最后没卖,改成出租,用租金做慈善。大河报每日经济新闻
按同样六七成的比例估算,这次300多万的房子,税费也要两百万元上下。报道没有给出精确数字,基金会也还没走到缴税那一步。
为什么这么高?同样一套房,个人卖和机构卖,税不是一套算法。
个人卖持有满两年的普通住房,增值税免征;卖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个税免征;个人卖住房还暂免土地增值税。
基金会不行。它必须先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再以机构身份出售,参照企业标准计税。大河报
大头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房子是几十年前的老公房,原值低、增值额大,土地增值税按增值额超率累进,最高到60%。
企业所得税按处置所得25%征;再加上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几项叠起来,就到了总价的六七成。
所以,不是基金会想赚一笔,也不是它故意压价。它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是为了满足登记要求;一过户,税的口径就变了。
基金会是非营利法人,卖房的钱不进谁的腰包,而是进老人设立的慈善专项基金。
更麻烦的是,基金会本来可以不接这个过户。老人留了一份“死后生效委托书”,委托基金会在身后代卖,房款提存公证处,再定向划给慈善项目。
按民法典第174条,只要授权明确约定代理权持续到事务完成,人去世后委托仍有效。多位民法学者和律师认为,这条路在实体法上站得住。看看新闻
但不动产登记窗口只认“继承”这一条路径。产权人去世,先确权,确认新的权利人,再卖;窗口不判断委托书有没有效,只判断这属于哪类业务。
而“产权人已故、受托人持委托书直接代售”这一类,不在受理分类里。 法律上你有权卖,程序上你无类可归。看看新闻
这件事可以概括成一句话:实体法往前走了一步,行政程序还站在原地。 基金会只能先过户,过户就撞上高税;不卖,老人的遗愿就悬着。知乎
2014年闵行的案子,最后是出租。租金进慈善专项基金,细水长流;这次华侨基金会也还没下决心卖。每日经济新闻
专家提了两个方向。一个是给公益机构建白名单,资质信用良好的,处置受赠房产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看看新闻
另一个是给登记窗口补一条操作路径,让“死后生效委托”能够实际办理。前者解决税,后者解决程序。
这对老人已经捐出的500万元,救了455个孩子。剩下的这套房,不是基金会想吞,也不是税务部门故意为难,而是“捐钱”的流程很成熟,“捐房”的流程还没长出来。善意没有打折,是制度还没学会怎么接住它。
650万缴450万,不是谣言;它提醒的不是“别捐房”,而是“捐房这条路,该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