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消费者在济南万象城累计消费15万元升级为白金会员,却因在单一品牌门店消费过多,被商场认定为团购客户,取消了免费停车权益。这一事件揭示了会员经济中模糊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之间的冲突,引发了对于商家契约精神和规则透明度的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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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消费15万元成为万象城白金会员,却被取消免费停车权益。
商场判定其为团购顾客,理由是购买多件同款同尺码商品。
消费者坚称均为原价购买,不认可商场的团购判定。
商场会员章程未明确界定团购客户的评判标准。
律师指出商场单方增设限制条件,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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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消费者用真金白银满足会员门槛,却发现权益可以被模糊条款单方面限制时,一场关于契约精神的讨论便无可避免。
会员门槛与权益变故
济南市民姜先生根据万象城会员章程,通过年度累计消费满15万元,成功升级为白金会员。按照规定,他本可享受VIP专属停车位在特定时段内免费停车的权益。然而,当他试图使用此项权益时,却被告知无法享受,这与他成为白金会员的初衷形成了鲜明反差。
商场的判定逻辑
济南万象城方面回应,经过核实,姜先生的大部分消费集中在始祖鸟单一门店,且存在购买相同款式、颜色和尺码的多件商品情况,因此被系统判定为团购顾客。商场方认为,团购顾客不适用于白金会员的免费停车权益。但姜先生表示,所有商品均以原价购买,部分用于赠送亲友,从未享受任何团购折扣。
规则模糊的争议焦点
矛盾的焦点在于商场会员规则的不明确性。在万象城会员App“一点万象”的公开条款中,详细列出了成为白金会员的消费门槛,并注明权益不含“异常积分会员”,但并未对何为“异常积分”或“团购客户”给出具体、可量化的判断标准。这种模糊性为商场的单方面解释留下了空间,也让消费者感到权益保障的缺失。
法律视角的违约风险
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的金晓东律师指出,商场的行为涉嫌违约。消费者达到消费条件即与商场形成合同关系,商场应履行相应义务。商场以未载明的“团购嫌疑”为由拒绝提供权益,是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根据相关法律,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因此商场自行设定的模糊标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此事再次提醒,会员经济繁荣的背后,清晰、公平的规则是维系消费者信任的基石。商业主体在追求管理效率的同时,必须恪守契约精神与法律底线,否则将面临声誉与法律的双重风险。面对模糊条款,消费者该如何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