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评换免单?法律红线已划清:维权还是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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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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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仅退款的风吹到餐饮界#食客吃饱七成后以口味不符幻想为由,拿五千字差评要挟免单,早已超出合理维权范畴,是变相勒索霸王餐!潮汕卤水火锅本就讲究清淡锁鲜,口味因人而异不能成为拒付餐费的借口。店家为守护本地美食口碑无奈免单,这份善意不该被恶意消耗。如今线上“仅退款”歪风蔓延线下,平台差评权沦为薅羊毛工具,商家维权成本居高不下。既要理性包容饮食差异,也需约束恶意差评乱象,完 善平台惩戒规则,杜绝借评价胁迫商家免单的不良风气。#跨界破圈热点共创##微博垂直热点造浪计划#

2. #豫法聚焦# 【职业索赔:这些“碰瓷”套路行不通!】职业索赔并非法外之地。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既涵盖消费者购买不合格食品后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民事案例,也包括通过投放异物、伪造质量问题等方式,借索赔之名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的刑事案例。 此次案例发布释放鲜明信号: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将精准区分合法维权与违法索赔,依法支持合理诉求,严惩各类恶意索赔犯罪,坚决守护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筑牢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法治屏障。http://t.cn/AXqmQw4o

3. 【对酒店恶意差评判赔1元道歉30天】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酒店恶意差评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消费者张某某删除差评、在省级以上报纸登报道歉30天并赔偿酒店经济损失1元。该案系沈阳市首例酒店因消费者恶意差评胜诉的典型案例,为网络评价划定了法律红线。判决书显示,2025年6月,被告张某某入住沈阳某酒店后,以“卫生情况不达标”为由投诉,却拒绝酒店现场核实,随后提出将房费退还个人账户或提供免费住宿等不合理要求,并扬言“不答应就给差评”。次日,在要求未满足后,被告打出0.5分(满分5分)。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有权基于真实体验发表主观评价,但不得捏造事实。被告所述的卫生问题“异常反常”,对酒店声誉影响远超一般卫生评价,需有证据支持。被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且其陈述逻辑上无法自洽,构成名誉侵权。原告仅主张1元赔偿,以“教育为主、惩前毖后”为目标,法院予以支持。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九派新闻的微博视频

4. #仅退款的风吹到餐饮界#🚨 汕头这四个游客真的把脸丢到全国了点了四百多的菜吃了七成饱突然拍桌子说不好吃扬言早就写好五千字差评逼着老板全额免单最离谱的理由是卤水的味道和我梦里想的不一样老板无奈免单后四个人拎着箱子转身就走连老板送的卤汁都没碰全程没有一句谢谢💢 这吃相,简直难看至极👉 口味不合从来不是免单的理由潮汕卤水火锅本来就主打清淡吃的就是食材本身的鲜味吃不惯可以蘸沙茶酱调味道实在接受不了下次不来就行照这个逻辑嫌川菜太辣嫌东北菜太咸是不是都能吃完抹嘴走人👉 明显是有备而来的白嫖真觉得难吃吃两口就该提意见了怎么会吃到大半才发难还提前写好五千字差评这哪里是吃饭不满意分明是早就盘算好要吃霸王餐❌ 都是平台差评机制惯出来的臭毛病现在的中小商家根本扛不住一条差评一条差评要五十条好评才能拉回来评分低了直接被平台沉底连曝光的机会都没有就是抓住了这个软肋这帮人才敢有恃无恐电商的仅退款歪风终于吹到了线下堂食有人甚至把这当成了职业专门挑网红店敲诈勒索✅ 商家真的没必要这么心软老板说免单是怕毁了潮汕美食的口碑可这种退让只会让更多人有样学样开店做生意有差评太正常了众口难调谁也做不到让所有人都满意真遇到这种胡搅蛮缠的直接留好证据找平台申诉或者报警没必要自己吃哑巴亏惯着这些不讲理的人诚信从来都是相互的出来旅游吃饭尊重当地的饮食文化是最基本的素质四百多块钱四个人平摊人均才一百出头这点钱都掏不起就别出来旅游丢人现眼也希望平台能早点改改规则别再把所有成本都甩给老实做生意的商家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仅退款的风吹到餐饮界

5. #榴莲仅退款买家被行拘#昨天就刷到了这个新闻,必须给认真维权的商家点个赞!为了揭穿恶意仅退款的套路,不惜驱车1600公里固定证据,如今动歪心思薅商家羊毛的消费者已经被拘留。还是那句话,平台规则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是给人钻空子占便宜的挡箭牌,恶意维权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榴莲遭仅退款商家报案#

6. #嫌潮汕火锅太淡欲写5000字差评#【#游客嫌潮汕火锅太淡店家发声#:众口难调但仍气愤,锅底味淡、保留食材本味本就是潮汕特色】6月1日报道,广东汕头。游客吃潮汕火锅嫌“味道太淡”,欲写5000字差评:和我做梦想的味道不一样,店家无奈免单。6月1日,店家负责人蔡先生告诉@九派新闻 记者,4名游客到店吃卤水火锅,点了400多元的菜品,40分钟吃了七成左右,几人告知店员锅底味儿淡、牛肉有腥味,与预期不符,表示只愿意支付虾和鹅肝的部分费用。蔡先生出于挽回潮汕美食的印象,选择免单,虽然众口难调可以理解,但仍感到气愤,锅底味淡保留食材本味本就是潮汕特色,自己开店五年,接待过不少外地游客,也从没出现类似情况。 #游客嫌潮汕火锅太淡店家无奈免单#九派新闻的微博视频

7. #吃出24块鸡头顾客被免单仍想市监介入#哈哈哈,还记得以前有个段子,有个顾客点黄焖鸡米饭20个全是鸡屁股。顾客找商家理论,商家说“我要20个放在黄焖鸡米饭里,会收到20个差评,我要是都给你我只会收到一个差评”。看来商家是看到这个段子了!

8. #嫌潮汕火锅太淡欲写5000字差评#潮汕牛肉锅吃的就是原汁原味,鲜切牛肉涮几秒蘸沙茶酱,吃了几十年都没说淡。你倒好,吃不懂就写5000字小作文威胁差评,摆明了想白嫖!最无语的是商家还真给免单了……这种和稀泥只会让碰瓷的越来越多。口味可以讨论,但拿差评当勒索工具,真的不行。

9. #仅退款的风吹到餐饮界#吃潮汕卤水火锅嫌“味道太淡 牛肉有腥味”,欲写5000字差评,表示“和我做梦想的味道不一样”,店家无奈免单!我做梦都想不出来这种白嫖的借口,关键是他们觉得不好吃还把点的几乎都吃光了,当听到免单那一刻异口同声的回答:好!!!

10. 潮汕火锅的汤底本来就是比较淡的,难道不知道吗?这几个人绝对是故意的,明显就是来吃霸王餐的,不用怀疑。而且还用小红书上那种经典拳法,“跟我每天晚上做梦想到的这个味道完全不一样”,这种托辞都能整出来,可见是有多么恶臭。然而,老板居然妥协了,真的给免单了,这可就怕是开了一个口子了!“我觉得不好吃就可以威胁让老板免单”,会不会成为一种惯例?我也是干过餐饮业的,换成我,就别那么多废话,直接报警。然后在网上公开这几个客人的全程用餐录像,觉得不好吃你还吃?#仅退款的风吹到餐饮界##游客嫌潮汕火锅太淡要写5千字差评##给5000字差评是真实感受还是恶意勒索#

11. #仅退款的风吹到餐饮界#餐饮确实难做,一个差评影响很大。可能会影响店铺平台流量,影响到很多消费决策。但是如果任由这种薅羊毛的消费者仅退款,这种风气很不好。对平台来说,这样的评价能不能理解为恶意评价,不做展示不计入评分体系。否则,对老老实实做生意和踏踏实实吃饭的消费者来说,仅退款成功就是对他们的侮辱。

12. #嫌潮汕火锅太淡欲写5000字差评#饮食本就众口难调,有人爱重油重辣,就有人偏爱潮汕清汤本味。你吃不惯清淡卤水,那就别去吃,非得吃饱后拿长篇差评逼迫免单?店家妥协免单,这店家一看就没看山东榴莲事件,该硬气就要硬气,反正我觉得潮汕火锅就是鲜美#游客嫌潮汕火锅太淡店家无奈免单#

13. #差评事件店主为何免单后发视频#汕头一家潮汕火锅店遇上糟心事:四位食客用餐大半后,以菜品口味和心理预期落差过大为由,拿着提前备好的五千字差评要挟店家免单,店主无奈妥协免去餐费。店主事后将整件事发至网络,引来本地一众餐饮从业者诟病。业内普遍担忧,倘若纵容这类要挟免单的行为,变相默许就餐白嫖,后续极易引来大批消费者跟风效仿,扰乱线下餐饮经营秩序。近些年来,网购无脑仅退款、外卖恶意白嫖、无故撕毁商品吊牌索要退换等无理维权乱象层出不穷,如今不良风气已经蔓延到实体线下门店,恶意吃霸王餐逐渐从个案变成多发问题。这类投机占便宜、借着差评恶意勒索商家的歪风如若缺少规范整治,日积月累会不断侵蚀营商环境与社会契约底线。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乱象放任不管,久而久之势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埋下社会治理隐患。

14. 【#有偿删差评合同无效##明知违法删评还付款商家可能担责#】浏览商品评论区,翻看过往的好评或差评记录,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网购下单前的重要一环。然而,有人就是抓住并利用商家惧怕“负面评价”影响商品销量的心理,为商家提供有偿删除差评服务,做起了“删差评生意”。那么,商家和删评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毕强认为,如果合同目的就是通过伪造材料、有偿删除真实差评,该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合同无效后,相关财产原则上应当返还;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消费纠纷司法解释明确,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该规则体现的法治导向,也说明司法实践对破坏网络评价真实性、扰乱网络交易秩序的黑灰产合同持否定态度。商家能否追回损失,要区分具体情形:如果商家明知是违法删评仍付款,不能要求法律保护其“违法删评”利益,甚至自身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共同违法风险;如果商家系被对方以“合法申诉”“官方渠道”等名义欺骗付款,可以报警要求追赃挽损,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返还款项、赔偿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对商家而言,如果认为评价不实、恶意或者侵权,合法的维权路径应是固定证据后通过平台正常申诉、向监管部门反映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权,而不是购买删评服务。(全媒体记者 张博 视频 李宗奇)法姐讲法 法治日报的微博视频

15. #以案说法#【粉丝追星失控,竟勒索100万、疯狂网暴!】 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制造、散布诋毁被害人的谣言,在被害人要求停止人身攻击时提出索要财物的要求,并以继续散布谣言相威胁索取财物,同时符合敲诈勒索罪、诽谤罪构成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粉丝追星失控,竟勒索100万、疯狂网暴!

16. 真是离了个大谱!四个人到潮汕一家火锅店吃饭,都吃的七七八八了,一女子把老板叫来说因为跟做梦想的不一样,要给饭店写一份5000字的差评。老板害怕长篇差评影响生意,很无奈的给这几个人免了单。有网友爆料称,这几个曾在重庆用"锅底没灵魂+三千字差评"套路免单。在不少媒体曝光后,那个说跟梦里味道不一样的女子,账号被网友扒出,目前已经处于私密状态。网传有官方机构正在调查。 #中国式的零元购把外卖员惹火了# 巍岳钦禹的微博视频

17. #嫌潮汕火锅太淡欲写5000字差评#救命,潮汕火锅被外地游客嫌“太淡”怒打差评了!吃了400块想写5000字小作文控诉,店家直接免单保平安。但潮汕锅底本就为凸显食材鲜甜,清汤涮牛肉才是精髓呀!这波是舌尖上的文化差异,还是火锅界新式碰瓷?你站店家还是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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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破壁之矛:避雷帖引发的消费评价权与平台责。破壁之矛:避雷帖引发的消费评价权与平台责任博弈录 【案情聚焦】 2025年,深圳消费者某菲在丽江花费1.5万元预订目的地婚礼服务后,因服装污损、住宿变更、拍摄延误等11项不满,在小红书发布4篇“避雷笔记”并组建维权群。涉事商家某传武提出以1000元赔偿换取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其删帖并承诺不再发声,遭某菲拒绝。事件升级为某地文旅局发函指责平台审核不力,称“不实避雷帖”导致当地旅拍行业损失超500万元,形成消费者、商家、平台、监管四方角力的复杂局面。 【争议焦点】 消费者“避雷帖”的言论边界何在?是否构成对商家名誉权的侵犯? 商家要求“删帖封口”的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平台在“差评治理”中应承担何种审核义务?监管介入的尺度如何把握? 【裁判要旨解析】 本案确立“消费评价权”三阶平衡规则: 评价真实性审查规则:消费者基于真实消费体验的负面评价,即使包含主观不满,只要未捏造事实,即受法律保护;商家需证明评价内容虚假方可主张侵权。 保密协议效力判定规则:商家以赔偿换取删帖的协议,若限制消费者正当评价权,可能被认定为“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条款;但经双方平等协商且内容合法的和解协议仍具约束力。 平台审核责任边界规则:平台应建立“通知-删除”机制,对明显虚假或侵权的评价及时处理;但无权因“可能损害商家利益”主动删帖,否则可能侵犯用户言论自由权。 【典型意义】 本案堪称“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评价权司法裁量的典范”: 破除“差评即侵权”误区:明确消费者真实评价受法律保护,商家应对服务质量负责而非压制批评;虚假评价与正当批评的界限需通过证据链严格判定。 树立“平台中立治理”标杆:平台需在“保护消费者评价权”与“防止评价滥用”间平衡,避免成为商家压制差评的工具,同时防止成为虚假评价的传播渠道。 强化“多元解纷”导向:通过行政直播调解、行业协会清单等创新机制,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平台治理+司法裁判”的立体解纷网络,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延伸启示】 本案为消费评价治理提供三维行动指南: 消费者端:应理性行使评价权,避免虚构事实或过度渲染;遭遇纠纷时优先通过官方调解、司法途径维权,而非以“发帖施压”为谈判筹码。 商家端:需提升服务质量与沟通效率,建立“不满意即改进”的良性机制;面对负面评价时,应通过提供证据、申请平台介入等方式合法维权,而非强制“封口”。 平台与监管端:平台应优化评价审核算法,提升对虚假评价的识别能力;监管部门需明确介入尺度,避免直接要求平台删帖,转而通过完善立法、指导行业自治等方式规范评价生态。 本案最终实现“保护真实评价、规范平台治理、促进消费和谐”的三重效果,为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评价权的法律保护与规范行使提供“规则明晰、边界清晰”的经典范本,彰显法治在平衡多方权益中的关键作用。 #律师 #法律咨询 #北京律师 #避雷帖 #消费评价

78. 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威胁、要挟或恐吓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以下是关于敲诈勒索的详细介绍: 一、构成要件 主体: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客体: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可能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 客观方面:实施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交出财物。威胁内容包括暴力伤害、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破坏财产等,形式可口头、书面或暗示。 二、常见形式 传统敲诈:以暴力伤害、揭发隐私等相威胁,直接向被害人索要财物。 网络敲诈: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传播不雅视频、恶意投诉等方式,威胁被害人支付钱财。 “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纠纷,利用被害人违法违规或怕麻烦的心理,索要赔偿。 恶意索赔:以“知假买假”“夹带”“调包”等手段,夸大损失或虚构事实,向商家或企业索要高额赔偿。 三、立案标准 数额标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数额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 次数标准: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即使单次金额未达数额较大标准,也构成犯罪。 四、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看守所会见 #敲诈勒索 #刑事案件辩护 #泄露隐私威胁#万能的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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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仅退款”本是电商平台给消费者的一道“安全阀” 可如今,越来越多的滥用行为正在把它变成商家 的“烫手山芋”如果商家的商品有问题可以申请退货退款运费由商家承担这些都没事这是消费者的权利 有人收到生鲜故意拖延到变质,转头以“不新鲜”申 请仅退;有人买了节日礼品,用过之后以“不符合 预期”要求全额退款;更有甚者,明知商品无错 却拿“仅退款”当筹码,威胁商家不满足就给差评、 #晒负面。这些操作看似“占了便宜”,却让中小商家 在承担物流、仓储成本后,还要额外承受货款损 失,长此以往,不少商家只能选择提高售价转嫁 风险,最终让所有消费者为这种“失序”买单。 要让“仅退款”回到正轨,既需要消费者多一份体 谅,明白商家经营的不易;更需要平台建立更精 准的甄别机制,比如结合用户历史行为商品实 际损耗情况等不让恶意申请有可乘之机,真正 守护好买卖双方的信任#仅退款的无奈 #仅退款 #仅退款拼多多

89. 消费者有差评的自由权吗?言论自由与企业名誉权保护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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