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河南周口,男子通过淘宝网购名酒,到手后邀请朋友一起喝,结果1斤的酒量,只喝6-7两就连吐3次,马桶上还发现血丝,一扫码发现是假酒,男子找客服讨说法,对方却只愿退款,对假酒问题避而不谈。
男子又从平台12家商铺,购买同价位白酒,结果无一例外全是假货,于是找来媒体曝光,希望为自己讨回公道。
王先生没有急着把酒全部退回。最早买下的一箱老白汾酒,网店标价310元,共有12瓶,明显低于平时接触到的价格。王先生把订单、快递单和酒瓶留在手里,又翻出开箱录像。
后续购买的酒来自不同店铺,可几张面单上的寄件人、电话尾号和山西发货地址出现重合。表面上分散经营的网店,货源可能并不分散,这个细节让王先生觉得,退款解决不了真正的问题。
记者现场扫码时,部分二维码跳转到“万和查验”或“金粉查验”,还有一瓶标注的酒精度与查询页面显示的度数对不上。汾酒官方公开的防伪流程并不是扫出一个“正品”页面就结束。
消费者需要进入官方防伪小程序,登录后扫码,首次查询还要输入包装暗码;系统会记录首次查询、重复查询、不同微信查询以及数据库内没有对应产品等状态。
玻瓶酒和盒装酒的验证步骤也不完全相同。王先生遇到的页面主体并非汾酒官方合作渠道,商品信息又互相矛盾,问题已经不只是包装做得像不像,而是酒瓶上的身份信息能否与企业数据库对应。
类似线索曾经牵出过更长的销售链。2015年至2019年,安徽天长市的董某明、王某鑫、张某等人明知购入的是假酒,仍将假冒口子窖、海之蓝、天之蓝、古井贡酒、五粮液等白酒加价销售。
2019年上半年,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对8案11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随后发现,购买和饮用假酒的人数较多,单靠个别消费者起诉很难处理完整,于是建议安徽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2月20日,安徽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相关销售者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346.1178万元。案件自2020年9月15日起陆续开庭。
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张某提出上诉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件说明,多家店铺背后若存在共同进货人、收款账户或仓储地点,调查重点会从单瓶真假转向进货、销售和物流链条。
王先生能否直接按照每箱3100元计算赔偿,还不能只凭扫码结果下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中,郭某于2021年11月17日和11月23日两次购买某品牌白酒,共支付22097元。
品牌企业鉴定24瓶酒并非本企业生产,经营者又无法证明合法来源和进货查验情况。法院最终判令经营者退还22097元,并支付220970元惩罚性赔偿金。
不过,2024年8月22日起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要求,价款十倍赔偿原则上以个人或者家庭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范围。
王先生最初购买的一箱用于饮用,后面购买的12箱主要用于验证市场情况,两类购买目的并不相同。订单、物流、开箱录像、官方鉴定、酒液检测和就医记录,都会影响责任认定。
呕吐和出现血丝也不能直接证明酒中含有有毒成分,只有检测结果、诊疗材料和因果关系能够相互印证,案件才可能继续追到生产者和实际发货人。王先生真正想查清的,正是这些外表不同的网店,最后会不会指向同一批货源。
信源: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