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书 篇四十九:加入RCEP就万事大吉了?说一说非关税壁垒
创作立场声明:大家好,我是突突兔too秃。今天和大家一起读书。
本期荐书:
一直以来,“每周一书”都是推荐一些大众阅读比较广泛的历史、经济类读物,今天,我也想挑战一下值友们的底线,说一说非关税壁垒。实际上,这也和什么值得买关系密切,毕竟,海淘也是大家关注的重要内容。
11月15日,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
各成员承诺降低关税、开放市场、减少标准壁垒
发出了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强烈信号
为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和世界经济复苏注入强大正能量
什么叫标准壁垒?
比如,欧盟于2003年1月正式公布《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RoHS -2002/95/EC),RoHS指令要求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成员国市场销售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二苯醚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器设备。
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设计上就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并严格控制供应链以保证零部件的有害物质含量在规定范围内,在生产中要严格管理控制,以免被污染,更新相关设备和制造工艺。同时,还需购买特别的检测设备,以确保最终生产出来的成品符合要求。
简单来说,就是以前你和我都可以卖木棍,但突然有一天,有人说了,你的木棍必须是用XX材质做的,看上去对大家都是一视同仁,但是如果你用的是XX材质,我用的是YY材质,那么,实际上就是将我挡在了市场之外。
所以,这些都可以称之为非关税壁垒,各国不再简单通过增加关税的形式来保护本土企业。而这些措施,一看就知道,是发达国家才有能力制造的。
因此,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这本书对于非贸易壁垒的看法,那就是:
我们对于国际贸易中的新壁垒必须进行辩证的分析:一方面,在国际贸易中加强环境保护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有其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如果打着环境保护和实施社会责任的幌子,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构筑起新的贸易壁垒,则不利于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的建立。
那,这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就得从80后的消费习惯说起。
由于历史事件等各种因素,80后对于国外的标准有着天然的信任度。前一段时间又媒体指出来,德亚是中国人在国外开的厂,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德亚的销售量。
为什么?看德亚的广告就知道了,当地奶源、当地生产。
还有符合欧盟标准。
即便是在广东,依然有很多人对于输港产品有着一种天然的信赖,认为标准肯定要更高。
然而,有时候标准高并不是真的为你好,比如书中就提到了蓝色贸易壁垒问题,其实背后的实际就是贸易保护主义。
蓝色贸易壁垒是以保护劳动者劳动权益和生存权利为借口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因其主要是以保护蓝领工人的权益为借口,所以被形象地称为蓝色贸易壁垒,简称“蓝色壁垒”,又称为劳工标准壁垒和社会责任标准壁垒。它的核心问题是劳工标准问题。人们一般把针对进出口商品所设置的劳工标准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称为蓝色条款,把符合此标准的商品称为蓝色产品,蓝色贸易制度则是体现和贯彻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贸易制度。一些蓝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劳工权益、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是合理的;而有些国家打着保护劳工利益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幌子实施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构筑起不合理的蓝色贸易壁垒。
而当中国开始站起来的时候,至少中国更愿意去照顾到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这才是负责任的大国。
当然,说了这么多,实际是还是希望大家辩证的看待各种标准和信息,正如张大妈一直坚持的信念——值,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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