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都没碰,凭什么赔15万?骑车前先看"无接触事故"
11月8日,一位太原骑手的发帖引发热议:正常骑行时被未打转向灯突然变道的汽车逼得紧急制动、侧滑倒地,对方随即驶离现场,该事故属于无接触事故。没碰上一根毫毛,还能定责吗?微博
先说结论:"接触"从来不是交通事故的前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把事故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光明日报的评论点得很直白,光明网转载的法院解读说得更干脆——交通事故不以存在"接触"为前提要件。定责真正的三件套:对方有没有过错、有没有损害后果、过错和伤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光明日报光明网
“没碰上”,不等于对方跑得掉。北京海淀法院的案例:轿车多次压实线侵入非机动车道,骑车人急刹扭伤脚踝,全程零剐蹭,交管部门却认定轿车全责,复核后维持。湖南株洲,小车右转未让行,直行骑手避让摔倒,交警调查认定转弯未礼让直行车辆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也别装没听见:海淀案里经法院核算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2999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光明网中国新闻网光明日报

但刀也有另一面:骑车人并不安全。电动自行车在狭窄通道未减速,行人避让摔倒骨折,连对方衣角都没碰到,交管仍认定骑行人全责,法院最终判赔15万余元,申诉也没改。北京二中院审结的远光灯案里,骑行者酒后骑车、躲避远光时撞上违停车辆,自身也被判承担50%的责任。乱变道、猛别车把别人逼摔,定责看的是因果关系,而非是否发生物理碰撞——你可能既是受害者,也是制造危险的一方。半月谈中国新闻网光明网

真摔了,头五分钟决定结局。拨打122报警时清晰说明"无接触事故,因避让、干扰导致损害",有伤及时拨120,报保险同样强调"无接触",避免被误判为单方事故。别觉得"没碰上"就能回家等——离开者行为一旦确认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还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申请复核。中国新闻网半月谈光明网
最后一道坎是证据。央视新闻那条事故视频下,感谢无处不在的摄像头、感谢热心司机提供视频的评论被顶了五万五千多赞。交警处理此类事故,不局限于碰撞痕迹,而是依靠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影像、目击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刹车痕迹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路权不是写在路上的,是要你举证挣来的。入冬还在骑的,把相机加进购物清单,并把这篇转给你的骑行群。哔哩哔哩半月谈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