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购买“MYPROTEIN蛋白粉”维权记(一)
购买经过
买东西挺多时候zdm看看有没有便宜价。在12月份,之前买的蛋白粉吃完了,到张大妈一看,显示天猫Myprotein海外旗舰店有优惠价,2.2磅蛋白粉140元(后来发现其实这个价常有)。根据安利在12月11日下单。买完收到货后,发现这个蛋白粉喝起来有一股怪味,于是沟通店铺客服。后来根据和客服的沟通结果,将三勺产品邮寄回去检验。
后和客服沟通,客服只愿意对产品退款,但不承认有质量问题需要赔偿。作为一个律师,虽然案件金额比较小,但我觉得食品安全还是非常重要的,对自己负责的做法是对自身权益维护到底,同时说不定也可以帮到其它朋友。所以记录一下维权的有关过程,逐步更新。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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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维权过程的全貌。接下来的描述将模拟一位普通消费者陈先生(简称“陈生”),以他的视角来对本案进行维权,看看维权有哪些障碍。
陈生购买了有异味的蛋白粉产品,与客服沟通,客服仅同意本单退款。陈生觉得自己权益没有受到保障,决定维权。对于维权,他有一些基础的认知,比如投诉天猫客服或12315。不过陈生知道,天猫客服或12315没有执法权,既不能认定这次购物是否有退一赔十的情形,即使支持自己的观点也没有执法权强制店铺退一赔十。检测也不是关键,客服说的是“您可以找专业的第三方做检测,提供专业的检测报告说明,这边可以给您承担检测费用以及全额退货退款处理呢;但如果到时候您找第三方检测说没有问题的话,费用是需要您自己承担哈。”依照客服意思检测有问题,客服的处理方式还是和之前一样,同意本单退款,那检测不检测的处理结果一样,甚至客服还设置维权障碍,检测没问题的话,检测费要自己承担,这是阻碍维权的话术。陈生知道最有效力的维权方式,还是诉讼。可是如何诉讼,作为一个一辈子没打过官司的普通人,陈生一头雾水。
经过朋友介绍,陈生认识了另一位陈律师,他向陈律师介绍了案情,心里还是有些没底,然后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陈律师,这个官司能赢吗?”陈律师审慎的回答:“从当前您描述的情况看,这个案件首先退一的这部分是没有问题;赔十这部分,也是很可能成立的,但案件目前在这个点、这个点上还存在风险。”陈律师内心OS:虽然想起诉的每位当事人都觉得自己占理,但案件事实,每个人都是从对自己有利的方向描述,律师一开始不能了解全貌。同时,这类案件在某个点、某个点是存在风险,我还是先讲清楚吧。
陈生听到陈律师的话后,内心有些不好接受,他觉得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事实是一清二楚的,那么结论就应该像1+1=2一样清楚。为什么陈律师你讲的这也风险,那也风险,那我请律师的意义何在呢。
陈生只买了一件商品,金额140元,所以退一赔十,也就140+1400。接下来陈律师告诉了陈生处理这个案件的律师费。律师费居然高出了索赔金额,而且其中还不包含法院收的诉讼费、检测机构的检测费,不过这两个费用如果胜诉,是由对方承担的。陈生问出了第二个关心的问题“这个律师费胜诉了,可以由对方承担吗?”陈律师解答道:“从国家的立法层面,法律认为大多数案件的律师费不属于维权必要的支出,也就是说国家认为多数案件您不是非请律师不可。所以除非合同中有约定或者少数几种情况,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或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外。多数案件的律师费是要自己承担的。”陈生一听起诉如果请律师的话,还要亏钱,有点犹豫,同时他也不知道陈律师说的对不对,于是告诉陈律师自己要回去考虑一下。
陈生后又找到张三律师,张三律师听完案情后,拍胸脯保证说这个官司没啥问题,稳赢,顺便和陈生一起痛斥了一下店铺的产品服务。报价和陈律师差不多。
陈生又找到李四律师,李四律师刚听陈生两句后,开始讲起了自己的资格荣誉,某些方面都有朋友,上周还一起吃饭呢,然后报了一个让陈生咋舌的价格。
陈生回到家后,权衡了一下,找律师起诉维权的话,其实是个亏钱的事,自己维权,虽然也会网络检索资料,但究竟怎么做心里没底,要不然就退款算了。但陈生一想,这个蛋白粉自己可是吃进过嘴里的,没有把事情查明白,维权到底,首先是对自己不负责;其次,别人也会吃的,食品安全大过天,自己就正义感一回吧。同时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找律师把这个事推到底吧。
决定维权,陈生心里轻松了一些。但到底找哪位律师,心里又犯嘀咕了:李四律师价格太高,也没耐心聊啥案情,首先PASS;张三律师讲的很符合我心意,而且看起来很有自信,要不然就ta吧,鬼使神差的,陈生耳边响起陈律师讲案件风险的声音,最后选定了陈律师。
观察者说:法律诉讼服务产品,对于普通人而言,是一件“轻奢”的产品。它不是必需品,消费使用的频次很低;在国内社会,也存在个人和国家双重层面的厌讼;同时,法律诉讼服务产品还是一件非标准化的产品(同一个起诉案件,不同人处理,处理方式都不一样。虽然都会有的基本的起诉状和证据,但内容和形式也不是统一的。至于还会不会做其他工作和文书,到底投入多少时间,就更不同了)。导致法律诉讼产品市场比较小,其供应又存在一定的门槛,所以法律诉讼产品在多数情况下,是不便宜的。
陈律师接到委托后,开始正式做工作。首先做的,就是进一步查阅了有关资料和案例、法条。梳理了处理这个案件逻辑。陈律师基本没看律政剧,但也知道剧里律师的形象,法条张嘴就来,案件天生就会。
但事实上,法律工作首先是个脑力活,也是一个体力活。光是目前生效的法律,就有294部,更不要说后面的法规、规章等以十万计的相关依据。所以现实中不存在对什么法律法规都能张嘴就来的律师。
律师工作的第一步,就是查全查准法律,同时检索案例。因为不同地方的法院,不同时期的社会风气,可能导致对法律的不同理解和适用,让案件结果不同。甚至同一个法院,同一个审判庭,随着法官的变更,裁判的风向也是不同的。这些细节,普通人即使是拿到最终结果后也察觉不到,一些律师也不会花时间去研究。但一个负责任的律师,需要研究这些内容,针对性调整脑海中的诉讼策略和方向(这可能是有效的,也可能是无效的,但多一分机会就多争取一分)。
经过初步工作,陈律师向陈生出具了第一份《法律分析报告》。并主要确定了本案要适用的请求权基础,主要来自《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审理食品药品纠纷的若干规定》。
这个案件看起来事实比较清楚,陈律师按照思路固定好基本的证据后,开始正式推进案件工作。案件如何起诉,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诉谁和去哪里诉。
诉谁呢?看起来好像一目了然:Myprotein海外旗舰店。但正如张大妈的各位吴彦祖、刘亦菲,都是化名,Myprotein海外旗舰店在法律上,也不是一个真实的主体。我们要找到开这家店的公司或个人。这个资料如何来获取,有些天猫店可以直接查看公示的工商信息、但这家店不知道是不是天猫国际的原因,不能看到公示的工商信息。所以只能通过电话或网页,联系天猫国际客服(不是店铺客服),天猫国际客服会提供一个公示申请链接,进入链接后,按规则填好相关信息,等待公示。
至于去哪起诉,陈律师给陈生解释,首先这是一个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所以不要去《民事诉讼法》找去哪里诉讼的依据了。要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所以这个案件在收货地起诉。陈生舒了一口气,本地起诉,那相对时间精力会节约不少。但陈律师同时告诉陈生一个情况,店铺初步显示的公司名是:Cend International Limited,店铺实际的运营主体看天猫国际的披露,但假如真的是一个外国公司,那这个纠纷还是一个涉外的纠纷,管辖、法律适用可能都会发生变化,案件难度会加大。维权路上并不轻松。
观察者说:所以其实一个看起来很简单的案子,真正推进下去,也可能会出现很多意外情况,做一个案子并不简单,做好一个案子甚至很难。
下一步,接收天猫资料,起草起诉状。这个帖子的修改次数已经用完,下一步应该会新建维权记(二)进行更新。有更新会把链接放在评论里,大家也可以关注一下追更新。
作者声明本文无利益相关,欢迎值友理性交流,和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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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那么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些,暂时还有些低烧,先休息了,这段时间大家都注意身体,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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