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

全国首部!台州立法给母婴外出提供便利

源自公众号:台州交通广播

02-23 12:49

带娃外出哺乳难是许多妈妈的痛点,台州通过全国首部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立法,从法律层面回应了这一社会关切。该规定旨在系统性解决母婴室布局不均、功能不全等问题,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与公共服务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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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出台全国首部聚焦母婴设施的创制性立法。

  • 该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立法旨在解决当前母婴室布局不均、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 此项举措被视为台州共同富裕法规体系的标志性成果。

  • 新规获得律师、母亲及政府官员等多方积极评价。

全国首部!台州立法给母婴外出提供便利精华内容

这项立法不仅是纸上条文,更是对无数母亲在公共场所面临困境的直接回应,旨在将权利转化为可感的便利与尊严。

现实困境

在台州市立医院,怀孕7个月的二胎准妈妈李薇正排队孕检。回忆起带大女儿外出时,因找不到母婴室而遇到的哺乳尴尬,这种情况并非个例。

尽管台州已建成332家公共场所母婴室,分布于医疗机构、商超和旅游景点,但覆盖面与实际需求仍有差距。通过“立法民意通”调查发现,群众对母婴设施的知晓度、可及度和便利度提升有着迫切需求,现有的设施在布局配置和功能完善上存在明显短板。

立法破局

为系统性回应民生关切,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台州市母婴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经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确认,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母婴设施的创制性立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的亮点在于明确了各方职责、建设管理使用责任、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为母婴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提供了全链条的法律依据,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切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

多方回响

新规的出台引发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於艳华指出,这项立法以小切口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是共同富裕法规体系的标志性成果。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邵永法认为,该规定保障了母婴应有的权利,营造了生育友好社会环境,符合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作为一名律师和母亲,邱慧慧则表示,这让她感到欣喜,并期待法规能将条文中的“应当”转化为妈妈们真切可感的便利与尊严。

台州的此次立法探索,为解决母婴外出难题提供了创新且有力的法律工具,展现了城市治理的温度与精度。它不仅关乎一座母婴室的物理空间,更关乎对母亲群体权益的尊重与保障。这一模式能否为更多城市所借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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