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分钟灌下15斤啤酒进ICU,商家拿"免责协议"拒赔:这协议到底管不管用
河南平顶山,一个43岁的老哥,26分钟灌下去15斤啤酒,直接进了ICU,躺了6天才转出来,医药费花了3万多。出院找商家要钱,对方甩过来一句"我们签了免责协议,按手印的,全程录音录像,不赔"。这事最近闹上热搜,吵的不是那3万块,是"喝酒签的生死状,到底算不算数"。
先说明口径:下面是公开报道还原的事件,法律结论引的是现行法条,供参考,不是替谁打官司。真摊上事,听律师的。

先把事情捋清楚:15斤是怎么灌下去的
今年5月31日,郭先生看到博主"钟博一"发的视频——"九万啤酒"搞挑战赛,2小时内喝够10瓶、每瓶1.5斤的精酿,一共15斤,不许洒、不许吐,喝完还要坚持20分钟不吐,成功奖5000块。他去了平顶山一家加盟店参赛,晚上9点左右开喝,26分钟就把15斤干完了,随后晕倒。
送医后的诊断一串长:急性酒精中毒、呕吐窒息导致的吸入性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ICU待了6天,医药费3万多,出院后还咳、肺上有阴影、胃也疼。5000块奖金他拿到了,但3万医药费,商家一分不掏。
商家马先生的原话是:他喝完不到10分钟就吐了、昏迷,我们扶他平躺、垫枕头、擦嘴、打120,没耽误;签了免责协议,别人喝不下去就不喝了,我们又没强迫他。警方没立案(认定自愿行为),市场监管局因郭先生拒绝调解而终止调解。

那张"免责协议",法律上真的有用吗
这是整件事最该讲清的一层。很多老哥以为,签了字、按了手印、录了像,商家就能甩锅。错,而且错得离谱。《民法典》第506条白纸黑字写着:合同里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注意是"无效",不是"效力待定",是从根上就不成立。
翻译成人话:人身安全这事,谁都不能用一纸协议把责任豁免掉。你签的那张"生死状",法律层面就是废纸一张。这也是为什么那些"酒局前手写免责书、群发免责声明、录免责视频"的骚操作,在法院判决里99%都不被认——人身损害的坑,免责条款填不平。
再补一个这案子里的细节,更扎心:郭先生提供的免责协议上,甲方(活动组织方)的签字盖章处是空白的。也就是说,那张所谓"双方签署"的协议,根本连甲方签字都没有。商家说"签了",可协议本身都不完整,这个"免责"的含金量还得再打几个问号。

商家到底有没有责任,得看一个关键点
这里小编不替商家洗,也不替郭先生叫屈,把法律逻辑摆清楚:共同饮酒(包括这种挑战赛)出了事,组织者要不要赔,核心看有没有过错——比如有没有劝酒、明知对方状态不对还继续、出事有没有及时救助。
回到这个案子:规则是商家定的(2小时15斤、不许吐),奖金是商家出的,场地是商家提供的。一个"喝完15斤水都受不了"的挑战,商家自己也知道风险,那它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和受益方,在风险提示、安全保障上有没有尽到义务,就是责任认定的关键。警方说"不构成故意伤害、不立案",那是刑事的口径;但民事赔偿是另一码事,刑事不立案≠民事不担责。
所以结论不是"商家铁定赔"或"郭先生活该",而是:那张免责协议救不了商家,真要上法庭,看的是过错和责任划分。协议无效,不代表商家一定全责,但"签了协议所以一分不赔"这个说法,法律上站不住。

最后收一句:酒是助兴的,不是用来"挑战极限"的。真正值钱的从来不是那5000块奖金,是喝完还能好好回家的身体。
作者提示含AI生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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