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纸尿裤中的发泡剂及其关联的甲酰胺问题,近期引发了广泛关注。需要明确的是,甲酰胺并非生产商有意添加的成分,而是生产工艺中可能产生的副产物或残留物。
纸尿裤生产过程中,通常有两处可能会用到发泡工艺。一处是吸水芯体,通过发泡技术可以形成多孔结构,以增强导流速度和防反渗能力。这类发泡多采用安全性高的方式,如使用碳酸氢钠(小苏打)等无机发泡剂,其分解产物为二氧化碳,无有害残留;或是采用微球物理发泡,不涉及化学分解,因此芯体部分的发泡剂通常无需担忧。
另一处,也是甲酰胺问题的主要来源,在于纸尿裤的弹性部件,如弹力腰围、防漏隔边等。为了让这些部位的无纺布实现柔软、蓬松、高弹而不勒的效果,行业内普遍使用一种名为偶氮二甲酰胺(ADC或AC发泡剂)的化学发泡剂。当这种发泡剂在高温下分解产生气体,使材料发泡时,会不可避免地生成副产物——甲酰胺。

理论上,规范的生产流程会通过长时间的高温烘烤和脱气工序,将甲酰胺等挥发性残留物基本去除。然而,部分厂家为了压缩生产时间和成本,可能会简化或缩短这些关键工序,导致甲酰胺未能充分挥发,最终残留在纸尿裤面料中。此外,生产中使用的胶黏剂、油墨等辅料,若品质不佳,也可能成为甲酰胺的引入源。
甲酰胺之所以引起担忧,是因为它被欧盟归类为1B类生殖毒性物质,长期接触存在潜在健康风险。婴幼儿皮肤屏障薄弱,代谢能力尚不完善,在纸尿裤营造的密闭湿热环境下,甲酰胺可能通过皮肤被吸收。短期内,它可能刺激皮肤,是部分宝宝反复红臀、皮肤过敏的原因之一;长期来看,微量物质的持续蓄积可能对肝肾功能和生殖系统发育构成潜在威胁。

目前,我国现行的纸尿裤国家标准(GB/T 28004.1-2021)中,并未将甲酰胺列为强制检测项目。这就造成了一个“合规但有风险”的监管空白,即产品即使检出甲酰胺,只要其他指标符合国标,仍可被视为合格产品。这也是此次争议的核心所在。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选购和使用纸尿裤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风险。拆开新包装后,可以将纸尿裤在通风处晾置24至48小时,有助于大部分挥发性残留物的散发。如果打开包装时闻到明显的刺鼻化学气味,应提高警惕。再次,如果宝宝在使用某款纸尿裤后出现顽固性红臀,且更换品牌后症状明显好转,则有理由怀疑产品本身存在刺激性问题。可以优先选择那些主动公示甲酰胺专项检测报告且结果为“未检出”的品牌,或明确标注采用物理发泡、OBSH发泡剂等更安全工艺的产品,避开过度宣传“极致软弹蓬松”却价格低廉的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