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禁止“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2025年12月起施行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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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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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华社点名小米汽车!车企要把消费者权益放首位 #超哥直播回放 #新华社 #车企 #消费者权益

2.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乱象或迎来终结,国家出手整治了!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萝卜坑式引证”以及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信息等营销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42how##加大对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整治#

3. 如何评价第一财经《“大字吹牛、小字免责”,车圈营销乱象》这篇报道?

4. 大字吸睛,“以实际为准”小字埋雷——广告小字乱象调查手机产品标榜“逆光之王”的高光宣传下,藏着“逆光之王是产品设计目标”的小字注解;汽车主打“2200MPa超强钢”的亮眼数据旁,标注着“超强钢指材质项目名称”的隐晦说明……  近期,不少品牌商品广告中的“小字陷阱”频频引发消费者吐槽。广告主体以醒目大字、生动视频突出折扣力度、产品功效等核心卖点吸引眼球,而关键的限制条件与免责声明等,则以字体微小、颜色暗淡的形式藏匿于角落,试图以模糊表达规避法律责任。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大字吸睛、小字埋雷”现象已在线上线下广泛蔓延,成为不少商家的营销“潜规则”。小字暗藏多重猫腻  在上海某地铁站内的羽绒服广告牌上,“中国第一件羽绒服的制造者”“连续3年(2022—2024)全球羽绒服销量领先”的大字宣传格外醒目,其中“羽绒服”三字还以竖排字体呈现,而广告牌左下角的小字注解却显示“来源于某公司基于对中国羽绒服市场研究结论做出的确认,于2023年8月完成调研”。  “2023年8月完成的调研,如何能够证明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销量领先?商业机构单方出具的研究报告可信度该如何判断?”有业内人士质疑道。  类似情况也出现在天津某车企销售门店的宣传广告中。“限时5年0息,日供可低至86元”“全球销冠,尽管对比”等字样用大号字体突出,关键信息还特意标红。而广告下方的小字却标注,“来自某机构统计的2023年全球乘用车销量”“图文等全部内容仅供参考且可能会有变化或不同……请以订购协议和实际交付为准”。  该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两年前的统计数据至今仍在使用,有多少说服力?既然明确‘仅供参考’,为何又要将部分内容以醒目方式重点宣传?”  线上平台的“小字套路”更是花样繁多。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金融机构的借贷广告用大号字体宣称“打破信息差,急用钱不用求人”“无需面审,直接提现”,而关键的年化利率信息却以小字标注在左上角,且利率水平明显高于市场多数金融机构。部分借贷广告甚至用醒目的黄色大字写着“零利息”,下方的小字却附加“仅限新人”“仅限前三个月”等多重限定条件。  外卖平台的宣传也存在类似问题。某外卖平台的大字广告写着“下载必得××元大额红包”,旁边则用小字标注“仅限App新人或以实际情况为准”,不少用户下载后发现,红包金额与宣传严重不符。  还有达人推荐的自助餐广告,视频中展示的菜品丰富多样,但下方小字注明“实际菜品以当日餐厅提供为准”,一些消费者到店后,往往发现多款宣传菜品并未供应。  据公开报道,车企宣传中的“小字游戏”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  某款热门车型宣称“全系标配2200MPa某超强钢”,小字却补充“超强钢是指材质项目名称”;其宣传的“0至100km/h加速时间2.98s”,括号内标注“不含起步时间”。  近日开启预售的一款车型,在海报上突出“全球最快”“全球最长”“同级唯一”等词语,小字却限定“‘全球’‘同级’相关表述均基于车长在5000mm以上的七座混动量产车型公开公示信息统计”。  另有一款车型标榜“低温续航达成率第一”,而小字明确“低温是指5℃~15℃”。  此外,多家车企宣传的“三电终身质保”,均以小字注明“仅限于首任车主”“非营运车辆”等限制条件,且相关宣传数据多来自车企自有实验室,并未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  记者注意到,这些免责或限定小字通常字体极小、颜色与背景相近,在广告页面中毫不显眼,消费者稍不留意便会忽略。一些商家试图通过这些小字“免责”,那么,能否用这种方式实现合法免责?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指出,从法律实践来看,商家试图通过小字或限定语完全“免责”的难度较大。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对商品服务的限制性条件需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若广告主体信息(如‘销量领先’‘低至5折’)与小字说明存在明显矛盾,或小字内容实质上推翻了大字宣传的核心承诺,则可能构成误导性陈述。”马丽红进一步分析说,例如,在“全国销量领先”旁以小字限定统计范围或价格区间,如果该限定条件导致宣传语与普通消费者对于“全国销量”的认知产生偏差,则小字无法免除其虚假宣传责任。  马丽红表示,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以普通消费者在“一般注意力”下的认知为标准,判断广告整体是否造成误解。若小字位置隐蔽、字体过小或颜色淡化,导致公众难以察觉,商家仍可能因未尽充分告知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  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庆补充道,若小字内容属于非关键信息,是对商品或服务内容细节的补充,且限定语内容合法、呈现方式显著(如字体大小适中、颜色对比明显、位置醒目),未造成消费者误解,则属于合规的信息披露,可作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马丽红分析道,此类“大字吸睛、小字埋雷”的行为,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  “广告法第五条明确广告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八条要求法定明示内容‘显著、清晰表示’,第二十八条禁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家通过大小字反差误导消费者,可能构成虚假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需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小字隐藏关键信息的行为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对商品销量、荣誉等作引人误解的陈述,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若广告中包含‘全国第一’等绝对化用语,且未通过清晰限定语满足法定例外情形,还可能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的禁止性规定。”马丽红说。完善法规强化监管  受访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对于广告中限定语的标注方式缺乏具体实施细则,限定词是否属于广告法第八条规定的应当“显著、清晰表示”的内容,视觉误导性设计是否构成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虚假广告,相关界定尚不明确。如何治理这类乱象成为关注的焦点。  郭庆建议,应从法规完善、监管强化、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个层面系统推进。  在法规完善层面,需建立限定语标注的硬性指标。明确广告中与商品价格、功效、售后、活动规则等相关的关键限定语,字体大小不得小于宣传主文案字体的70%;颜色需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禁止使用近似背景色隐藏文字;位置需紧邻对应的宣传内容,不得放置于页面边缘、封底等易被忽略的区域。  在监管执法层面,应强化技术赋能,提高违法成本。线上可借助AI技术开发广告筛查系统,对平台广告的字体比例、色彩对比、内容关联性进行批量检测,自动抓取疑似违规广告;线下则由市场监管部门分区划片开展常态化抽检,重点排查商超、药店、培训机构等广告问题高发领域。同时,实施阶梯式严惩措施,对初次违规、二次违规、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如造成消费者健康损害、引发大规模投诉)的行为,逐级加大处罚力度。  企业自律是规范广告宣传的关键。应要求企业建立广告三级审核制度,通过文案创作者自查、法务团队核查、管理层终审的多层把关,杜绝违规内容发布;加强企业合规培训,定期组织市场、设计、销售等相关部门员工学习广告法和典型违规案例,增强合规意识。  畅通维权渠道、激活社会监督亦不可或缺。简化消费者维权流程,开通广告违规投诉绿色通道,支持消费者通过政务App、微信小程序等一键上传违规广告图片、消费凭证等证据,实现快速投诉处置;搭建多方协同的监督平台,联合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机构,设立违规广告曝光专栏,定期公布典型违规案例,引导消费者规避陷阱。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via:法治日报

5. 雷军和徐洁云回应对小米「小字营销」的批评:小字营销确实是行业陋习,小米立刻马上就改,但如果把我们用来合规的一些做法贴上虚假宣传的标签,这是天大的误解。长久以来在 PPT 上上面加小字做注解是行业惯例,加小字是为了因为要符合广告法,以至于加了小字看上去合规了,但像吹牛,比如「逆光之王」。从 11 月起,小米内部达成共识,在所有说明注释中尽量使用大字。#雷军直播# #雷军确认小字营销要改##雷军回应小字营销# 类星频道的微博视频

6. 如何评价第一财经《“大字吹牛、小字免责”,车圈营销乱象》这篇报道?

7. 如何看待小米新一代su7海报没有任何小字,反而z7海报惊现小字?

8. 《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发布,规范虚假促销等突出问题,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将带来什么影响?

9. 【市场监管总局连续出手,规范价格行为与广告乱象】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接连出手,围绕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和广告乱象发布征求意见稿,释放出要给“内卷式竞争”踩刹车的明确信号。在《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中,监管重点聚焦新车销售环节,主要针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促销等突出问题提出新要求,给汽车销售企业划出更清晰的行为规划。具体来看,核心要求主要是五个方面,包括细化明码标价规则、规范促销行为、明确价格欺诈的具体表现形式、提出风险提示机制、规范服务收费等。可以看到,新要求直指价格战中的灰色操作空间,如果后续严格落地,低价噱头、隐性收费等乱象将明显减少,价格和促销行为会更加透明,也有助于让竞争回到更理性的轨道。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对“广告引证内容”“引证广告”的概念、一般性原则和合规要求进行细化,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等宣传用语作出回应,并且对引证广告中广告经营者的认定和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简单来说,该指南的核心在于明确广告中近年来普遍的模糊和虚假宣布行为,并明确相关经营方的法律责任。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指出,近年来不少广告通过明显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制造“首创”“第一”等概念,或者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方式弱化关键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这类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市场秩序,加剧恶性竞争。那么,这一轮监管收紧会给行业带来什么影响?对汽车行业来说,价格和广告两条线同时收紧,意味着靠模糊定价、夸大宣传冲销量的空间正在变小,车企和经销商未来在定价、促销和传播上都需要更加谨慎,短期合规成本可能会上升,但从长期看,有助于建立更稳定、更可持续的市场秩序。对广告和营销行业而言,未来广告内容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核,品牌传播不能再单纯依赖话术和概念包装,而是要更多回到产品力和真实价值本身,如何在创意表达和合规之间找到平衡,将成为新的考验。市场监管总局的连续出手,也让我们看到了上层对整治汽车行业乱象的决心,进一步推动行业回归理性发展。#大V聊车##汽场全开#

10.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第一最佳等营销乱象整治#】#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整治# 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通知》确定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加强引证广告监管、强化广告主自证广告内容监管、强化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监管等六方面重点任务,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萝卜坑式引证”以及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信息等营销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积极推动优质广告资源与高品质产品对接,缓解广告主“营销焦虑”,引导广告活动各方经营者主动摈弃“文字游戏”式广告。(央视)@篝火视频 篝火视频的微博视频

11. “大字小字”、人造“第一”?汽车营销这套行不通了

12. 小米汽车回应“2200MPa小米超强钢”被小字标注为“项目名称”:行业通行做法

13.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养生课程私域电商频繁换马甲,虚假宣传、坑老骗老

14. 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公开征求意见→

15. #不良商家私域直播专做坑老骗老勾当#免费领鸡蛋、扫码入群看直播 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然而有些不良商家却盯上了“银发”市场,通过私域直播专做坑老、骗老的勾当。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期成功查处一起利用私域直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案件。新华社的微博视频

16. 市场监管总局将整治“小字免责”式营销:针对当前广告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利用在广告中引用第三方报告,批量制造细分领域“行业第一”、以及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方式,对“内卷式”竞争“推波助澜”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必须支持

17. 全国首例!因达人探店视频未标识“广告”,企业被罚1万元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湖北某某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达人探店推广短视频未标识“广告”的行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黄石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指出:只要短视频附上链接实现跳转购买,明确属于互联网广告,就必须标明“广告”字样,不得误导消费者。这个规定,自媒体的营收渠道又缩窄了。

18. 汽车行业乱象被叫停!

19. #大字吸睛 小字免责# 新华社千笔楼:《“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这样的小把戏该退场了》! 文章指出: “一些商家在广告宣传话语上玩文字游戏,让消费者颇有怨言。” “某品牌手机在海报推广当中,用显眼大字高调标注‘逆光之王’,却在偏僻角落里用一行小字注解:‘逆光之王是产品设计目标’。拿设计目标当产品事实宣传,商家的胆量为何这么大?”

20. 【监管叫停!#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 】12月12日,针对在广告中引用第三方报告批量制造细分领域“行业第一”、加剧行业内卷,以及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方式,对内卷式竞争“推波助澜”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1. 【市场监管总局:#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整治广告乱象6方面重点任务# 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其中明确了六方面重点任务:①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②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③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④加强引证广告监管⑤强化广告主自证广告内容监管⑥强化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监管等。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萝卜坑式引证”以及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信息等营销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积极推动优质广告资源与高品质产品对接,缓解广告主“营销焦虑”,引导广告活动各方经营者主动摈弃“文字游戏”式广告。(央视新闻)

22. 如何看待法制日报以“2200兆帕超强钢”等为例的文章“大字吸睛,小字埋雷——广告小字乱象调查”?

23. #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作出限缩或者不符合常理常识的解释。”行业不断进步

24. #广告不得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当前广告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利用在广告中引用第三方报告,批量制造细分领域“行业第一”、加剧行业“内卷”,以及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方式,对“内卷式”竞争“推波助澜”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作出限缩或者不符合常理常识的解释。广告引证内容涉及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事实信息的,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引证广告中使用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或者细分区域“最佳”,或者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第一”等用语进行宣传,但相关行业、领域小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或者相关地域小于省级行政区域,可能导致消费者对经营主体及其产品、服务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产生误解的,不属于《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豁免情形。#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 #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

25. 今天除了《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一份《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作出限缩或者不符合常理常识的解释。#42how##新能源汽车#

26. 大健康7起违法广告被重罚!监管“零容忍”,这些红线碰不得!

27. 小字横评!各家宣传有多离谱?小米、华为、苹果、OV、三星的广告小字到底谁最会“藏”?

28. 魅族老万替小米说话了,这位跟小米没有任何利益牵扯,他说的话你能信吗?之所以加上“目标”就是为了符合广告法,避免后期遭到处罚vivo:“目标”成为最强折叠旗舰魅族:“目标”成为6.3英寸最佳观感屏幕vivo:“目标”成为最流畅、最聪明的手机系统本质原因只有一个,为了符合广告法,不能在宣传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如果有类似表达,也必须换一个描述方式,比如目标成为什么什么,要不然很容易面临举报和处罚。根据《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规定,一旦发现使用类似用语,不仅要责令停止发放广告并处于20~100万罚款情节严重可能还要吊销营业执照,甚至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也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

29. #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整治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整治力度。在小米因为小米被骂惨了之后,小米现在的海报都是直接用大字了。但是,正如之前所说的,这其实是一种行业陋习,小米改了,但其他厂商多数都没有改。比如一款折叠屏手机在吹一款电池,但在小字里又写着“仅1TB版本使用”……

30. 【公牛宣传「10 户家庭中 7 户用公牛」同行质疑被索赔 420 万】公牛集团长期使用「10 户中国家庭,7 户用公牛」宣传语,使用时有时有小字注明,有时未注明。该宣传语曾遭湖北省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后处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撤销。今年 8 月起,家的公司多位销售人员在社交平台质疑该宣传语为「误导性宣传」,公牛集团发《律师函》称其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要求删除视频、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损失。家的公司回函称质疑是合理市场观察,同意司法解决。目前,公牛集团已起诉家的公司,索赔 420 万元,家的公司会应诉。律师认为该宣传语易误导消费者,「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违背广告信息清晰易懂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已起草《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31. #罗永浩替小米说公道话#罗老师说的是大实话,小字确实是整个科技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小字存在的核心原因,是因为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同时《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里又明确写明,以下情形可合法使用绝对化用语:- 仅表达商品经营者的目标追求(如“我们的目标是成为行业第一”)。- 基于特定行业标准或第三方认证(如“经XX机构认证为最安全车型”)。- 在限定范围内描述产品属性(如“本超市内最低价”)。小米17 Pro Max「逆光之王」、魅族「最佳观感屏幕」、vivo「最强折叠屏旗舰」、华为「望远之王」等等都适用于这些场景。还有很多人带节奏说苹果怎么没有用小字,是这样,苹果没有用“绝对化”词语的时候当然不用写小字,但是用了绝对化词语同样也要加小字,不加就要面临法律风险,苹果也正好有这么个案例:苹果在MacBook Air的广告中宣称“M1芯片拥有我们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但广告中未用小字说明“最快”的限定条件,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构成虚假宣传,罚款20万元,苹果在后续宣传中增加了更明确的对比数据(如“比上一代提升3.5倍”),并在官网小字标注测试环境和竞品范围。所以整体上我觉得厂商海报加小字是没有太大问题的,只不过经过这一轮对小米的攻击,希望整个行业重视起来,以后写小字写得明显一点。

32. 小字,或者小字说明,将会成为历史了!今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一份《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作出限缩或者不符合常理常识的解释。看以后还谁再用小字!#央视起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汽场全开##微博新知#

33. 多起涉及医药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34.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5年第三批“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

35. 大快人心!上海市场监管局查办一批私域直播典型案例,涉国科优选、垦道生活、老糖友等!已立案83起!

36. 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图中明确说了,广告里不能用小字偷偷补说明,也不能说“最佳”“第一”这种绝对化的话,引用的数据也得真实、完整,不能瞎编或者缺斤少两。对企业来讲,这信号太明显了:以前营销靠耍小聪明的日子要翻篇了。

37.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三批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38. 人民网锐评:持续整治私域直播“坑老”乱象

39.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引证内容执法征求意见稿: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方式补充说明。「意见提出,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作出限缩或者不符合常理常识的解释。」规范一下过度宣传,好事。

40. 人民日报转文:巨省电是文字游戏! 近日,人民日报转发法治日报文章,批评家电领域“巨省电”空调等违规营销行为,用“文字游戏”打广告法的擦边球,以此吸引消费者,同时又能免责,虽然厂家辨称这是“产品定位”,但是却事实上误导了消费者这是“性能承诺”和“性能品质”! 最后一句话总结了精髓: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证?

41. 为什么小米开始搞隐身小字了,不触犯广告法吗?(左下角)?

42. 企业必藏!涉企高频投诉举报问题避坑「广告篇②」

43. 企业必藏!涉企高频投诉举报问题避坑「广告篇①」

44. #AI加入广告还可信吗#其实现在开始就已经有很多行业开始用AI做广告了,还有的会整一个虚拟人物形象,这个就更早了。所以我觉得AI加入广告,是大势所趋,不仅可以实现更多的效果,还可以减少一定的成本。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产品的真实性,肯定要严格控制利用AI制作广告的效果,任何工具都只是手段,合理合法才能更好的让AI融入广告。

45. 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整治力度

46. 市场监管整治广告套路

47.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做梦!

48. 广告小字免责要凉了!市监局新规征求意见, 这些套路以后不能用

49. 重磅!国家正式立规,打击“小字”营销!

50. 【典型案例】2026年全国广告监管工作要点及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51. 全国广告监管工作要点发布!

52. 2026年AI生成广告成监管重点 。2026年AI生成广告成监管重点 GEO领域将迎集中整治

53. 规范广告用语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监管新规征求意见稿

54. “小字免责” 或成历史,市监局就广告引证新规制征求意见

55. 3·15前夕,“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遭重点整治

56. 2025年广告新规剑指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乱象

57. 广告的“小字免责”就快没了

58. 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广告合规提示

59. 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开始整治广告乱象了

60. 整治“文字游戏”式广告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工作

61. 市监局新规剑指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62.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 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整治力度

63. 总局发布

64. 明确引证内容 “红线” 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执法指南征求意见

6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66. 最新 | 广告不能再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方式加剧竞争

67.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51212)

68. 政策法规 |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69. 《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70. 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 官方征意见

71. 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72. 案例警示利用互联网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主及制作发布者同时被处罚

73. 大字吹牛小字免责?广告被质疑存在误导性宣传,公牛集团起诉家的公司商业诋毁

74. 对大小字反差式宣传不能沉默以对 第1版:要闻 2025年11月28日 中国消费者报

75. 韶关严查广告“大小字陷阱”,以后这种套路玩不了了!

76. 打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建章立制应更为细化

77.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商家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将是死路一条

78. 以为是 “隐形免责”?不!官方要求广告小字必须怼你眼前!

79. 藏在广告角落里的“免责声明”和“文字游戏”或将迎来终结

80. 关于规范“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营销宣传的提示书

81. 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82. 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哈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广告合规提示

83. 监管叫停“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84. 『你怎么看?』大字诱惑,小字埋坑?新规将让汽车广告套路无处遁形,谁又慌了?

85. 监管出手!“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广告套路终结

86. 转发新华网原文:“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这样的小把戏该退场了

87. 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公开征求意见→

88. 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营销宣传的提示函

89.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90. 大字吸睛,“以实际为准”小字埋雷 广告小字乱象调查

91. 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 官方征求意见

92. 市监总局广告执法指引意见稿禁止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被禁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市监总局 大快人心,直戳肺管子,这就差点名到姓了吧?这次是国家出手了吧?而且是执法指引哟,谁家一直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呀?出了汽车行业,其他行业也要查,全面禁止,看他以后怎么欺诈消费者?#焦点哥 #焦点哥热点快评

93. 市场监管部门拟规范广告中人为制造“首创”“第一”等噱头

94. 上海市|使用绝对化用语介绍海外辅助生殖服务后及时删除,首违不罚

95. 广告宣传必须坚守合规底线

96. 【市场监管】“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猫腻将被整治

97.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营销的边界在哪里?

98.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99. 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00. 商家“大字宣传,小字提醒” 消费者产生误解起诉三倍赔偿

101.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成“文字游戏”

102. 罗永浩呼吁消灭“误导性大小字”广告,根除营销陋习还需监管亮剑

103.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广告成文字游戏

104. 法规普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05. 逆天小字究竟是谁带出来的风气,看看各大厂商的小字是怎么标的

106. 贵达分享丨广告宣传合规避坑指南,别让不当宣传踩了法律红线

107. 引证内容与自证内容的区别丨市场监督

108.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元旦期间广告合规经营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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