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篮球教练晋升资格条件
星级篮球教练晋升资格条件
二零一九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教练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打造一支专业过硬、服务热情、教学质量高,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教练员队伍,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教练职务名称为一星教练、二星教练、三星教练、四星教练、五星教练。一星、二星教练为初级职务,三星、四星教练为中级职务,五星教练为高级职务。
第三条 星级教练评审由教研部负责,成立由教研部和外聘导师组成的评审组,对教练的任职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教练的专项能力及教学能力进行评估,提出评审意见,向人事部门汇报。
第四条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教学的人员。
第二章 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三章 第五条 教练员的基本职责是完成教学任务,提高学员运动技术水平;做好学员维护、课程销售等工作,全面关心学员的成长;参加规定的培训、学习。同时,高等级教练员须承担科研、管理及对低等级教练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第六条 任职条件

第三章 薪酬待遇
第七条 建立教练员薪酬待遇与星级晋升协同递增机制,鼓励教练员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实现按质量考核,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有以下行为者,经查实予以降星处罚,任职年限从降星之日起计算:
1)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教育无效果;
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3)出现严重违纪情况的;
4)教学质量不符合要求,经教育或培训无好转的;
5)家长投诉达月2次或以上,且确负有主观责任的;
6)在星级晋升申报过程中,有伪造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2018年07月01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