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鹏论保:保险能避税?年金险这几大坑你不得不防
再好的保险产品,也只有适合的人买了才行,否则,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坤鹏论保
任何保险产品都有它的可取之处,但并不意味着谁买都可以,更不意味着怎么买都可以。
再好的保险产品,也只有适合的人买了才行,否则,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以年金险为例,它的优势是收益稳定、安全。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保险公司规定的收益率也是要保证的。
如果投资亏钱,那保险公司就需要自掏腰包把钱补给投保人。
但它的缺点也很明显:不灵活,收益率也不高。
年金险通常可分为教育年金和养老年金。
因保费贵,也就成了各家保险公司主推产品,拿分佣的保险代理人更是推起来不遗余力。
鹏哥甚至还听到有些人传言说:
年金险可以避债、避税,有潜在欠钱风险更需要购买年金险。
事实果真如此吗?
今天鹏哥就来专门讲讲年金险的几个坑。
当然,需要提前说明的是,并不是说年金险不好,而是如果用得不好,很可能会入坑。
本文重点内容:
误区一:年金险可以避债避税
误区二:年金险一定可以赚钱
误区三:预定利率就是收益率?
误区四:年金险比养老保险划算
误区一:年金险可以避债避税
这是大家推销年金险时最常用的销售话术:年金险可以避债、避税。
是不是很有吸引力?
特别是对于企业主或者自主创业的人来说,能够避债那简直太好了。
万一自己生意失败了,欠钱了,只要提前给孩子和家人买份年金险,未来不会被追债,多爽!
这类用户可是年金险的主要目标人群:有钱、缺少安全感。
事实是:年金险无法避债,也无需避税。
先来说说无法避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可见,保单并不是“不可执行”的财产。
法不禁止即为允许,这就为保单可以执行找到了法理依据。
一些地方高院针对保单这块已经出了专门的司法解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对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通知》:
投保人购买传统型、分红型、投资连接型、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依保单约定可获得的生存保险金、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保单红利、或退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均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财产权。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
保险合同存续期间,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归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包括依保险合同约定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现金红利、退保可获得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未到期保费),依保险合同可确认但尚未完成支付的保险金,及其他权属明确的财产性权益。
看到了吧?
保单是可以当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财产被执行的。
保单可以避债一说从何而来呢?
说保单保以避债,其实很多人没说明白。
保单本身是不能避债的,保险理赔金是可以避债的。
举例来说:
老王自己做生活,三年前给自己购买了100万保额寿险,受益人是儿子小王。
去年的时候,因为生意不好,与朋友老张借了50万元。
今年初,老王在一场交通意外中身故。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100万元理赔金给到小王。
老张知道这件事情以后找到小王,让小王从100万理赔金中拿出50万还给自己。
小王不同意。
老张将小王告上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保险理赔金不属于遗产,是否用于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由受益人决定,所以驳回老张的诉求。
不难看出,在这个案例中,小王得到保险公司100万保险理赔金是可以避债的。
下次再有人和你说保险可以避债,你就和他重复一遍:
保险本身无法避债,保险理赔金可以避债。
再来说避税问题。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避税是指遗产税。
假设我们很有钱,想在自己百年之后将这些钱传承给子女,但又不想交高额的遗产税,所以选择在生前多买年金险,通过保险理赔金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无损失转给子女。
这种操作方式是可行的,很多国家和地区也都是这么操作的,合理合法。
但关键是,我们国家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你避什么呢?
费了那么大劲,长期锁定一大笔资金不能动,就为了规避一个完全没有的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脑回路呀?
有人可能会争论:万一以后开征遗产税了呢?
等开征的时候再买也不晚呀!
你家钱多烫手是怎么着?
年金险不同于其他健康类保险,年金险不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体健康情况的。
误区二:年金险一定可以赚钱
年金险可以赚钱不假,但要说一定可以赚钱就有些绝对了。
年金险可以赚钱的前提是,你真得按人家合同规定持有那么多年,不能提前取出来,尤其是投保前5年。
其实也没有提前取出来一说,所谓提前取出来,就是退保。
退保只能退回保单当前现金价值。
大多数年金险在投保前几年,现金价值都远低于累计缴纳保费,退保那是妥妥的亏钱。
所以大家在购买年金险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我明确知道我所买的年金险要到什么时候能取回;
我明确知道用于购买年金险的钱短期内不会用到;
我明确知道提前退保要承受什么样的损失;
我明确知道并接受年金险收益率不高这个事实。
先把这几点弄明白了,再投保年金险也不迟。
要知道年金险保费每年动辄几万元,中途退保损失可是不低。
当然,并不是所有年金险退保都会有很大损失,比如信美相互的天天向上教育年金险,投保两年后现金价值就会高于累计已交保费,这种情况下退保就不亏钱。
所以在投保之前,要先把自己想要投保的年金险研究明白,然后再买也不迟。
再强调一句:年金险可以赚钱,但不意味着中途退保也能赚钱。
误区三:预定利率就是收益率?
收益率是我们购买年金险时普遍关心的事情,但在年金险的介绍中,我们听到更多的是预定利率。
比如预定利率4.025%、预定利率3.5%。
预定利率就是投保人最终实际能拿到手的收益率吗?
非也!
预定利率可以理解成预计最高收益率。
但往往还要除保险公司的销售佣金、运营成本、利润等,所以投保人最终拿到手的,基本都会比预定利率低一些。
想知道一款年金险的真实收益率,还真的要自己动手算一算,很可能会与你的预算相差甚远。
保险公司为了让自己产品更有吸引力,会尽可能标高预定利率。
但保险的收益率是需要由保险公司兜底的,如果投资收益达不到承诺给投保人的收益率,就需要保险公司倒贴。
当初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超过10%时,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收益率也都在这个水平。
结果后来利率持续下调,保险公司承诺的收益率却无法下调,导致很多保险公司每年为此背负了沉重的包袱。
银保监会为了控制保险公司风险,在2019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
对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
自此以后,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不再给备案通过。
市场上现有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基本也都在2019年底集中下架。
银保监会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确实是为保险公司操碎了心。
一两家保险公司出问题,监管机构兜得住。
多家保险公司同时出问题,监管机构也兜不住呀!
误区四:年金险比养老保险划算
这也是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推销年金险时常说的一句话:
我们每个月都在交养老保险,退休的时候可以领退休金,如果将这笔钱省出来买年金险,退休时候可以拿得更多。
话可以乱说,但不能乱信。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社保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可以亏钱一直经营,但商业保险不行。
不管是教育年金还是养老年金,都是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以盈利为目的。
不管任何情况下,永远是社保的回报率最高。
商业养老年金险无论怎么计算收益率,也无法与社保相提并论。
商业养老年金险可以作为社保的补充,让退休生活质量更高一些。
如果有人和你说,商业养老年金险比社保划算,要么他是不懂保险,要么就是想坑你,概莫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