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三点,上海一辆试驾车冲上了人行道。
浦东警方的通报写得很清楚:某4S店员工马某(男,27岁)驾驶试驾车辆带顾客体验期间,沿新金桥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金桥路附近时,为避开道路施工设施,操作不当驶上人行道,撞到一名行人。微博受伤行人经送医检查为头部和左膝处皮外伤,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当晚近十一点,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发布声明:在中超第24轮对阵青岛海牛的比赛前,我俱乐部球员吾米提江意外遭遇车祸,球员已在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接受检查,具体伤情及影响有待医院及相关机构进一步诊断。微博

事故本身让人揪心,但评论区和各大社区里吵得最凶的是另一个问题:试驾车出了事,责任到底算谁的?签过试驾协议的人,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把最近几个月的判例和纠纷翻了一遍,答案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样。
方向盘在谁手里,责任线就画在哪
先说上海这起。开车的是4S店员工,顾客坐在车上体验。这种情况相对明确: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说白了,员工在干活,先由店里对外赔。店里事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但那是内部的事,被撞的人直接找4S店。
轮到自己握方向盘,就是另一套逻辑了。4S店会拿出你试驾前签的那份协议,里面多半写着"试驾人承担一切责任"。这句话的威慑力,远没有销售说的那么大。天津武清法院判过一个典型案子:试驾人签了"一切责任自负"的同意书,之后把车开出了指定路线,撞伤行人,交警认定试驾人全责。即便如此,法院也没认这份条款——这属于采用格式条款形式减轻4S店自身责任、加重试驾人责任的内容,自始无效。知乎最后责任怎么分?试驾人60%,4S店40%——伤者医药费花了近46.7万,保险赔完剩下的36.52万按这个比例切,4S店承担14.6万。"格式条款无效"五个字,替试驾人省下了26万。
小刮小蹭的赔偿拉锯,才最容易被吓住
试驾事故里真正高频的不是撞人,是刮蹭。金额不大,但4S店的姿态往往很硬,因为吃准了大多数人不想耗。
7月有用户试驾名爵,转弯蹭到一个雪糕筒,销售开口就要900,之后又列出维修费、理赔后自费部分、来年保费上涨一串名目。最后她咨询清楚可以走保险、对不合理费用抗辩之后,选择私了700一次性了结——不是扛不动,是耗不起那个时间。小红书

长沙一位用户更憋屈:试驾轩逸回店倒车入库时蹭了旁边停着的车,陪驾的销售既没提出接手倒车,也没帮忙观察环境。事后4S店表示,因为签了试驾协议,驾驶人全责,副驾试驾员无责任,试驾人既要赔对方车辆损失,也要赔试驾车自己的损失。她耗了几个小时,最终全额买单,事后上网查,才知道这类条款普遍被质疑是霸王条款。小红书

能离谱到什么程度,看昆明这单:消费者试驾奥迪发生事故,交警认定试驾人全责后,4S店先是定损15万,降到10万,最后按"三七分"要她承担7万——里面还包含试驾车停用导致的"车型缺失损失"。而争议更大的在于,这辆试驾车被质疑只买了交强险、没买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风险早就被转移到了消费者一侧。知乎
判例已经把线划好了,试驾前后记住这份清单
把各地判例摆在一起,责任线其实画得挺清楚:
天津武清:全责条款无效,试驾人60%、4S店40%;
北京大兴:因4S店未明确告知车辆性能、且销售人员试驾中发出不当指令,法院判商家与试驾者各担50%责任。知乎
合肥:试驾返程车胎没气,4S店索赔1400元换胎费还报了警,舆论发酵后门店放弃索赔,警方认定属民事纠纷。微博
看出规律了吗?法院不看"你签没签字",看的是4S店尽没尽义务:有没有陪同指导、有没有告知路线和车辆性能、保险配没配齐。店方缺的位越多,担的责任越重。所以真打算去试驾,这份清单值得存一下:
试驾前4件事:
协议拍照留存,重点读责任条款,看到"一切责任由试驾人承担",当场问一句出了事到底怎么分;
问清试驾车的保险:有没有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陪驾是不是正式员工;
上车前绕车拍一圈,原有划痕留证,避免事后说不清;
路线窄、路况复杂,就让陪驾先把车开出去再换手。
出事后3步:
先报警、拍照留证,责任认定以交警为准,别在现场跟销售吵;
不急着签任何赔偿确认书,也不急着交押金;
对方张口就要钱,让他拿出第三方定损单和保单。谈不拢就让他去起诉——"全责条款"在法院站不住,很多店走到这一步就会回头谈。
还有一个更重的先例
2023年2月,同样在上海,蔚来空间港汇恒隆广场店的一辆试驾车突然加速冲向人行道,撞上一对母子,导致母亲不幸身亡,儿子重伤。微博当时蔚来工作人员对媒体的回应是:女顾客试驾前签了试驾协议,对此事她肯定要担责;如果需要蔚来承担赔偿,也会积极配合。你看,协议从来不是免死金牌,但有些代价,怎么分责都换不回来。
这几年试驾事故的判例和纠纷,其实一直在把同一件事说清楚:试驾是4S店的经营活动,风险不能一纸协议全甩给握方向盘的人。最后提一句值得盯的进展: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8月25日首次审议,事故责任框架后续可能有新变化,这个兴趣下我们会继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