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交通规则中,超车都有哪些规定中?#
一、标准合法超车操作硬性流程(第47条)
1. 提前示意:超车前提前3秒开启左转向灯;夜间交替变换远近光灯,白天可鸣喇叭、闪远光提醒前车。
2. 左侧超车:只能从前车左侧超越,右侧超车属于违法。
3. 确认安全距离:观察前方对向无来车、后方无车辆加速,预留充足横向、纵向安全距离。
4. 平稳加速超越:全程左转向灯保持常亮,与被超车拉开横向间距,禁止并行长时间贴靠。
5. 驶回原车道:完全超越、与被超车拉开足够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平稳并入原车道,不得刚超车就急刹。
6. 无中心线道路前车义务:后车发出超车信号,路况允许时前车必须减速、靠右礼让。
二、绝对禁止超车的六大情形(法律明文规定)
(一)车辆动态类禁止超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
1.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
2. 与对面来车存在会车可能;
3. 前车为执行任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4. 前方车辆排队缓行、拥堵,不得借道超车、穿插加塞、占用对向车道超车。
(二)路段、路口类禁止超车(实施条例第43、65、82条)
1. 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铁路道口;
2. 急弯路、窄路、窄桥、陡坡;
3. 隧道全程严禁超车;
4. 高速匝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禁止超车;
5. 市区车流密集、视线受阻无超车条件路段。
(三)标线、标志禁超
1. 道路单黄实线、双黄实线、白色实线、导流线区域,禁止压线超车;
2. 设有禁止超车交通标志路段,全程不得超车。
(四)高速专项超车禁令(第82条)
1. 匝道、加减速车道超车;
2. 占用应急车道超车;
3. 隧道、桥梁、施工管制区超车;
4. 长期占用左侧车道低速行驶、低速占道阻碍正常超车。
(五)恶劣天气禁止超车
能见度不足200米(大雨、大雾、暴雪、沙尘),严禁超车;能见度低于100米需低速跟车,禁止任何超车动作。
(六)其他特殊禁超场景
1.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不得超车;
2. 临近学校、居民区、集市等行人密集区域禁止强行超车。
三、多车道高速超车补充规则
1. 高速无专用“超车道”,左侧车道仅临时超车使用,超越完毕必须及时驶回中间行车道;长期低速占用左车道违法。
2. 一次只允许变更一条车道,禁止一次性横跨2条及以上车道蛇形超车。
3. 超大货车需加大纵向安全距离,避免长时间并行,杜绝货车盲区超车。
4. 遇施工、分流路段,依次排队,禁止穿插超车。
四、前车礼让、被超车相关规定
1. 路况安全时,收到超车信号必须减速靠右,不得故意加速、压线阻挡后车超车;
2. 不具备超车条件(弯道、对向来车),可保持车速正常行驶,无需刻意避让。
五、超车相关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 右侧超车、实线区域超车、连续跨多车道超车:罚款200元,记3分;
2. 隧道、匝道、应急车道超车:罚款200元,记6分;
3. 超车不提前打转向灯:罚款200元,记1分;
4. 拥堵路段借道穿插超车:罚款200元,记3分;
5. 高速长期占用左侧车道低速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
六、超车引发事故责任判定核心规则
1. 违规超车(右侧、实线、隧道、弯道超车)发生碰撞,超车方全责/主责;
2. 正常合规超车,前车故意加速、压线不让引发剐蹭,前车承担主要责任;
3. 拥堵穿插超车、占用应急车道超车肇事,超车方全责;
4. 夜间超车不使用灯光提示,属于过错,会加重自身事故责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