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8岁女孩直播打赏近8万元,家长报警追回款项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新疆沙雅县盖孜库木乡一位居民尼某年仅8岁的女儿在观看直播时,未经父母允许,为主播大量打赏虚拟礼物,金额高达近8万元,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
据了解,这名小女孩平时经常接触父母的手机,而父母在使用手机进行支付操作时并未避开孩子,导致她记住了支付密码。在一次偶然进入某直播平台后,小女孩被主播亲切的称呼和活跃的表演吸引,看到其他观众刷礼物后也模仿着为主播送上了“火箭”等虚拟礼物。
此后,她沉迷其中,频繁出入多个直播间,并一度成为某些直播间的“榜一大姐”。直到尼某因急需资金支付雇工工资时,才发现银行卡中仅剩下50元,7万多元存款已经不见,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报警。
接警后,警方迅速介入,多次与相关平台沟通协调。平台方面积极配合调查,最终确认这笔高额消费系未成年人操作,且未得到监护人的授权,因此决定全额退款。7万余元款项被成功追回,重新返还到家长账户中。
类似因未成年人在直播平台高额打赏引发的纠纷并不在少数,但并非每一次都能顺利追回损失。据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起案件显示,一名成年用户在平台充值2万元用于打赏后,试图起诉平台要求退款,但法院最终驳回其诉求。
法院审理认为,该用户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平台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充值、打赏等行为,均出于真实意愿,且获得相应精神满足,行为合法有效,因此不予支持其退款请求。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公众,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电子设备和网络行为的监管,设置支付权限、密码保护等措施,防范类似情况的发生。同时,用户在进行网络消费时也应理性对待打赏行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作者:清风与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