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快递的路上,死神是撞过来的。
今年4月29日,海南琼台师范学院校园内,一名舞蹈专业大二女生在校内骑车取快递时,与一辆直行的外卖商家改装电动车发生碰撞。涉事车经过改装、车身重、冲击力大,女生摔倒后头部着地、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离世。微博微博

随后送来的认定结果让家属瞬间破防:受害女生、外卖骑手、两名违停汽车车主,四方同等责任。母亲孟女士的表态很克制:女儿转弯有过错,她认;但女儿和撞她的人、和两辆原地没动的车"一样有责",她不认。舆论同样炸了锅。观察者网
违停的车,凭什么"不动也担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定的规矩是:按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力+过错严重程度定责。车动没动,从来不是标准。
家属代理律师还原了现场:从快递点小路出来抵达事发的T字路口,一排全部是停车位,事发时两辆车违停,是交警复议增加了两辆违停车的责任,才变成四方同等责任。交警方面的回应也很"标准":该认定系集体讨论后出具,如有异议可联系办案民警。违停车担责的逻辑其实不神秘——占道、挡住路口拐角的视线,逼得其他车辆和行人绕行进弯,本身就是事故诱因。司法实践中违停车被判承担次要责任的先例不算稀罕,但一上来就是"同等",确实罕见,这正是这份认定书争议最大的地方。澎湃新闻微博

"同责"两个字,为什么家属非要争?
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肇事者的代价。交通肇事罪的入罪门槛,司法解释写得很清楚:死亡一人,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四方一拆成"同等",谁都够不上"主要"。但家属没有就此收手,目前正寻求检方协助,计划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争的不是一纸文书的措辞,是赔偿与惩罚两杆秤。微博微博
事故背后还有个硬事实:改装车就是移动炸弹
新国标给电动自行车划了红线:最高25km/h、整车不超55kg。可外卖场景里,解限速、加大电池是普遍操作;一旦改装超标,车辆常被鉴定为机动车,骑手没摩托驾照,还得叠一个"无证驾驶"。

同样在今年4月,东莞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致死的事故里,骑手耿某把骑车看手机、闯红灯、不戴头盔、开改装车、占机动车道五项违法集齐,负主要责任;交警启动溯源调查后,发现平台网点在众包骑手安全培训管理上严重缺位,最终对平台网点众包骑手管理负责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只罚骑车人、没人管车"的时代,正在过去。观察者网
万一你收到一张不服的责任认定书,三条路
①3日内复核:收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核;②诉讼中异议:民事赔偿案件里,法院可对认定书审查后不予采信、重新分责;③涉刑找检察监督:有人命、有刑责争议的,可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这起事故留给每个骑车人的,其实就三句大白话:头盔戴上再上路,转弯让直行,改装车碰都别碰。而给所有车主的那句是:别在拐角和盲区停车——“违停不开车也能担责”,真不是段子。

事发之后,校方也作出回应:现在外卖车辆进校只能步行或骑自行车,那个T字路口也不再允许停放汽车。只是这套迟来的规矩,是用一个年轻的代价换来的。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