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退12部手机!摸摸党4买4退同款手机被拒 起诉被法院驳回

2025-12-19 12:07:33 2点赞 0收藏 5评论

快科技12月19日消息,在数码圈,“摸摸党”并不陌生。

依托电商平台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有人反复下单手机等数码产品,简单体验后便选择退货。

当合理的消费权益被过度使用,甚至演变为“白嫖体验”,这种做法究竟还能走多远?

一年退12部手机!摸摸党4买4退同款手机被拒 起诉被法院驳回

今日,央视新闻报道了一起“摸摸党4买4退同款手机被拒、起诉退货结果被法院驳回”的案例。

据报道,2024年3月,沈先生花12000多元网购了一部手机,收到货六天后,他以“手机太重、太厚”等为由,在平台提交退货申请被拒绝。

在第4次退货遭拒后,沈先生继续使用这部手机一个多月,然后将平台商家诉至法院,要求退款。

沈先生一方认为,既然商家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就不应该拒绝自己的退货申请。

而在商家看来,沈先生的情况并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原因是消费记录显示,他曾多次网购数码电子类产品并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

一年退12部手机!摸摸党4买4退同款手机被拒 起诉被法院驳回

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沈先生在该电商平台通过12笔订单陆续购买了12部手机,并且全都在七天内申请了退货退款。

一年退12部手机!摸摸党4买4退同款手机被拒 起诉被法院驳回

值得注意的是,沈先生这次申请退货遭拒的手机,之前已经买过3次同款了,也都在七天内退了货。

法院审理认为,沈先生作为数码产品爱好者,存在以把玩、体验为目的多次网购手机、激活使用后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

结合沈先生的购买目的、购买频率、退货次数,应当认定其反复购买并退货的行为有悖于“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设立初衷。

沈先生反复购买并退货的行为有违公平诚信原则,损害了被告平台的合法权益,构成民事权利的滥用,也不利于和谐有序网络购物环境的营造,应对这种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

最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沈先生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一年退12部手机!摸摸党4买4退同款手机被拒 起诉被法院驳回

编辑:拾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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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机拆封后,不是不支持退款的吗?要是没拆,七天内应该要支持退款的。不懂为啥买这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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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为也敢这样搞?7000法务你以为吃素的? [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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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00法务不是小米么 [跑步鸭_擦个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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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法务,我就用不起,还是老老实实的买苹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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