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世称王荆公、临川先生、王文公。
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日(1021年12月18日),王安石出生在江西临江军的一个官宦家庭。二十一岁考中进士,开始了他的官宦生涯。在担任十几年的地方官后,王安石收到三司度支判官的任命,前往朝廷供职,次年改任知制诰。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第一次与宋神宗对谈,获宋神宗赏识。次年,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一年后正式拜相。王安石执政期间,实行变法革新的举措,史称“熙宁变法”或“王安石变法”。面对保守派的反对与宋神宗立场的转变,王安石两次罢相,后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病逝,享年六十六岁,后追赠太傅,谥号“文”,世称王文公。
在文学上,王安石提出“文章合用世”“务为有补于世”等文学主张,提倡经世致用,有力反拨六朝、五代以来华而不实的文风,批判了宋初深陷形式主义的“西昆体”诗派,对宋代文风的转变,做出了突出贡献。王安石的诗今存一千五百三十余首,文今存千余篇,词存二十余首。有《临川王先生文集》一百卷,今存明嘉靖间翻刻之南宋绍兴本;又有宋刊本《王文公文集》一百卷,其中文五十六卷,诗词四十四卷,代表作有《伤仲永》《感事》《登飞来峰》等。在哲学上,王安石受儒、道、佛三家影响,著有《易解》二十卷等多部著作,并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儒家学派,史称“荆公新学”。在政治上,他主持熙宁变法,推行“青苗法”诸项新法,在变法的同时,支持王韶在熙河地区进行开边活动。近代思想家梁启超认为若要在三代之后找出一个完美的人,唯有王安石担当得起。
北宋文学家苏轼在《王安石赠太傅》一文中评价王安石道:“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用能于期岁之间,靡然变天下之俗。”苏轼用立德、立功、立言的标准来衡量王安石的生平行谊,认为王安石达到了较高的境界。众人也评价王安石“恬然自守”“守道安贫”“时之全德”“不为利动”,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熙宁、元祐时保守派认为王安石的新法和理财思想的目的是敛财,结果是对百姓不利的。这也是南宋至晚清大多数史家和思想评论家的基本观点,他们认为王安石随意变改祖宗留下的法则,是导致北宋亡国的罪魁祸首。此观点与宋高宗为开脱父兄的历史罪责,将“国事失图”上溯王安石及其新法密切相关,王安石变法就这样成为历史的替罪羊。
临川介甫,少负奇才,目透治乱,胸藏丘壑。弱冠登科,宰鄞县则浚渠劝耕,抚舒州则恤民除弊,小邑试刃,已见经纶之略。及入庙堂,值赵宋积弊:岁币耗国力,冗官蠹吏治,田亩兼并,边尘屡起。公慨然以天下为己任,慨陈《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痛陈时弊,力主更张。熙宁秉政,掀变法之潮:青苗助农,免役纾民,保甲固圉,方田均税,市易榷货,意在矫枉振颓,欲使宋室复振,四海晏然。然新法之行,雷霆过急,条目繁苛,州县奉行失度;复触世家之利,撼台谏之议,旧党群起攻讦,洛蜀朔党交讧,朝堂鼎沸,民亦有扰。公两度罢相,孤怀耿耿,虽遭谤毁而初心不易,《临川集》中,字字皆忧国之思,篇篇尽济时之策。晚年退居金陵,卜居半山,观钟山烟霞,悟世事盈虚,然每论国事,犹扼腕浩叹。盖公之生,以孤臣之身,扛鼎变法,志在补天,虽功过相杂,毁誉参半,然其忠忱贯日,魄力干云,非庸碌者可及。宋史评其“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此乃其成,亦为其困。千载之下,论新法者褒贬殊途,然其以一介书生,敢破敢立,欲挽狂澜于既倒,这份担当,足以昭垂青史,令后世扼腕深思矣。#历史#北宋王朝#王安石#旧岁史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