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

【进货要“扫码”,销售“仿品”会侵权】法治达州#达达分享# 济南中院的微博视频

源自新浪微博:达州司法

03-03 13:55

许多小商家认为,只要能说清进货来源,销售商品就万事大吉。但一个真实案例揭示,即使持有进货单据,若未尽到审查义务,销售仿冒品仍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本文通过法院判决,详解了“合法来源抗辩”为何会失效,为商家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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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仿冒品,即便有进货单据也可能构成侵权。

  • “合法来源抗辩”需满足来源合法和主观无过错两个条件。

  • 未扫描商品防伪码,被法院认定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 商家进货时应查验授权文件并扫描防伪码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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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一张进货单据无法成为商家的“免罪金牌”?关键在于法院对“合理注意义务”的解读,一个简单的扫码动作,决定了侵权与否的最终定性。

典型案例

一家小超市因销售海菲斯洗发露被商标权利人起诉。超市经营者辩称,商品是从当地批发市场正常进货,并持有进货单,以此主张合法来源抗辩,认为自己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争议焦点

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超市经营者提供的进货单据,是否足以证明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从而免除侵权赔偿责任。虽然涉案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与正品一致,但扫描其包装上的防伪码后,系统却直接显示该商品为“假报商品”。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认定侵权成立。判决指出,销售者的合法来源抗辩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商品来源客观明确合法,二是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本案中,被告虽有进货单,满足了客观条件,但作为品牌商品销售者,未通过扫码等简易方式核实商品真伪,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抗辩不成立。

商家提示

此案为所有零售商家提供了重要警示。销售品牌商品时,不能仅凭一张进货单就高枕无忧。必须主动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和商标授权文件,并留存完整的交易记录。对于带有防伪码的商品,扫码验证是判断真伪、规避侵权风险的关键一步,也是法律所期待的合理注意义务的体现。

这起案例清晰地划分了合法经营与无意侵权的界限。在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的市场环境中,商家的“注意义务”不再是一句空话,而是具体到每一次扫码、每一份文件审查的实际行动。对于广大小微经营者而言,如何建立更完善的进货审查流程,将是未来经营中必须思考的问题。

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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