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北京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回收手机需当面清理数据

2022-06-19 15:28:24 4点赞 1收藏 1评论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在收集过程中的一些规范,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在回收废旧手机电脑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电子产品时,应当面清理用户个人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户相关信息。

北京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回收手机需当面清理数据

征求意见稿指出,收集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要求:

-应针对收集过程制定业务操作规范;

-收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得随意堆放、丢弃或现场拆解;

-收集含制冷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做好防护,应尽量保持制冷系统完整,防止制冷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搬运、装卸过程中应防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损坏,造成环境污染;

-回收废旧手机、电脑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电子产品时,应当面清理用户个人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

-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户相关信息。

此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应采取多种方式为电器电子产品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销售网点以旧换新回收;

-售后服务维修回收;

-社区回收;

-机构回收;

-互联网回收。

征求意见稿还对信息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要求: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应建立台账,实施信息化管理,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的运转流程及对应状态,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 3 年;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收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对物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数量、新旧程度等必要信息进行如实登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贮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出入库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产品来源、产品数量及重量、入库日期和贮存位置、出库日期及去向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运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登记以下信息

1)收集者、运输者、拆解或(和)处理企业名称;

2)运输工具名称、车牌号;

3)出发地点及日期;

4)运达地点及日期;

5)所运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


展开 收起
1评论

  • 精彩
  • 最新
  • 想法挺好的,但下面根本不会这么做……

    校验提示文案

    提交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相关文章推荐

更多精彩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1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