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八岁娃“盲盒”狂掷五千八,法律撑腰讨回公。八岁娃“盲盒”狂掷五千八,法律撑腰讨回公道
一、案例背景
近年来,卡牌盲盒以“未知惊喜”为卖点,在青少年群体中迅速走红。然而,这种消费形式也引发了诸多非理性消费现象,部分孩子为追求稀有卡牌,不惜一掷千金,单次消费金额甚至高达千元。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多次购买卡牌盲盒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例详情
消费情况:2024年9月,一位家长反映,自己八岁的孩子在两个月内分十余次在某经销店购买了价值5800元的动漫卡牌盲盒。
家长诉求:家长得知后认为,经销店有能力判断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且该买卖行为未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故买卖行为无效,要求经销店返还购物款5800元。
商家回应:经销店则认为部分卡牌盲盒已被拆封、损坏,无法二次销售,不同意退款。双方就返款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家长遂诉至法院。
三、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行为效力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本案中,八岁的孩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大额购买卡牌盲盒的行为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所能理解的范围,且未经监护人同意,也没有监护人事后进行追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买卖行为应依法认定为无效。
商家过错认定
虽然商家的经营行为本身合法,但在面对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消费时,有义务对其身份进行有效辨别。若商家未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就多次售卖大额商品给未成年人,其行为存在过错。这是因为商家应当预见未成年人可能缺乏足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大额消费可能并非其真实意愿,也可能未得到监护人的许可。商家未履行这一义务,就可能对由此引发的合同无效承担相应责任。
监护人过错认定
从监护人责任的角度来说,家长在家庭财产管理和未成年人监管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亦存在过错。例如,家长可能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导致孩子能够轻易进行大额消费;或者未对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进行及时监督和引导,使得孩子陷入非理性消费的误区。
四、法院审理与调解
法院认定:法院审理后认为,经销店向八岁孩子多次售卖大额商品且未经其监护人同意或事后进行追认的买卖行为无效。尽管商家经营行为合法,但未履行对未成年人身份有效辨别的义务,存在过错;家长在家庭财产管理和未成年人监管方面也存在不足,同样有过错。
调解过程:为尽快化解矛盾,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审理法院联合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纠纷调处工作。最终,家长与经销店就争议金额协商一致,签署调解协议,家长返还经销店未开封的动漫卡牌盲盒,经销店退还家长部分卡牌盲盒购物款。
五、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消费纠纷趋势:近年来,未成年人买卖物品、游戏充值等大额消费的纠纷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和社会争议不断增加。针对此类案件,法律有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若未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且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及认知水平所能合理把控的范围,应依法认定为无效。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原则:对于合同无效后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过错划分。商家若未能尽到对购买者身份进行有效辨别的义务,或在发现消费行为可能与未成年人年龄不符时,未采取合理措施与监护人核实,那么商家对合同无效存在一定的过错。而监护人若未能充分履行监护责任,如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未对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进行及时监督和引导等,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在损失承担方面,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合理划分。若因合同无效导致无法返还消费物品或款项,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损失。
六、法官提醒
商家责任: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的身份进行有效识别,避免因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引发法律纠纷。例如,在销售商品时,可以要求消费者出示身份证明,或者通过询问一些与年龄相关的问题来判断其是否为未成年人。
家长责任:家长们则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孩子因盲目跟风或受到不良诱导而进行过度消费。家长可以与孩子共同制定消费计划,培养孩子理性消费的习惯;同时,要妥善保管好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防止孩子未经允许进行大额消费。
法院作用: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消费的纠纷时,既要依法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也要通过合理的责任划分和积极的引导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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