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货自查清单:4类不适用、3类要确认
双11包裹陆续到,拆开不合适,点退货被一句「拆封不退」挡回来。
更麻烦的是详情页那行「不支持7天无理由」——它未必算数,有 4 类从下单起就不适用。
把能不能退、从哪天算、钱多久回来,拆成 5 条能照着核的清单。
建议先收藏,退货前翻出来对一遍。
1. 日子先别从下单那天数
「七日」自签收商品的次日起算(暂行办法第十条)。签收当天不算。第七天要发出退货通知,不是让包裹那天到。我核对时卡了一下:法条写「发出通知」,寄件另有「及时退回」,两步别混。

2. 有 4 类,法定就是不适用
四类,法定除外。消法第二十五条与暂行办法第六条列的是同一份: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定制窗帘、当天的海鲜、下好的软件、订的期刊,都在里面。

3. 另外 3 类,得你点过确认才算
这 3 类最容易被用错:拆封后影响人身安全或品质改变的、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销售时已明示临近保质期或有瑕疵的(第七条)。但不是写一句就算。第二十条要求在销售必经流程里设显著确认程序,对单次购买行为单独确认;无确认,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详情页角落的小字不算,得是结算前你亲手点过的框。

4. 拆了封,不等于不完好
拆封≠不完好。第八条写明:为查验而打开包装、为确认品质功能做合理调试,不影响商品完好。会被判「不完好」的另有三种(第九条):食品、化妆品等一次性密封包装损坏;电子电器类留下激活或不合理的个人数据痕迹;服装鞋帽的商标标识被摘、被剪。

5. 钱、赠品和运费,三个数记一下
钱这块,三个数。商家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 7 日内返还价款(第十三条);运费原则上消费者承担,另有约定从约定(第十八条);商品、配件、赠品一并退回,赠品退不了按标价付(第十二条)。只退套装一部分、不再享受优惠的,按原价多退少补(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超过 15 日不办退货或不退款,可处罚。
能不能退,看商品属于哪类、商家有没有让你单独确认,不看详情页那行小字。

确认框放在哪一屏,这批资料回答不了。
你上一次退货卡在哪一步——是日子算错了,还是被「拆封不退」挡了?
基于公开资料整理,未实测。出处:中国人大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六、七、八、九、十、十二、十三、十七、十八、二十、三十一条;毕节市政府网转载《中国市场监管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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