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在9月26日截止,这部2004年才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迎来首次系统性大修:修订草案共9章170条,8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8月28日起在中国人大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截止日,人大网意见量已接近两万条,其中"解禁摩托车"的呼声占了相当分量。微博微博小红书
摩友圈这几个月格外活跃——“废除禁摩”“摩托车不该只走最右道"几乎是每条热门回答的固定段落,有人真的把建议逐条提交了上去。但如果你是准备买电摩、或正骑电摩的禁摩城市用户,先把注意力从"呼声"挪回"条文”:这次修订草案的焦点写在别处,"摩托车"三个字基本缺席。等不等、买不买、改不改,三笔账得自己先对清。知乎
一、草案里真正写实的,是"电自"和"超标车"
对两轮用户,草案落得最实的是这几条(均为草案表述,正式通过前还可能变):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最高时速限制从15公里调整为20公里;
明确禁止驾驶"依法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超标车"治理入法;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都要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开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并造成事故的,处200-500元罚款,可并处暂扣驾驶证三个月。
以上条款全部出自修订草案原文,草案聚焦"醉驾"“盲驾”“僵尸车”"超标车"治理和电动自行车、"暴走团"管理等突出问题。全国3.8亿辆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规范被正面写进上位法,这是实打实的利好与约束。但对电动摩托车(法律身份是机动车),草案没有给出驾照、上牌、路权上的新答案。知乎微博

二、禁摩为什么没动:你的路权卡在哪三层
很多摩友以为"等修法就解禁",其实禁摩的法律结构分三层。第一层,交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措施,授权直接来自这部法律本身——《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给公安机关的这道授权,就是各城市禁摩的"尚方宝剑"。第二层,摩托车与机动车同车道时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条款,写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属于行政法规层面,不在这次法律大修的焦点里。第三层,真正决定你所在城市能不能骑电摩的文本,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通告。知乎知乎
所以"等草案解禁禁摩"是看错了目标:草案即便通过,禁摩仍是"各城市自己办"的事。2024年4月"长沙即将解禁摩托车"传得沸沸扬扬,记者向长沙交警部门求证,得到的回复只有一句:禁摩规定没有变化。微博

三、但窗口确实挪了:湖南先把"高速禁摩"摘了
湖南把"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写进省高速公路条例时,法律争议就没断过——早在2020年省人大审议公安厅提案时,就有"禁摩违反上位法"的说法;今年,这条款拟被删除,被摩友圈称为"开了好头"。知乎知乎
注意边界:高速路权在松,城市路权没松。多数城市的城区禁摩、限摩通告不在同一套文本里;禁摩城市里"电摩假装电自"的灰色空间还在收窄——长沙本地摩友圈的帖子写得很直白:“严查摩托没有牌没有证,哪怕有牌有证也不敢骑”,闯禁区照样罚。小红书

四、三笔账:等、买、换,分别算给谁
等待账:草案刚完成一审和意见征集,二审与通过时间都不确定;就算最终通过,城市禁摩还要各城市自己修条例。把"等政策"当成一两年内能兑现的购车计划,基本是赌。
合规账:非禁摩城市,电摩是机动车,D/E/F驾照、上牌、交强险、保险一分不能少;禁摩城市,牌照齐全也照样限行。这次草案收紧的其实是第三条路——“假电自”:依法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非机动车禁止上路、头盔强管,灰色窗口期肉眼可见地在变窄。
替代账:如果你主要骑在禁摩核心区,20km/h限速入法对电自是利好确认,但需要40km/h以上通勤远郊的话,电自的速度和载重替代不了正经电摩。这笔账不是"选哪个",而是"你的路线属于哪套法律身份"。
五、接下来盯这四个信号
草案二审时间与文本变化,尤其电自限速、超标车登记条款是否调整;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最右侧车道"是否随上位法修订联动修改;
是否有更多省份跟进湖南,清理"高速禁摩"条款;
你所在城市禁摩通告的修订动作:是"电摩与电自同罚",还是"只查无证无牌"。
修法的大幕拉开了一次,但它先写的是电自、是醉驾、是自动驾驶。禁摩会不会松动,没有人能替你做保证;能确定的是——路权会慢慢来,罚单和扣车马上到。想入电摩的,先按现行身份把牌、证、险算清,再谈选哪台车;想等的,把上面四个信号设成你的观察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