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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妈

日本拟处罚嫖娼者能减少性交易吗?1028+用户观点大PK

源自37位全网作者

02-1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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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参考来源

1. 日本如果对嫖娼者加以处罚能解决社会问题吗

2. 日本街头卖淫拉客成社会问题 或将增设嫖客处罚条款

3. “一个卖淫安全繁荣的国家”当谣言在海外传播时,日本首相的决定

4. 两个月赚2000万日元?负债日本女郎越来越多出国“追美元”

5. 东亚第一“性压抑”国,组团去老挝嫖幼女,连大使馆都看不下去了

6. #vivo东南亚高管骚扰女生##vivo# 【你在网络上骚扰的每一个年轻女孩,都是你女儿未来人生的恐怖预告片❗❗❗】——这是一个有女儿的父亲————却顶着女儿的头像来微博骚扰女孩子——今天,有个男的跑来我的评论区造黄谣搭讪。其实对于这种人我一直好奇都是做什么的,结果从微博扒出微信,加上微信一诈——【vivo东南亚地区的高管】嫖娼、约p、婚内出轨,有个十岁的女儿还在微博骚扰女孩子……为了确定身份,我多次比对公开平台所掌握的信息,以免造成误会。从头像的工装照片→行程时间线→微博水印→微信二维码头像上的姓名……我核对了他的ip,核对了他从东莞到越南到现在孟加拉的行程路线,一切铁证如山。这位表面一本正经谈生意的父亲,实际在海外出轨保养只比自己女儿【小9岁】的女生。“出轨嫖娼是基操”“不缺嫂子”“炫耀约p战绩”从聊天记录不难看出他很自豪,他认为这是展现男性魅力的一种方式,甚至欲求不满变本加厉跑到微博骚扰陌生的女性博主在女性成长的道路上,多多少少都会面临各种出其不意的骚扰。虽然我对他们的三观并不抱有希望,但我依旧要站出来发声!为无数沉默发声——【我们❗】【不应该❗】【习惯这种荒诞❗】每一次沉默,都是对下一个受害者的辜负。今天他骚扰的是我,明天就可能是我们的妹妹、我们的女儿、我们身边每一个年轻的女孩!最后, 我想请问一下 @vivo :一个对女性毫无基本尊重、在海外肆意出轨嫖娼的高管,是否契合贵公司‘本分’的核心价值观?您的领导是否有女儿?您是否允许你们的员工成为暗处伸向女性的手,成为您孩子未来的威胁?!【转发,不是吃瓜,是投票。 】是我们投票决定:未来的我们,未来的姐妹,未来的女孩子们,将生长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7. 【#男子嫖娼前猝死家属索赔卖淫女131万# 法院一审驳回】#男子嫖娼前猝死家属索赔卖淫女被驳回#9月18日,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对男子谢某“嫖娼猝死案”一审判决,驳回了谢某妻子和女儿的诉讼请求。2025年5月21日下午,谢某乙主动联系罗某要求发生性行为,两人见面后,谢某乙冲凉后准备与罗某发生性关系时,突然身体抽搐,罗某见状后,没有与其发生性关系,而是立即到客厅用手机打110报警。约过10分钟,医生及警察都到现场。120来到后对谢某乙进行抢救,之后谢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公安机关认定谢某乙死因为“猝死”。警方同时对罗某的卖淫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之后,谢某乙的妻子和女儿作为原告,将罗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误工费等共计约131万元。连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乙死因为“猝死”,属自身疾病导致,无证据显示罗某有任何加害行为;罗某在事发后立即报警,110迅速转接120,已尽到合理救助义务;原告方未能证明罗某的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广东连州市人民法院 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Knews的微博视频

8. 【53岁男子嫖娼前猝死,妻女向卖淫女索赔131万,法院判了】近日,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53岁男子与女子多次进行非法性交易后,再次联系对方准备嫖娼时猝死。男子家属向女子提起诉讼,索赔共计131万余元。9月23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文书表示,经审理查明,谢某乙与罗某于2025年1月初相识,互加微信,之后相继发生了四次性交易,每次支付200元至400元。2025年5月21日16时许,谢某乙主动联系罗某要求发生性行为。连州市公安局的案卷材料证实,罗某在16时41分微信语音告知谢某乙到约定地点,谢某乙16时50分许到达后,与罗某聊天,后谢某乙去厕所冲洗。冲洗结束后,谢某乙在床旁边站着,与罗某又聊了一会儿,然后他就整个人开始抽搐,眼睛翻白眼。罗某大声叫了他两声,但是他没有反应,之后他自己慢慢地坐了下来,靠在床边,并且整个人一直在抽搐。17时03分,罗某到客厅拿出手机打110报警。120急救中心17时06分打电话给罗某,罗某叫120马上来,约过10分钟,医生及警察到达现场。120来到后对谢某乙进行抢救,之后谢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连州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作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谢某乙死亡原因系猝死。8月14日,连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谢某乙妻子吴某与女儿谢某甲提起的诉讼。谢某乙家属认为罗某作为现场唯一责任人,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未采取基本救助措施,延误最佳抢救时机。其消极不作为与谢某乙的死亡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严重侵害其生命权。谢某乙虽存在嫖娼过错,但不能免除罗某的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判令罗某赔偿谢某乙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用共计131万余元。罗某表示,谢某乙猝死是其自身身体疾病原因所导致,罗某对谢某乙并无实施暴力等故意伤害的加害行为,对谢某乙无任何过错。此外,罗某在发现谢某乙身体出现不适时,已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在电话里告知谢某乙身体不适的情况,要求110派人实施求助。从谢某乙到达事发的出租屋到罗某拨打110的时间只有十分钟左右,可以证明在发现谢某乙身体出现异常后,罗某已经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在整个过程中,罗某并无过错,更不存在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延误抢救的问题。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案由为生命权纠纷一案,属于侵权责任纠纷。罗某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已尽了及时报警求救义务;谢某乙死亡原因为猝死,连州市公安局民警于2025年5月21日21时27分对罗某进行人身检查,未发现罗某身上有可疑物品,罗某身体无明显损伤;家属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谢某乙猝死与罗某存在因果关系。罗某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死者谢某乙亦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法院判决,罗某对谢某乙的猝死无任何主观过错或法律规定的推定为无过错情形。家属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罗某对事件发生存在主观过错或法律规定的推定为无过错情形,应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驳回原告吴某、谢某甲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7096.5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为3548.26元,由原告吴某、谢某甲共同负担。53岁男子嫖娼前猝死,妻女向卖淫女索赔131万,法院判了

9. 我对治安处罚记录封存规定的观点是:推行治安处罚记录封存,确实有必要,有正向社会价值,但一定要分级分类处理,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制定处罚力度,还要设置一定时间的悔改考察期。第一,可以实行封存记录举措,但必须出具明确的处理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对不同种类、不同严重程度的治安处罚才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案。封存治安处罚记录,主要是为了防止被一次处罚毁一生、无法重新做人走入社会轨道的人,变成更恶劣的罪犯,成为社会更大的危害,给轻微违法者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不给人逼上绝路、留条生路。如果某个人,因为一次治安处罚,有了公开可查的违法记录,在找对象、找工作、日常生活等方面,都在社会上被歧视,没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被当正常人、被歧视而难以就业工作、生活走入正常社会轨道的机会。这样做有好处,让违法违规、犯错的成本代价增加了,能有效惩处不法分子,也能有效震慑想要效仿的人,能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但是,这样做,也会有问题,容易导致这种因为一次惩罚毁一生的人,破罐子破摔,死猪不怕开水烫,变得更加极端,做出越来越恶劣的违法犯罪,对社会做出更大的伤害,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这样的做法,初衷是为了保护减少社会歧视,避免"一次违法终身污名化",帮助悔改者回归正常生活,尤其针对因治安处罚影响就业、教育等权利的人群,减轻这些处罚带来的负担,更是为了防止这些轻度违法的人破罐子破摔变得更极端、成为更恶劣的罪犯。在战国时期、明朝等时期也有案例,那时候都有严刑峻法 ,惩处各种违法犯罪,就算轻微违法和轻罪,也要严惩记并打下烙印等。这样的做法确实有效,但只是短期内严惩重罚的威慑导致违法犯罪率下降,越到后面反弹就越严重,被惩罚的人一次毁终身,干脆破罐子破摔,去做更恶劣的违法犯罪。因为在以前每年数百万人次的治安处罚统计中,被处罚者多数为轻微违法,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小,一次处罚毁一生确实太冤枉,应该给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对于轻微违法且没有造成啥严重后果、非故意违法、初次违法但没有再犯等情况,比如酒后纠纷、一时上头导致互殴而留下治安处罚记录这样的情况,导致的治安处罚记录,确实可以封存。但是恶劣的,比如教唆吸D、反复多次吸D、公众人物和公职人员吸D、反复多次mypc等等情况,就不能封存了,应该严惩且公开记录,严重者应追加刑事责任。这些严重行为,就应该严惩和留记录,严重的应该判刑追责。比如吸毒这种恶劣违法行为,就不能封存,甚至还应该入刑。吸毒者,除了被强迫、被下药等情况吸且戒掉不复吸的人,是无辜的,不该被严惩,其他主动吸并反复吸的,应该入刑严惩,惩罚记录不应该封存起来。禁毒,要禁生产、禁销售、禁购买和吸食,这是一个生态链,上下游都要禁,才能有效,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断,禁毒的严厉程度态度不能有任何放松。犯错成本变低,只会让这些人肆无忌惮,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第二,就算是轻微违法导致的治安处罚记录,应该设置比如半年、1年悔改自新考察期,通过考察期没有再犯,才能封存记录,而不是处罚完了就藏起来,这样才能起到督促违法者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目的。第三,一定要做到,社会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程度,受到的惩罚是正相关的。必须要大恶大惩,小恶小惩,赏罚分明,公平公正,明确标准,尺度科学合理。比如新的治安处罚法里,吸毒的处罚力度,居然和熟人群里、朋友之间互发涩情内容的处罚力度差不多,两者的社会危害、性质、社会影响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就太离谱了,非常不合理。如果违法犯罪分子和普通人都是完全一样的待遇,那这也对大多数遵纪守法的人不公平,让良民老实人吃大亏,凭什么违法犯罪者要求和遵纪守法良民们一样的资格和待遇呢。 #法工委回应吸毒记录封存相关问题##吸毒人员至少半年不得进娱乐场所##关于吸毒记录封存的3点说明#

10. 接上条讨论一下:为什么2026《治安处罚法》会有封存治安处罚记录的规定、有何意义?我觉得主要是为了防止被一次处罚毁一生、无法重新做人走入社会轨道的人,变成更恶劣的罪犯,成为社会更大的危害,给轻微违法者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不给人逼上绝路、留条生路。如果某个人,因为一次治安处罚,有了公开可查的违法记录,在找对象、找工作、日常生活等方面,都在社会上被歧视,没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被当正常人、被歧视而难以就业工作、生活走入正常社会轨道的机会。这样做有好处,让违法违规、犯错的成本代价增加了,能有效惩处不法分子,也能有效震慑想要效仿的人,能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但是,这样做,也会有问题,容易导致这种因为一次惩罚毁一生的人,破罐子破摔,死猪不怕开水烫,变得更加极端,做出越来越恶劣的违法犯罪,对社会做出更大的伤害,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这样的做法,初衷是为了保护减少社会歧视,避免"一次违法终身污名化",帮助悔改者回归正常生活,尤其针对因治安处罚影响就业、教育等权利的人群,减轻这些处罚带来的负担,更是为了防止这些轻度违法的人破罐子破摔变得更极端、成为更恶劣的罪犯。在战国时期、明朝等时期也有案例,那时候都有严刑峻法 ,惩处各种违法犯罪,就算轻微违法和轻罪,也要严惩记并打下烙印等。这样的做法确实有效,但只是短期内严惩重罚的威慑导致违法犯罪率下降,越到后面反弹就越严重,被惩罚的人一次毁终身,干脆破罐子破摔,去做更恶劣的违法犯罪。我对这个规定的观点是:第一,可以实行封存记录举措,但必须出具明确的处理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对不同种类、不同严重程度的治安处罚才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案。在以前每年数百万人次的治安处罚统计中,被处罚者多数为轻微违法,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小,一次处罚毁一生确实太冤枉,应该给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对于轻微违法且没有造成啥严重后果、非故意违法、初次违法但没有再犯等情况,比如酒后纠纷、一时上头导致互殴而留下治安处罚记录这样的情况,导致的治安处罚记录,确实可以封存。但是恶劣的,比如教唆吸D、反复多次吸D、公众人物和公职人员吸D、反复多次mypc等等情况,就不能封存了,应该严惩且公开记录,严重者应追加刑事责任。治安处理范围的,还有盗窃、诈骗、酒驾之类的严重行为,就应该严惩和留记录,严重的应该判刑追责。犯错成本变低,只会让这些人肆无忌惮,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这也对大多数遵纪守法的人不公平,让良民老实人吃大亏,凭什么违法犯罪者要求和遵纪守法良民们一样的资格和待遇?对不起那些为了打击违法犯罪而牺牲付出的英雄、工作人员们!第二,就算是轻微违法导致的治安处罚记录,应该设置至少1年悔改自新考察期,通过考察期没有再犯,才能封存记录,而不是处罚完了就藏起来,这样才能起到督促违法者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目的。#赵宏教授吸毒史封存法案争议##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南通文旅#

11. 厄贝沙坦、阿利沙坦酯、缬沙坦,哪个降血压效果更好? #抖出健康知识宝藏 #健康科普破圈计划 #高血压 #降压药 #夜间高血压

12. 中国未来嫖娼会合法化吗?

13. 【AI热评:别让私人伴游成了色情交易的幌子!平台伴游服务竟明码标价包夜】近日,“私人伴游服务暗藏色情交易”的话题引发热议。据报道,涉事平台收取高额会员费,以“深度陪伴”“私密体验”为暗示,明码标价“包夜”等服务,“介绍”资源从中抽成,甚至招募未成年女孩从事违法活动。“白天陪玩、晚上陪睡”,这种假借私人伴游之名的色情交易行为,不仅污浊了社会风气、败坏了旅游行业的声誉,更公然挑战着法律底线。律师表示,如果活动表面是伴游,但实际双方口头约定见面就可以发生相应关系,或是陪游的服务内容里藏着性交易,本质上属于卖淫行为。即便口头约定或将交易双方包装成情侣关系,只要结合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也可确认其违法行为。另外,如果涉事平台通过建立会员制、招募管理女性、撮合色情交易并从中牟利,可能涉嫌组织卖淫罪或介绍卖淫罪,面临相应刑事处罚。时下,正规的私人伴游服务很好地满足了游客个性化需求,为旅途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自主性。但一些不法分子却以此为幌子,暗地从事违法活动,让个性化服务成了滋生犯罪的温床。更需警惕的是,一些不明真相的未成年人也被卷进了黑色产业链中。严防明码标价的“伴游”成为暗藏色情的陷阱,必须严打相关平台和从业者,加强技术手段监测,及时铲除违法交易土壤,让伴游服务回归纯净本色。(文字:李一鸣)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法治日报的微博视频

14. #人均违法# “我们没有人可以考公了,人均违法了。” ——现在国考到底有多难,这个北大教授赵宏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吸毒领域的轻微违法还是当单列,其他可以封存,别混合着吸毒,考公的人少了,不是坏事,还是让合格青年进公职,为我们服务。我是从来不强烈反对吸烟,吸烟对人类具有安慰性质,这和刷小视频一样,戒烟和戒断小视频有多难,想想吸毒,轻微吸毒,还是请上强度。 “人均违法”这一争议性表述源自北京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对治安违法记录终身化的担忧,她在央视节目中提出“每年800万人受治安处罚,若记录永不消除,未来恐无人符合考公条件”,迅速引爆舆论对法治公平、违法成本及政策合理性的激烈辩论。一、事件核心争议点“人均违法”的数据逻辑矛盾赵宏引用“每年800万人受治安处罚”的数据,推算若违法记录永久留存,叠加人口增长放缓,未来考公群体可能因政审限制锐减。但网友指出:800万处罚人数仅占14亿总人口的0.57%,与“人均”相去甚远;违法记录具有重复性:多数处罚集中于特定人群(如多次违法者),非均匀分布;建模显示,即使不封存记录,人口动态(如违法者生育率/死亡率差异)也会使考公群体趋于稳定,而非归零。概念混淆与情感冲突治安违法≠犯罪:治安处罚(如打架、酒驾、嫖娼)与刑事犯罪性质不同,但公众担忧将二者混为一谈,降低公职准入门槛;“封存”与“消除”的误读:新规要求封存记录(非销毁),国家机关仍可因办案、考公等需求查询,但部分网民误认为“彻底洗白”;价值观冲突:舆论强烈反对将吸毒等行为视为“轻微过错”,强调对缉毒警察的尊重及违法代价的必要性。二、政策背景与现实影响新规内容与初衷2026年1月生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确立“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覆盖所有治安违法(含吸毒、嫖娼等),旨在减少对轻微违法者的社会歧视,促进其回归正常生活;赵宏作为提案学者,主张现行制度过度放大违法后果(如拘留15天却影响终身),违背“过罚相当”原则。公众质疑焦点考公竞争现实:2025年国考报名人数达371万,岗位供不应求,与“无人考公”的预测形成讽刺;政审边界争议:用人单位要求无犯罪记录本是底线标准,但清华大学教授余凌云指出,部分单位以“无违法记录”作为“圣人门槛”可能矫枉过正;知情权冲突:封存制度可能削弱公众对公职人员、教师等职业背景的知情权,尤其涉毒记录引发强烈不安。三、舆论折射的社会焦虑对专家言论的信任危机“人均违法”表述被批脱离现实,强化了公众对精英阶层“何不食肉糜”的负面观感;网友推测提案动机,如“为特定群体铺路”“忽视守法者权益”。法治与文明的平衡难题支持者认为封存制度体现“宽容司法”,符合国际人权实践;反对者强调“违法必究”的象征意义,尤其涉毒、赌博等行为背后涉及社会安全与道德底线。深层启示:争议本质是治安管理“惩戒”与“修复”功能的权重之争。新规试图在个人权利保护与社会风险防控间寻求平衡,但需警惕政策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泛宽容化倾向(如吸毒记录封存未明确特殊职业限制)。当前舆论更呼吁细化规则:区分违法性质、设定查询权限分级、强化重点行业审查,避免“一刀切”引发公平性质疑。

15. 近日,有媒体报道“8旬老人与保姆发生性关系后感染艾滋病”,再次引发公众对老年HIV患者的关注。近年来,老年HIV感染人数持续上升,相关调查研究显示:50岁及以上男性HIV感染者中,近一半与商业性行为有关;老年女性感染者中,则多由配偶或固定性伴侣传播。#老人感染艾滋病多与商业性行为有关##科普满谈#商业性行为是全球流行病学报告、论文等文件标准用词,“嫖娼”说法适用于媒体报道具体事件,带有明显的道德批判、法律处罚,不适合正式的统计。关于性交易的相关统计报告,需要科学、客观的说法,一般不用带感情色彩的说法,重点是强调防止病毒传播。具体来看,“商业性行为”的说法,是为了引导公众聚焦于不戴套、多性伴等“危险行为”,更能做好健康教育,提醒高危人群进行HIV检测,若采用“嫖娼”说法,会让相关高危人员产生警惕、逃避心理,更担心被抓、被算旧账,从而不敢去检测。另外,商业性行为包含的范围更广,除了卖淫嫖娼外,还包括物资交换、不用金钱等非典型的性交易。还是那句话,相关统计报告、报道的重点,在于引导高危群体做好防护、检测,更好地防范被感染,被感染后能及时的治疗,避免不知情情况下的更大范围内传播病毒。老人感染艾滋病多与商业性行为有关

16. 真人实测宝宝面霜,舒缓干红、减少抓挠,28天不黑脸,秋冬换季必备#换季特护 #老爸抽检#宝宝霜#婴儿面霜

17. 个人嫖娼,偷税卖假货,哪个危害更大?这几年,网红直播和影视娱乐两个圈子,都是新闻头条的#翻车# 常客。网红直播的翻车,大多都是偷税逃税。影视娱乐的翻车,则是吸毒和嫖娼。不过,对于后续的处理结果,两者却是大相径庭。偷税的网红,卖假货的网红,只要能认罚交钱,就能继续开直播赚大钱,完全不受影响。而嫖娼的明星,那就是全网封杀,永世不得翻身——除非RUN国外去。那么,个人嫖娼,偷税漏税卖假货,究竟哪个行为,对社会危害更大呢?#小影夫妇涉偷税漏税被罚590余万#

18. 一个新的降压药,降压效果比大家期待的“降血压疫苗”还要好。张之瀛大夫请来中国高血压医学界权威专家孙宁玲教授,详细讲解这个降血压新药。#抖出健康知识宝藏 #健康科普破圈计划 #高血压 #降压药 #降血压疫苗

19. 问一下法律专家,要保护个人隐私,个人违法记录封存,那想结婚的两个人,能不能到公安机关查询对方是否有吸毒嫖娼卖淫史?婚前体检,如果一方查出有艾滋和吸毒情况,医院是否应该通报给另一方?如果不能,那结婚就成了高风险的事情之一。

20. 中国未来嫖娼会合法化吗?

21. 【山西洪洞经开区一把手张志君落马 此前被曝招商时嫖娼】山西洪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志君落马一事发酵多日,获官方证实。9月11日,山西纪委监委网站宣布,张志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临汾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山西洪洞经开区一把手张志君落马 此前被曝招商时嫖娼  一周前,多家媒体报道张志君或涉嫌在招商期间嫖娼。有社交媒体消息称,多个独立信源爆料,日前,山西省洪洞县经开区一名张姓负责人(正县级干部),一行几人在重庆招商期间外出组团嫖娼,在返回山西后不久,因失足女被抓导致案发,当地警方根据支付记录和失足女供述,顺藤摸瓜追查到了张某某等人。  据极目新闻报道,8月上旬,已有知情人对外透露张某某等人在外地招商期间涉案后被带走调查一事。洪洞县政府办方面透露,截至8月中旬,张某某不主持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已有多日,并配合调查。至9月5日,洪洞县政府官网上张某某的简历已被撤下,其多篇招商考察、本地调研的报道被删除。但对于张某某是否因前述嫖娼案接受调查,极目新闻援引的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有待官方通报。

22. #香港扫黄8名女子被捕最大62岁# 冷知识:香港卖淫合法。 香港法律对性交易采取“个人行为不干预,组织化活动严打”的原则。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单人、自愿、无中介的卖淫行为不受法律追究。以下卖淫行为违法:①在公共场所主动招揽嫖客,罚款或拘留②经营妓院:2人及以上共同从事性交易或提供场所供多人交易,最高罚款10,000港元或监禁10年。③组织或介绍卖淫:包括皮条客、色情中介等,最高可判监禁10年。④涉及未成年人:与16岁以下者发生性交易,无论是否知情,均构成严重犯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所以,在香港,单个性工作者在独立场所提供服务(俗称“一楼一凤”)是合法的。

23.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封存违法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等都包括在内。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所以涉毒艺人还是应该公开。#2026年起吸毒记录可封存##南通文旅一夜涨粉超32万#

24. 日本70年来首次修法,买春行为将定为刑事犯罪

25. 重磅 | 日本将修改刑法,买春首次视为犯罪

26. 日本终于考虑对嫖客动真格了

27. 日本应对“站街揽客”卖淫现象:考虑对嫖娼者加以处罚,将讨论修改已实施近70年的《卖淫防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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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本考虑修改卖淫防止法以惩罚嫖客

32. 日本考虑将嫖客也纳入违法范围

33. 高市早苗有意加强日本卖淫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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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禁令下的繁荣:日本风俗产业为何“屹立不倒”?法律漏洞、经济驱动力与女性困境

36. 各国对嫖娼的处理措施

37. 为何我国要坚决扫黄?色情合法化后果多严重,看这几个国家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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