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了《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规定》和《交互式网络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两份规范性文件,自11月27日起正式施行。这两部规章分别针对有线电视和IPTV(宽带网络电视)服务,旨在解决广大观众反映强烈的电视看不了、遥控器不会用、套娃式收费以及开机广告漫长等突出问题,推动电视观看体验重回简单便利。

新规的核心要求在于坚持“直播优先”原则。按照规定,有线电视和IPTV在开机后应当直接呈现全屏直播画面,并提供便捷的频道回看入口,全程不得播放开机商业广告。同时,新规充分尊重用户的个人使用习惯,要求运营方提供便捷的设置入口,允许用户自主选择开机是直接进入直播界面,还是进入电视交互主页。对于智能电视终端设备,新规也要求其必须支持优先呈现直播频道功能,并留出方便的设置通道,从源头上减少观影阻碍。
在收费和内容呈现方面,新规对电视交互主页进行了深度规范。运营方必须在主页显著位置设立独立的免费专区,重点推荐优质免费公共文化内容。同时,大幅精简非必要的收费栏目数量,明示所有节目和套餐的价格与服务范围,规范订购与支付流程,严禁利用隐瞒、夸大信息或误导性页面诱导用户消费,彻底治理“层层加价”“误点扣费”的乱象。
针对操作繁琐的硬件痛点,新规提出了多项具体的提升要求。终端设备需要持续优化性能,进一步压缩开机等待时长;遥控器操作要求全面简化,争取实现按一个键就能直接切换到直播信源。此外,新规还鼓励应用语音遥控、手机遥控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操作困难群体降低观看门槛,并要求对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养老机构等给予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为了确保各项要求能够真正落地生效,新规将治理标准从前期的行业倡议升格为具有行政约束力的部门规章,并明确了具体的服务时限与法律责任。在售后服务方面,城镇地区网络及设备故障需在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农村或交通不便地区在72小时内修复;用户关于电视服务的投诉,运营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组织服务质量评价与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违反直播优先、擅自播放开机广告或违规收费的运营机构,主管部门将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一系列举措是对近年来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成果的制度化巩固。通过将开机无广告、直达直播、收费透明及售后保障写进法规,重申了电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载体的公益属性,把大屏的使用选择权重新交还给广大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