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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妈

【麦唐 | 法规速递】联合国自动驾驶法规形成送审稿,自动驾驶不使用学习型人工智能等要求引关注

源自公众号:车合规CVRegs

01-20 18:50

联合国为L3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系统(ADS)制定了首套全球技术法规,旨在统一市场准入的安全标准。然而,法规中要求系统安全性对标人类驾驶员、强制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并明确禁止使用学习型人工智能等条款,引发了关于技术路线与法规保守性之间如何平衡的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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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合国WP29已完成L3及以上自动驾驶法规草案,计划2026年中正式发布。

  • 法规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水平至少需达到熟练且谨慎的人类驾驶员水平。

  • 制造商必须建立并实施一套系统化的安全管理系统(SMS),类似航空业标准。

  • 法规明确规定,ADS软件不得包含能够自我修改行为的在线车载学习人工智能。

  • 合规认证测试将结合真实道路、测试跑道和虚拟仿真三种方式进行。

  • 这一保守的法规框架,可能与当前深度学习驱动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趋势产生冲突。

【麦唐 | 法规速递】联合国自动驾驶法规形成送审稿,自动驾驶不使用学习型人工智能等要求引关注精华内容

联合国为高级别自动驾驶制定了统一法规,但其核心条款,尤其是对人工智能的限制,为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思考。

法规进展

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 WP29)已完成针对L3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系统(ADS)的UN R法规和GTR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这两份法规的送审稿将进入审查阶段,预计在2026年6月召开的会议上完成表决,随后将形成正式文本发布。这标志着全球范围内对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的准入认证将有一个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依据。

安全基准

新法规的核心宗旨是确保安全。它明确提出,自动驾驶系统在混合交通环境中的安全表现,至少要达到一位合格且谨慎的人类驾驶员的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法规首次引入了源自航空航天和核工业领域的安全管理系统(SMS)概念,要求制造商必须建立、实施并记录这套涵盖人员、组织和技术的系统化方法,以全生命周期地识别和管理风险。

AI禁令

法规中最引人注目的条款之一,是明确禁止自动驾驶系统使用学习型人工智能。法规指出,各项要求是基于ADS软件不包含能够自我修改系统行为的在线车载学习功能的预期。这意味着,车辆在运行期间不能通过实时数据进行自我学习和优化,所有软件功能的更新和迭代,都必须通过预先验证的OTA或联网更新完成,且更新过程中不得启用任何车载学习功能。

法规隐忧

尽管新法规为市场准入提供了清晰路径,但其保守的基调也引发了业界的担忧。禁止使用学习型AI的规定,与当前通过海量数据进行深度学习、不断自我优化的技术主流趋势显得格格不入。这让人联想到特斯拉FSD系统在应对L2级法规(UN R171)时遇到的困境,即先进功能与保守法规之间的矛盾。未来,依赖学习型AI的自动驾驶技术如何获得全球市场的认证,将成为一个待解的难题。

联合国自动驾驶法规的出台,无疑是行业规范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全球市场提供了统一的准入标尺。然而,法规对学习型AI的明确限制,也为技术创新与法规监管之间划下了一道深刻的鸿沟。未来,技术发展与法规框架将如何相互适应与演进,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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