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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免责协议≠出事免责!法院最新判例给户外组织者划了三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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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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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方维权观点:1️⃣ 免责条款无效:未签字确认的格式条款,不能免除主办方责任;2️⃣ 非不可抗力:气象局已发大风预警仍强行上山,属主观过错;3️⃣ 管理缺失:领队无资质且未尽到现场警示义务,事后救援不能抵消事前失职。 最终判决:旅行社承担70%责任,赔偿20余万! 📢 提醒各位驴友:报名户外团务必核查资质,若遇意外,别被一纸“生死状”吓退,格式条款不是护身符,专业维权才能拿回公道! #侵权赔偿 #抖来普法2026 #深度理性计划 #西安侵权纠纷 #西安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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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爬山徒步活动中法律实务要点干货分享!一、责任比例规律: 在组织者有过错的案件中,法院通常判决组织者承担5%-30%责任,参与者自担70%-95%责任。 具体比例取决于过错程度(组织者完全尽到责任义务也可能零责任,如福建厦门流枫溪案,组织者已尽到风险告知、安全提示义务,参与者擅自离队属重大过失,组织者无过错,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 二、免责协议效力边界: 1、完全免除人身损害责任的条款无效; 2、风险告知性质的条款可能被认可; 3、申明不能替代实际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 三、关键过错认定因素: 1、组织者:是否充分告知风险、是否配备必要装备(检查参与者装备是否按要求齐全)、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及时救助; 2、参与者:是否擅自离队、是否隐瞒疾病、是否违反安全提示、是否尽到自身注意义务。 四、AA制与营利性区别: 纯AA制(费用均摊、无盈利)组织者义务较轻; 若长期组织并收取费用,可能被认定为"准经营",承担更高义务。 #真实生活分享官 #徒步 #干货分享 #退役军人 #法律

11. 我所律师参与《交通零距离》节目 | 和您分享“野游”涉及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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