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正式施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首次实现全国范围统一。准确地说,“自愿放弃社保”这类协议不是被今天的新规作废的——它过去也从来没有生效过;新规真正改动的,是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执法标尺:不缴或少缴社保费,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的,可处欠缴数额一到三倍罚款。协议作废是旧闻,“同案同罚”的执法标尺落地才是这次的新变化,对打工人而言真正值得检查的,是自己的社保有没有被“少缴”。新华社央视网
新规新在“同案同罚”,不是“一欠缴就罚”
这次发布的内容并不只针对社保,它对9类66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进行了全面优化,一次性把全国尺度拉齐。其中第30项直指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社保费,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逾期仍不缴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并按欠缴金额及其占应缴总额的比例,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档执行。新华社央视网
报道中举了一个例子:一家公司欠缴社保600万元、占应缴总额35%,触发第三档,最高可能被罚1800万元,外加自欠缴之日起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央视网
这笔罚款并不是新规创造的:2011年7月1日施行的《社会保险法》就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点破了这次立法的重点:罚则早就有,统一的是执法尺度,防止“同案不同罚”;而且处罚有严格的前置程序,先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才能罚,不是一出现欠缴就直接罚款。税务总局此次还一并发布了涵盖8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轻微不罚”清单,给守法纠错留出了明确空间。中国新闻网央视网新华社
“员工自愿”这张挡箭牌,先后被两道规则没收
司法层面先动了刀。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需缴纳社保、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的,该约定或承诺无效,劳动者可据此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人民日报报道过的典型案例里,朱某入职保安公司第二天就签下“自愿不在北京缴纳社保、相关费用以补助形式直接发放”的声明,北京二中院审理认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事由外不因双方约定而免除,不缴社保的约定无效。知乎人民网
11月1日的裁量基准补上了最后一环——行政执法端对欠缴、少缴社保有了全国统一、分档明确的处罚标准,企业“省下来”的缴费成本随时可能变成一至三倍的罚款。至此,对企业而言“员工同意”不再是任何一层的免责理由;对员工而言,那张纸也从未剥夺过任何一项权利。
签过协议的人,先算清三笔账
第一笔,补缴。协议无效,意味着主张权利的大门一直开着:社保费征收机构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逾期不缴的还将面对罚款。中国新闻网
第二笔,到手补贴不是白拿的。按《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补缴后,可以就其此前以补贴形式发放的社保费用要求劳动者返还。也就是说,“每月多拿几百块”终究要吐回去,而断缴期间看病无法通过医保报销的损失,没有任何钱来补。人民网人民网
第三笔,少缴的待遇缺口比补贴贵得多。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提醒,养老金按缴费工资计发,应缴1万元却按5000元缴,计发时基数直接少一半,工伤、生育等待遇同样通常按缴费工资计发。还有一条路径别忽略: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社保,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请求经济补偿,单位不能拿“你自己签的”抗辩。央视网人民日报
这次新规的真实意义,与其说是“协议从今天起无效”,不如说是把过去松紧不一的执法标尺彻底拉齐,让“协议无效”这个早已写定的结论有了全国统一兑现的牙齿。对普通打工人,值得做的动作很具体:打开社保缴费记录,核对缴费基数与实发工资是否一致、有没有断缴月份;签过放弃协议的,权利并不因那笔字消失,该补缴的仍可要求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