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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1日启动“垃圾分类PLUS”,全面推行新条例,你准备好了吗?

2020-04-14 14:53:14 4点赞 8收藏 0评论

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这一修改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也可以叫做“垃圾分类PLUS版”,因为修改后的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0年5月1日,新版条例将在北京市全面实施,目前北京多区已下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细则,并提前部署。海淀区、朝阳区等区将在4月15日开始提前部署,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大家都准备好了吗?

根据新版条例中的信息得知,北京的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 “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垃圾;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 “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失去原有使用价值,但回收后加工又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除这四类外,建筑垃圾、大型废弃物品还需要单独堆放在制定投放地点,部分还需承担处理费用。

不确定某种垃圾属于哪一类的话,微信搜索全国垃圾分类查询,即可通过小程序,输入垃圾名称查询分类。

5月1日起,多区垃圾分类将采取强制施行,个人和单位违反条例,都可能会收到警告或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一下罚款,单位违反规定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一下罚款。

仅剩半个月时间,垃圾分类就全面强制施行了,这次垃圾分类的严格程度必定不低,各位值友们赶快熟悉一下附近的垃圾投放点,复习一下生活垃圾种类划分。如果家里没有垃圾分类垃圾桶,也赶紧买几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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