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新规:公众号视频号须主动标注AI生成内容,双标识机制全面上线
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所有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均需依法添加“电子水印”,以增强信息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新规的核心在于通过双重标识机制——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规范AI生成内容的传播与使用,防范虚假信息风险。

显式标识要求内容在生成或传播时加入用户可直接感知的标记,例如文字提示、图形角标或语音声明,帮助普通用户快速辨别内容来源。例如,AI生成的新闻稿需在开头标注“本文由AI生成”,视频则需在画面中添加水印或弹窗提示。隐式标识则通过技术手段将内容属性、服务商信息等嵌入文件元数据中,即便内容经过多次传播或加工,仍可通过专业工具溯源,为监管和维权提供依据。
新规明确了各方责任:服务提供者需在内容下载、复制等环节确保标识完整;传播平台需开发检测工具,对未标识内容进行拦截或提示;用户发布AI生成内容时需主动声明。对于特殊情况,如广告创作需去除显式标识,需与平台签署协议并承担使用责任,服务商需留存相关操作记录至少六个月。
当前AI换脸、伪造声音等技术引发的诈骗案件频发,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遏制此类乱象。公众若发现未标识的AI生成内容,可通过录屏、平台举报等方式反映,监管部门将联动追责。法律专家建议公众需提高警惕,勿轻信未标注的仿冒音视频,平台需强化审核能力并及时处置违规内容。
新规实施后,恶意删除、篡改标识等行为将被依法追责。尽管技术落地存在挑战,如跨平台标识损耗、数字水印攻防战等问题,但这一制度的建立标志着AI内容治理迈出关键一步,为技术创新与信息安全的平衡提供了基础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