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入户充电的代价:获刑2年3个月、判赔151万,只拿到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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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昨天上午,武汉中院,"室友电瓶烧伤大学生案"民事二审开庭,择期宣判。庭外,伤者父亲杜保兵对记者只说了一句话:“目前已经没有后续的治疗费用了”。快讯聚焦知乎

先快速回顾这起案子。2024年7月,武汉大三学生杜均浩暑假打工,和同学李某合租。李某多次把电动自行车的锂电池拎进屋里充电。杜均浩口头提醒过,没能拦住。7月那天清晨,电池爆燃,杜均浩被困火场,全身90%重度烧伤。父母轮流捐皮救他,两年多做了二十多台手术,治疗费超过300万元。扬子晚报大河报第一现场知乎

电动车电池入户充电的代价:获刑2年3个月、判赔151万,只拿到3万

今年6月,一审宣判。里面有三个数字,每个电动车用户都该记住。

第一个数字:2年3个月。李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获刑。把电池拎回家充电,不只是"习惯不好",烧到人,就是犯罪。百姓关注

第二个数字:151万。法院判李某担责51%,电动自行车出租方、房东等多方被告合计赔付253万余元。其中李某个人被判赔151万余元,而截至今年6月,家属实际只收到1万元。到现在,被告方赔到的钱总共3万元,其中李某本人只出了1万。他在服刑,判决的钱和拿到的钱,是两回事。大河报百姓关注第一现场知乎

第三个数字:15%。最扎心的一个——伤者杜均浩自己承担15%的责任。法院认定,他把房子转租给李某、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明知对方多次在屋内给锂电池充电,却"仅口头提醒",没有有效制止。二审庭审中,他一方要求把自担比例从15%降到3%。扬子晚报知乎

这意味着什么?身边有人把电池拎回家充电,你说一句"别在屋里充"是不够的。放任不管,真出了事,你自己也要分担后果。

你可能还觉得,起火是小概率。最近广州天河警方官方通报了三起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火情,3名当事人因过失引起火灾均被行政拘留。通报戳破了一个常见误区——断电不等于安全:其中一起,住户把电池带到住所阳台充电,晚上10点半拔掉插头断了电,第二天凌晨4点左右,电池突然自燃,消防认定是电池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锂电池一旦热失控,毒烟几十秒就能封死楼道,断电后照样可能复燃,逃生时间远比你想的短。天津应急兴化发布广州日报沧州消防

电动车电池入户充电的代价:获刑2年3个月、判赔151万,只拿到3万

作为普通骑行者,记住这四件事:

  1. 电池不入户、不飞线,只在室外充电桩或集中充电棚充电;

  2. 家人、室友要入户充电,坚决制止,劝不住就找物业或社区举报——这不是多管闲事,是在保护你自己;

  3. 买车认准3C认证,不改装、不提速,充电器别混用,电池鼓包、老化及时换;

  4. 遇到电池起火,别自己扑救,立即撤离并拨打119。

电动车电池入户充电的代价:获刑2年3个月、判赔151万,只拿到3万

这起案子的二审还没判。庭审上,多名被告相互推卸责任,甚至有被告辩称自身无责。有被告提出"网友的爱心捐款应当冲抵赔偿",原告律师当庭顶回去:捐款是公益赠与,不能减免侵权责任。近300万善款已经烧在了手术台上,后续治疗还缺100多万。发现微视频知乎

杜均浩今年24岁。他现在的愿望不是赔偿,而是能自己吃饭、自己穿衣。

而这一切的起点,只是一块被拎进屋的电池,和一个"图方便"。

内容由AI生成

精选参考来源

1. 【#男生九成烧伤还在治疗被告推卸责任#】#武汉男生全身九成烧伤其父亲发声# 11月5日,武汉大学生杜均浩出租屋爆燃致全身90%烧伤案民事二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据杜均浩父亲杜保兵介绍,多名被告均推卸责任,甚至有被告辩称自身无责。杜保兵透露,此前筹集的近300万元爱心善款已基本耗尽,后续治疗资金紧张,需要尽快处理此事。#曝天霸管理层要白小纯道歉才给涨工资# 北京时间的微博视频

2. 300万救命钱,被告赔了3万。法庭上他们说:网友捐的那300万,也该算我们赔的。

3. 【#电瓶烧伤舍友男子不承担精神损失费# #遭室友电瓶烧伤大学生家属将上诉#】 6月24日,扬子晚报记者从武汉大三学生租房兼职时遭室友电瓶爆燃烧伤一案烧伤学生杜均浩父亲杜先生处获悉,该事件所涉及的民事案件一审已经宣判。一审法院判决,杜均浩自身承担15%的责任,其室友李某承担51%的责任,电动车出租方承担10%的责任,房屋出租方、管理方等其余各方承担剩余部分责任,目前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杜先生表示,他们对该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据杜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判决书显示,2023年10月,杜均浩从付某处租赁案涉房屋,月租金500元。同时租赁楼下充电桩充电,月租金30元。2024年6月,杜均浩邀同学李某同住,每月收取李某租金400元。同年7月,李某租赁电动自行车跑外卖。此后,他数次在屋内给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2024年7月8日晚上11时左右,李某再次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并该电池放置于李某、杜均浩两张床对面的桌上充电,桌下方放置卡式炉。9日凌晨6时,电池爆燃。李某叫醒杜均浩后跑出门拿放置于走道的灭火器。杜均浩因无法开门,未能在第一时间逃离火场。其后,杜均浩开门走出时,已严重烧伤,后被医院诊断为多处三度烧伤、体表大于90%烧伤等。据当地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确认起火时间为2024年7月9日6时01分左右,起火点位于室内东北侧木柜东南角上方锂电池处。起火原因排除外来火源、自燃、遗留火种、电气线路故障、雷击等因素,综合认定为锂电池充电过程中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来源问题,法院查明,案外人袭某于2024年7月2日通过以旧换新将案涉电动自行车抵给潘某经营的电动自行车连锁销售店。当日,李某到店铺租用该车。同年7月4日、7日、8日,李某向店员杨某反映电池存在充电不足、充电时发烫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在此期间,李某因电动车盖板盖不上,担心电池被偷,数次将电池拿到室内充电。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各被告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承担的比例问题。法院认定,李某作为电动车的使用人,为了避免锂电池在楼下被盗,明知锂电池在室内充电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却数次将锂电池带到楼上充电,且在察觉锂电池存在发热的情况下依然未引起警惕继续带到室内充电,锂电池充电过程中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导致杜均浩被烧伤,李某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潘某作为电动车的出租经营方,李某曾向潘某的店员杨某反映过电池发烫的问题,且李某曾经因为电池发烫去杨某处换充电器但当时没货。而潘某作为出租物的提供方,有义务在李某反映电池发烫问题时及时解决,潘某的雇员未能及时为李某处理电池发烫问题,潘某作为电动车的出租方具有一定过失,对造成杜均浩受伤亦有因果关系,应对杜均浩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表示,杜均浩为李某的房屋出租方,在收取李某租金的同时亦负有对出租屋的安全保障义务,与李某之间并非仅为同住室友关系。事故发生前李某已经数次在房内进行锂电池充电,且该事实杜均浩知悉,而杜均浩作为出租方,明知此前李某在房内进行锂电池充电,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室内锂电池充电这种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仅口头提醒显然并不能视为采取了有效措施,相当于放任了安全隐患的存在,虽然杜均浩因事故造成受伤身心痛苦,但不可否认的是杜均浩确实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亦有过错。不能免除其对损害后果的过错责任。判决书显示,杜均浩受伤后的物质损害赔偿金合计297余万元。法院综合考虑过错程度、责任大小,酌定杜均浩自身承担15%的责任。李某明知锂电池在室内充电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却数次将锂电池带到楼上充电,对事故发生具有重大过错,且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承担51%的责任。潘某系电动车的出租方,未能及时为李某处理电池发烫问题,对事故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10%的责任。事发地居委会作为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职责,未严格执行委托人的指示,对案涉房屋被违规出租具有管理上的失职,应承担8%的责任,拆除人员擅自出租,管理不善,也具有过错,应承担4%的责任,相关公司未尽到合同义务,存在管理不善的过失,应承担8%的责任,付某等出租方虽然存在违规出租的过错行为,但其行为对火灾原因力较小,本院结合各自过错程度和收取租金的情况等酌定共承担4%的责任。此外,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杜均浩虽因治疗尚未终结,尚未评定伤残等级,但本案烧伤造成杜均浩多处三度烧伤、体表大于90%烧伤、呼吸道烧伤等,且多次接受植皮手术,至今尚未治疗终结,杜均浩的精神痛苦可想而知,因李某受到刑事处罚,故李某不承担向杜均浩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责任,其余各责任方应向杜均浩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记者 徐韶达 剪辑 周嘉楠) 扬子晚报的微博视频

4. 【#男生因室友电瓶燃爆全身90%烧伤#】6月23日,“武汉大三学生暑期在外兼职租房遭室友电瓶燃爆致全身90%烧伤”一案有了新进展。受害者杜均浩父亲杜保兵表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酌定原告杜均浩自身承担15%的责任,其余多方被告共计赔付其253万余元。杜保兵称,他们不服法院责任划分、被告主体认定及赔付比例,将提起上诉。2024年7月,因合租室友李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拆下后带到房间充电时突发燃爆,致使武汉大学生杜均浩全身90%面积被烧伤。#男生被电瓶爆燃烧伤室友赔偿151万#(秦一) 大河报的微博视频

5. 【#被电瓶烧伤大学生判赔151万仅获1万# 伤者父亲:在调解时说先给20万,10天后就说没钱了】#男生被电瓶烧伤室友承诺20万后反悔# 6月25日,“武汉一大学生杜均浩被室友电瓶烧伤案”刑事与民事部分一审宣判,室友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担责51%,伤者杜均浩自担15%。6月27日,伤者父亲接受@第一现场 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判决对方赔偿151万余元,但目前仅收到1万元。他透露,在法院调解时李某家人曾承诺先支付20万元,但十天后对方却打电话称“没钱了”。目前,杜均浩的治疗费用已高达300万元,家属在自身经济、孩子后续恢复以及赔偿执行等方面均面临着巨大压力。据记者了解,杜均浩现在嘴就能张开一点点大,手是弯曲的,目前在长沙接受治疗,由母亲全程陪护,但恢复情况并不理想。#武汉大学生烧伤案当事人2年后现状# 此前报道,2024年7月9日凌晨,武汉大学生杜某因室友李某违规将电动车电池带入房间充电,电池热失控爆燃引发火灾。杜某被困火场致全身90%烧伤、三指缺损且终身丧失排汗功能。李某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刑拘。湖北 第一现场的微博视频

6. 【一审宣判!武汉#电瓶烧伤室友男子获刑2年3个月#】 #被电瓶烧伤大学生家属称刑期不够# 6月25日,武汉大学生杜均浩被室友电瓶烧伤案刑事与民事部分已一审宣判。今日,@百姓关注 记者从原告杜均浩的父亲处获悉,他已在法院领取到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较此前检方建议的一年八个月有所加重。而在6月22日,该案民事部分已先行宣判:物质损害赔偿金合计297万余元,被告李某担责51%,原告杜均浩自担15%,其余由电动车出租方及房东等方承担。伤者父亲杜先生对刑期表示“还不够”,并坦言150余万赔偿“肯定难以执行”。他透露,接下来将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刑事部分也将申请抗诉。 百姓关注的微博视频

7. #应急科普# 【别信“断电即安全”!违规入户充电,3人被拘!】近日,广州天河公布了近期发生的三起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火情,3名当事人因过失引起火灾均被行政拘留。网页链接

8. #兴化有电动自行车的速看#近日,广州天河公布了近期发生的三起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火情,3名当事人因过失引起火灾,均被行政拘留。

9. 【禁止将电池带回家充电!#电池放阳台断电数6小时后起火#】10月30日,广州天河公安在其官方渠道公布了近期发生的三起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火情,3名当事人因过失引起火灾均被行政拘留,其中一起事故中住户虽已断电,但故障电池仍在数小时后突然起火。2026年6月29日晚,天河区辖内某大院住户周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至住所阳台充电。当晚22时30分,该住户拔掉插头断电。次日凌晨4时许,电池突然起火。经消防部门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电池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约1000元。经核查,周某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住所阳台充电,过失引起火灾,广州天河公安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钻莹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黎慧莹 广州日报的微博视频

10. 【电动车进楼入户=“移动炸弹”】电池起火仅几十秒,毒烟瞬间封死楼道。严禁电动车/电池进楼、楼道充电、飞线充电!请停集中充电棚,安全回家最重要!#电动车消防安全##消防安全##龙宝消防小课堂#河南消防的微博视频

11. 【#被烧伤男生父亲说三百万善款基本耗尽#】 11月5日,武汉大学生杜均浩出租屋爆燃致全身90%烧伤案民事二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据杜均浩父亲杜保兵介绍,多名被告均推卸责任,甚至有被告辩称自身无责。杜保兵透露,此前筹集的近300万元爱心善款已基本耗尽,后续治疗资金紧张,需要尽快处理此事。#曝天霸管理层要白小纯道歉才给涨工资# 北京时间的微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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