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

AI数字人冒用名人直播带货,算不算侵权?

源自149位全网作者

06-05 18:10

精选参考来源

1
#AI艺人库 自掘坟墓#这场AI艺人库风波,从官宣的那一刻就已经踩在了违法的边缘。平台宣称“百位艺人签约入驻”,可话音未落,张若昀、于和伟、李一桐、王楚然等多位艺人就紧急发布声明,明确否认签署过任何AI相关授权,直接戳破了宣传泡沫。这场“名单乌龙”不仅涉嫌虚假宣传,更暴露了平台AI训练数据来源的合规灰色地带——所谓的授权,从源头就站不住脚。从法律层面看,这场操作的侵权风险早已是明牌:《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权、声音权受严格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与声音,司法实践早已明确,只要AI生成内容能让公众稳定关联到特定自然人,即便非100%复刻,也构成侵权。即便平台声称采用“单项目、单角色授权”模式,也无法规避核心风险。AI技术的特性决定了,艺人的面部、声纹等生物信息一旦被录入系统完成深度训练,技术上根本无法彻底清除、无法严格限定使用范围,模型底层留存的特征数据,随时可能被用于未授权场景。艺人一旦签约,就等于把自己的人格权放进了平台的“黑箱”,后续维权举证难度极大,而平台作为运营方,将为所有侵权行为承担首要法律责任。更隐蔽的风险在于,平台推崇的AI融脸、特征拼贴操作,本质上是在规避侵权认定的灰色地带游走。一旦被诉,平台不仅要面临巨额民事赔偿,若大规模未经授权使用艺人数据,还可能触犯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面临监管层面的顶格处罚。
2
注意!春节不要乱发这种视频,有风险近日,短视频平台上一些以“拜年祝福”为名的AI视频火了,众多明星艺人在AI的加持下“齐聚一堂”,拱手拜年,好不热闹。无独有偶,AI周星驰经典电影片段的视频引发大量关注,不少人跟风参与其中,网民惊呼AI圆了自己“与星爷梦幻联动”的愿望。一些AI生成视频越来越逼真,形象、声音都能近乎完美复刻,甚至做到了“以假乱真”。由于传播范围大,流量可观,一些人通过AI生成明星视频获得大量关注后开启带货模式,获取了不菲收益。周星驰经纪人发文质疑:“想问一下这些属于侵权吗?相信创作者应该已经盈利,而某平台是不是都放任不管,提供给用户生成发布?”记者梳理发现,上述现象潜在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主要涉及侵犯肖像权、著作权,以及平台责任等方面。1、AI生成明星视频,是否侵犯明星本人肖像权呢?明星往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形象、声音也具有较高的识别性,更容易在网络上传播。AI根据指令生成视频,往往会伴随着对明星形象、声音的使用。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了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但需是以非营利为目的。这也意味着,在未经明星艺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肖像用于AI生成视频,以获取流量或者牟取利益,都是对其肖像权的侵害。此外,公民的“声音权”也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1023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通过AI技术对他人的声音进行“克隆”,用于视频制作、传播并获利,也可能构成侵权。2、AI生成电影片段进行传播,侵犯著作权么?打开短视频平台,随处可见通过AI拼接成的电影片段,比如“西北锤王大战灭霸”“周星驰对战李小龙”等被大量点击、传播。网民惊呼:“有意思,这是删减版(加强版)吧!”这种“爆改”电影片段虽然有创意,但潜在的侵权风险值得警惕。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如果AI生成视频直接提取或高度模仿电影的经典场景等独创性表达,或“魔改”电影片段,会侵犯原作品的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的规定,行为人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短视频平台用户通过AI生成视频造成侵权,平台要承担责任么?短视频平台对平台用户行为负有审查义务,平台用户发布AI生成的侵权视频,并造成大量传播,往往伴随着平台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10条规定,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深度合成内容管理,采取技术或者人工方式对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的输入数据和合成结果进行审核。民法典第1197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规定意味着,平台若未对侵权的AI生成侵权视频片段采取拦截等措施,则应承担相应责任。via:中国普法 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全部
来源
内容由AI生成

精选参考来源

1. #AI艺人库 自掘坟墓#这场AI艺人库风波,从官宣的那一刻就已经踩在了违法的边缘。平台宣称“百位艺人签约入驻”,可话音未落,张若昀、于和伟、李一桐、王楚然等多位艺人就紧急发布声明,明确否认签署过任何AI相关授权,直接戳破了宣传泡沫。这场“名单乌龙”不仅涉嫌虚假宣传,更暴露了平台AI训练数据来源的合规灰色地带——所谓的授权,从源头就站不住脚。从法律层面看,这场操作的侵权风险早已是明牌:《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权、声音权受严格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与声音,司法实践早已明确,只要AI生成内容能让公众稳定关联到特定自然人,即便非100%复刻,也构成侵权。即便平台声称采用“单项目、单角色授权”模式,也无法规避核心风险。AI技术的特性决定了,艺人的面部、声纹等生物信息一旦被录入系统完成深度训练,技术上根本无法彻底清除、无法严格限定使用范围,模型底层留存的特征数据,随时可能被用于未授权场景。艺人一旦签约,就等于把自己的人格权放进了平台的“黑箱”,后续维权举证难度极大,而平台作为运营方,将为所有侵权行为承担首要法律责任。更隐蔽的风险在于,平台推崇的AI融脸、特征拼贴操作,本质上是在规避侵权认定的灰色地带游走。一旦被诉,平台不仅要面临巨额民事赔偿,若大规模未经授权使用艺人数据,还可能触犯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面临监管层面的顶格处罚。

2. 注意!春节不要乱发这种视频,有风险近日,短视频平台上一些以“拜年祝福”为名的AI视频火了,众多明星艺人在AI的加持下“齐聚一堂”,拱手拜年,好不热闹。无独有偶,AI周星驰经典电影片段的视频引发大量关注,不少人跟风参与其中,网民惊呼AI圆了自己“与星爷梦幻联动”的愿望。一些AI生成视频越来越逼真,形象、声音都能近乎完美复刻,甚至做到了“以假乱真”。由于传播范围大,流量可观,一些人通过AI生成明星视频获得大量关注后开启带货模式,获取了不菲收益。周星驰经纪人发文质疑:“想问一下这些属于侵权吗?相信创作者应该已经盈利,而某平台是不是都放任不管,提供给用户生成发布?”记者梳理发现,上述现象潜在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主要涉及侵犯肖像权、著作权,以及平台责任等方面。1、AI生成明星视频,是否侵犯明星本人肖像权呢?明星往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形象、声音也具有较高的识别性,更容易在网络上传播。AI根据指令生成视频,往往会伴随着对明星形象、声音的使用。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了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但需是以非营利为目的。这也意味着,在未经明星艺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肖像用于AI生成视频,以获取流量或者牟取利益,都是对其肖像权的侵害。此外,公民的“声音权”也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1023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通过AI技术对他人的声音进行“克隆”,用于视频制作、传播并获利,也可能构成侵权。2、AI生成电影片段进行传播,侵犯著作权么?打开短视频平台,随处可见通过AI拼接成的电影片段,比如“西北锤王大战灭霸”“周星驰对战李小龙”等被大量点击、传播。网民惊呼:“有意思,这是删减版(加强版)吧!”这种“爆改”电影片段虽然有创意,但潜在的侵权风险值得警惕。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如果AI生成视频直接提取或高度模仿电影的经典场景等独创性表达,或“魔改”电影片段,会侵犯原作品的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的规定,行为人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短视频平台用户通过AI生成视频造成侵权,平台要承担责任么?短视频平台对平台用户行为负有审查义务,平台用户发布AI生成的侵权视频,并造成大量传播,往往伴随着平台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10条规定,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深度合成内容管理,采取技术或者人工方式对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的输入数据和合成结果进行审核。民法典第1197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规定意味着,平台若未对侵权的AI生成侵权视频片段采取拦截等措施,则应承担相应责任。via:中国普法 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3. 周星驰经纪人质疑短视频平台对 AI 生成视频侵权放任不管,这触犯了哪些法律红线?平台该如何管理?

4. #中国广电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就AI侵权发声明# 针对AI换脸合成、声纹克隆复刻、影视素材任意篡改、魔改、擅自抓取演员影像声频用于AI模型训练等侵权行为频发,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声明,支持演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恶意侵权个人、机构,及未尽审核义务的平台,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5. 浙江卫视短剧 融脸肖战王一博浙江卫视短剧因涉嫌未经授权使用肖战、王一博的肖像引发侵权争议。剧中角色通过A换脸技术呈现出与艺人高度相似的面部特征(如肖战唇下痣),且未获授权。律师指出,当AI生成形象足以让公众稳定识别为特定自然人并用于商业牟利时,无论技术手段如何,均构成肖像权侵权。此类行为不仅侵犯艺人权益,也反映出AI|技术滥用的行业乱象。

6. 周星驰经纪人质疑短视频平台对 AI 生成视频侵权放任不管,这触犯了哪些法律红线?平台该如何管理?

7. 【广电行业组织发布严正声明:严禁AI演员换脸、声纹克隆复刻】日前,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严正声明,针对当前AI换脸合成、声纹克隆复刻、影视素材任意篡改、擅自抓取演员影像声频用于AI模型训练等侵权乱象,明确行业红线与合规要求。声明核心禁令:未经演员本人书面正式授权,严禁任何主体擅自采集、使用、合成、传播演员影像、声纹与专属艺术形象。特别强调,即便标注非商用、公益分享、个人二创”等字样,也不构成免责依据,相关AI撞脸、仿声演绎、换脸短剧、虚拟人复刻等内容,均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针对平台方面,要求短视频、直播、影视分发等网络平台建立AI演艺内容授权核验长效机制,立即全面排查下架存量侵权作品,从严管控新增违规内容,全程留存数据并配合取证溯源。AI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需强化前置审核,严格核验用户上传素材的授权资质。中广联演员委员会将启动全网常态化侵权监测、公证固证及批量维权行动,对恶意侵权个人、机构及未尽审核义务的平台,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8. 数字人直播政策趋紧,AI营销合规门槛全面抬高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整治AI生成广告后,多省市收紧数字人直播监管,要求直播间必须显著标识“AI生成”字样,AI数字人不得冒充真人主播进行虚假宣传。此前全国首例AI代写种草笔记不正当竞争案已宣判。数字人主播24小时不下播的黄金时代,被一纸规则画上了红线。合规不是束缚,是门票——谁先把AI标识做得让消费者看见且相信,谁就拿到了下一程的入场券。

9. 【#AI艺人撞脸明星可能侵权#】近期,两名AI数字艺人被开通社交媒体账号,据称参演的AI剧集也即将上线。不少网友关注到,AI数字艺人的外貌似乎和多位明星“撞脸”,大家纷纷质疑,这算不算侵犯肖像权?法学专家表示↓↓ [话筒]肖像权的保护并非局限于完整的人脸,只要AI数字艺人的形象能让公众稳定识别出特定真人,无论是否刻意复刻,都可能涉嫌侵权。 [话筒]AI数字艺人的创作绝非“无拘无束”,创作者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杜绝“撞脸”“融脸”等可能侵权的行为。若确实需要参考真人形象,必须提前获得他人的合法授权。#法姐讲法[超话]#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http://t.cn/AXfJONYG

10. 多名配音演员发函要求停止 AI 侵权,这反映出 AI 时代版权保护面临哪些新挑战?

11. 赵丽颖#侵权赵丽颖品牌方道歉##两公司侵权赵丽颖公开道歉#天眼查App显示,12月19日,法院刊登广东上影蓝鲸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东噢美丽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向赵丽颖的致歉公告。公告显示,上述两家公司未经赵丽颖许可,使用赵丽颖的肖像及姓名用于“噢美丽”品牌商业宣传,构成共同侵权。法院认定上述行为侵犯了赵丽颖的肖像权、姓名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上述公司已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向赵丽颖表达诚挚的歉意,并郑重承诺已停止一切侵犯赵丽颖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并保证不会再实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12. 【 她拿起了民法典,保护了自己的“声音”】一位女配音员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制作上网广泛传播,她将如何保护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五年来,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全面融入百姓生活。安哥安姐带你走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涉及22个镇的食药安全案、AI声音维权案,了解民法典怎样回应时代关切,引导公平诚信!#法姐讲法[超话]# #法治微课堂# http://t.cn/AXb1ttZO

13. #抖音电商累计处置侵权仿冒达人账号1.1万个# 专项治理“AI换脸”带货,拦截侵权视频超1.6万条 🚫3月9日,抖音电商安全与信任中心公布侵权仿冒治理专项进展。截至目前,平台已累计处置侵权仿冒达人账号1.1万个,处置仿冒带货商品超6700个;通过“阻止相同侵权内容传播”功能,主动拦截侵权视频超1.6万条。【评论】AI造假“七十二变”,平台治理必须跑得比技术更快从直接“换脸”到谐音变体,从AI合成到卡通特效——侵权者正在用技术的“七十二变”试探规则边界。李亚鹏们被AI“代言”了16万条视频,背后是无数消费者在不知情中被诱导下单。抖音此次专项的看点,不仅是1.1万个账号的处置数字,更是对“名称谐音”“特效擦边”等新型手法的精准识别。当造假技术日新月异,平台治理不能只做“事后诸葛亮”,而要用算法对抗算法,让每一次“擦边”都变成“触电”。

14. 同事被优化后 AI 分身在群里回消息、写代码,这种「数字分身」会侵犯离职员工权益吗?可能带来哪些问题?

15. 【#中广联常态化监测为演员维权#】当前,AI换脸合成、声纹克隆复刻、影视素材任意篡改、魔改、擅自抓取演员影像声频用于AI模型训练等侵权行为频发,严重侵害演艺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扰乱视听行业正常秩序。为规范行业发展、严守法律底线、强化权益保护,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严正声明。其中提到,中广联启动全网常态化侵权监测、公证固证及批量维权行动,支持演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恶意侵权个人、机构,及未尽审核义务的平台,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6. 当AI颠覆游戏产业,版权还存在吗?【孙子冰法】

17. 2026年4月5日,易烊千玺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指出某平台多部AI生成剧集未经授权盗用其肖像及声音用于商业牟利,已启动法律程序追究侵权责任。

18. //@一芋也:该视频未经授权使用AI技术生成了可清晰识别为演员成毅的肖像形象,并通过发布视频获取流量和商业利益。此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成毅先生的肖像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抖音社区规范,请求平台立即下架相关视频,并对该账号进行相应处理。

19. 【#短剧用AI换脸明星案判了#关注!】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了一起肖像权纠纷案。原告为国内某知名演员,被告A公司制作并发布的短剧中,通过AI换脸技术将原告肖像拼接至剧中角色面部,致使公众误认为原告参演了该剧。法院认定,被告短剧制作公司存在侵权故意并实施了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此外,另一家影视传媒公司官宣签约两位“数字艺人”,但遭到广泛质疑:两位AI数字艺人,外貌似乎和多位明星“撞脸”。法律专家表示,只要AI数字艺人的形象能让公众稳定识别出特定真人,无论是否刻意复刻,都可能涉嫌侵权。法姐讲法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央视新闻的微博视频

20. 【#央视揭AI仿声乱象##1秒音频就能让声音被偷走#】从配音演员的声线被公然盗用,到名人的声音被随意克隆,AI声音侵权乱象频发。那么,目前AI技术克隆声音的门槛究竟有多低呢?在网络安全专家的实验室,记者亲身体验了一次AI克隆声音的全过程。实验中,记者尝试录制了一句话的音频作为声音克隆的素材。网络安全专家随意截取了其中1秒钟音频作为克隆样本,仅仅几秒钟后,记者的克隆声音就朗读出了一段从未录制过的文字。 (央视网)http://t.cn/AXMqQJsx

21. 《AI+直播营销》002-重视直播营销,打造直播竞争力(AI时代,直播营销新的发展趋势)

22. #耀客传媒AI演员撞脸翟子路赵今麦#【#律师谈耀客传媒AI演员侵权质疑#:如公众普遍可识别且未经授权,有肖像权侵权风险】3月18日,头部影视公司耀客传媒官宣签约AI数字艺人“秦凌岳”和“林汐颜”,将主演新剧《秦岭青铜诡事录》,还开通了个人社交账号。有网友吐槽AI艺人“假人感十足”,甚至撞脸演员翟子路和赵今麦,甚至声音和神态都相似,引发侵权质疑。3月19日,@九派新闻 记者拨打耀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六个公开电话寻求回应,均未拨通。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林斐然律师告诉九派新闻,这个事件上,秦凌岳被指撞脸翟子路、林汐颜被指撞脸赵今麦,如果公众普遍可识别且未经授权,已满足肖像权侵权的核心要件。哪怕用公司自称是AI合成或者包含原创设计,仍有高度侵权风险。他解释道,一般来说,肖像权侵犯要看一般公众能否稳定、明确地将该AI形象与特定自然人(明星)建立唯一对应关系。比如外观层面上的五官、神态、经典造型,比如声音音色、语调、语气、经典台词,如果这些东西看起来经过微调,但是依然能实现广泛的公众认知,能穿透认识到背后可能高度近似于某个明星,就可能存在肖像权侵权。林斐然律师表示,如果撞脸明星的AI数字艺人从事商业活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擅自使用与有一定影响的姓名、肖像等标识近似内容,引人误认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构成混淆行为,这种行为本质是搭明星知名度便车、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有可能构成违法。 九派新闻的微博视频

23. 国内首起 AI 涉黄案开发者获刑,开发者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用户使用此类 AI 需担责吗?

24. //@荔月有七://@Daltsuki_://@七分禹月圆:本人作为演员成毅(傅诗淇)的粉丝,现要求豆包平台全面停止生成成毅(傅诗淇)相关AI 图片、视频、语音等 AI 合成内容。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艺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声音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未经艺人本人及其个人工作室授权,AI 生成其相关内容均属侵权,存在被恶意造谣诽谤恶搞商用等风险,

25. #张婧仪方AI短剧侵权维权##公司用AI复刻离职员工继续工作#一个是 AI 未经授权盗用明星肖像做短剧牟利,一个是公司偷偷用离职员工数据训练 AI,让人走了还在 “继续上班”。看似领域不同,本质都是一样的:打着技术创新的旗号,随意侵犯他人肖像、声音、风格与个人数据,把人当成免费训练素材和盈利工具。AI 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侵权遮羞布。肖像权、人格权、个人信息都受法律保护,没经过同意就拿来商用、复用,就是赤裸裸的侵权。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打工人,都不该被这样随意 “数字复刻”。支持依法维权,也该好好管管这些无底线滥用 AI 的行为了。

26. 【全是假的!AI冒充名人带货,我被骗惨了】 #公益诉讼##AI董宇辉##微提醒# 我们看到的脸,可能是 AI 换脸;听到的声音,可能是 AI 克隆;所谓的名人主播亲自带货,可能是 AI 数字人在 “表演”。 董宇辉就曾吐槽,自己的家族群里全是 “AI 董宇辉”,很多热门视频里的话自己从没说过,有的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演员温峥嵘也曾刷到 AI温峥嵘的带货直播间,质问 “你是温峥嵘我是谁” 后被拉黑。 名人自身都分不清的 AI 声音、AI 数字人,更何况普通人呢。然而,这种利用 AI 仿冒名人的虚假视频在网络上层出不穷,不少人因此上当受骗。 而这些虚假视频的创作者,正是利用 AI 收割普通人信任与钱包的无良商家。他们零成本盗用名人的声音、形象,用虚假的 “名人” 引流牟利。这种行为侵犯了名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平台生态。 对此,抖音率先出手,从严整治。那些在抖音违规牟利的无良商家,好日子要到头了。

27. 【非法使用中国国民党主席郑丽文形象的AI数字人直播带货,一网民被行拘】近期,山西大同网警在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网民邢某非法使用中国国民党主席郑丽文形象的AI数字人直播带货,引发网民质疑,严重干扰正常网络秩序。经核查,邢某从事直播带货,恰逢郑丽文访问大陆热度很高,萌生了利用名人热度增加流量的想法,随后,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利用某AI工具生成了AI数字人形象及带货文案,之后在媒体平台直播带货,引发社会关注,造成恶劣影响。属地公安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

28. 如何评价耀客推出AI演员秦凌岳、林汐颜,被指撞脸翟子路、赵今麦张子枫?AI艺人仿真人版权边界如何界定?

29. 偷偷收藏!用AI搞定脚本、选品和虚拟人,24小时直播不是梦

30. 假老孙VS真老孙!他们用我声音,我却无能为力?

31. 【#侵权杨紫商家登报道歉#】据人民法院报,一商家侵权@杨紫 登报道歉。“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未经杨紫女士本人许可,擅自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杨紫女士的肖像及姓名进行商业宣传。上述行为侵犯了杨紫女士的肖像权、姓名权,对杨紫女士造成了不良影响,也误导了广大消费者。对此,我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和违法性,我郑重向杨紫女士公开赔礼道歉。”

32. 【红果短剧作品被曝AI偷脸侵权 引发热议后争议角色被光速替换】3月31日,一名妆造师在社交平台公开维权,指控短剧《桃花簪》未经许可,擅自通过AI技术使用其拍摄的照片,认为此举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该妆造师表示,短剧中的服装、配饰及妆容细节与原片高度一致,且AI处理后的形象被塑造成了负面人物。 相关短剧在红果平台播放量已突破4000万,由第三方作者上传并明确标注内容由AI生成。在博主发声后,涉及争议的形象已完成替换处理。法律专家分析称,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构成侵权,判定核心在于面部特征比对。即便经过AI处理,若角色形象与本人具有高度特征关联,依然需承担法律责任。针对此类现象,平台方应严格执行通知与删除机制,并对重点推广内容建立事前审查制度,要求提供完整授权链条,从源头上控制AI侵权风险。

33. AI换脸合成、声纹克隆复刻、影视素材任意篡改、魔改、擅自抓取演员影像声频用于AI模型训练等侵权行为频发,严重侵害演艺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扰乱视听行业正常秩序。确实要整治一下AI这些不正当的用法,不能模糊界限#AI换脸影视魔改迎来最强禁令#

34. #微博声浪计划##听见微博# 3秒即可克隆声音改词仅需不到1元,AI声音克隆技术门槛极低,二手平台涌现大量低价服务,每50字收费不到1元,订单量超900单。配音行业成侵权重灾区,知名配音演员声音遭盗用,社会诈骗风险增加,多地发生克隆亲友声音诈骗案例。治理需技术规范与法律完善,公众需提高警惕。 shijin1的微博音频

35. “AI形象”应用必须严守法律底线

36. 【#平台处置AI违规换脸账号超万个#】 近日,演员王劲松在个人微博发文,表示某微信视频号视频盗用其本人形象,“把我AI了”,修改其视频文案、口型,用于广告宣传。#王劲松被AI换脸说太可怕#对此,王劲松本人在微博回复中直言:“声音,口型完全看不出来真假”“我家里人都分不清是不是真是我了”。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表示,责任方应该包括视频制作者、平台、提供工具的AI公司三方。#AI新观察#事实上,随着AI技术的升级,平台对AI视频的检测也变得越来越难。某视频平台业务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平台已为社会知名人士建立了肖像保护库,并且对仿冒营销内容进行了有效拦截,但是从平台治理的情况看,依然存在较大的难度,主要体现在部分用户通过各种手段与平台进行对抗,如通过形象微调、面部遮挡、画面分屏、跳帧出现等问题,使得平台也在不断迭代策略应对处置这些变体,而且用户利用AIGC可以很快地更换“形象”进行创作,进一步加大了治理难度。此外,人耳听起来相似的声纹,在算法角度对应的特征差异很大,因此更难泛化识别变体;同时因为人耳无法准确辨别AI声纹,实锤假声纹的成本高。也有熟悉视频审核业务的人士告诉记者,对于仿冒名人营销,一些社会知名人士本身在平台上存在营销行为,如自媒体、代理商在平台上传播带货直播切片、代言视频等,因此仅凭视频难以区分虚假营销与真实带货,处置难度也很高。据不完全统计,腾讯方面从2024年就开始打击利用AI仿冒知名人士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1月18日,微信方面表示,“平台从速从严打击利用AI仿冒知名人士进行违规拼接、不当营销、恶意博取流量等行为。最近一个月,累计处置内容12091条,关闭账号3281个。”根据2月25日,抖音电商发布的2025年度报告,过去一年里,平台治理“侵权仿冒名人”等热点问题,“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利用AI、特效仿冒名人进行虚假宣传或侵权行为。截至目前,共处置违规侵权仿冒达人账号1.1万个,主动拦截侵权视频过万条。”(新京报贝壳财经) 四川观察的微博视频

37. AI 技术日新月异,侵权乱象层出不穷。 换脸、盗声、仿冒侵权,这是新技术发展带来的副作用,是全行业的共同挑战! 这需要包括抖音在内的所有平台,正视 AI 治理的复杂性,一边技术升级,一边完善规则与举报机制,才是行业长久解法。 #抖音整治AI生成不当内容#//@抖音集团李亮:当前行业仍普遍面临AI生成内容判断难、识别能力不足等难题。平台会持续投入,也希望大家可以理性运用AI技术,抵制AI不当内容与侵权行为。另外,一些违规或者侵权形式,如果没有当事人的举报,平台是很难判断的,后续我们也将开放更多监督与举报入口,如发现违规内容,欢迎大家积极参与举报。

38. 整治Ai了,明文禁止一切AI侵权行为…广电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就当前AI换脸合成、声纹克隆复刻、影视素材任意篡改、魔改、素材二创、擅自抓取演员影像声频用于AI模型训练等侵权行为发声明… 非常支持的一集!#中国广电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就AI侵权发声明#

39. AI仿冒名人带货?山西邢某被拘!警惕数字人背后的法律红线

40. 快评丨用AI仿冒郑丽文直播带货?这不是“生意”是违法

41. AI换脸带货?山西这哥们儿,把自己"换"进去了

42. AI仿冒名人直播第一案

43. 东方观点|AI“仿声带货”乱象频发,法律如何守住人格权与消费底线?

44. 未经授权把真人做成AI数字人,不是创新,是赤裸裸侵权!

45. 以案释法|AI 数字艺人 “撞脸” 顶流明星,到底算不算侵权?

46. “AI数字艺人撞脸明星”,算不算侵权?

47. AI肖像权侵权的现行规则与边界

48. AI换脸是否侵犯肖像权?三类侵权情形需承担法律责任

49. AI生成≠免责!

50. 论数字人直播与AI仿冒名人的法律规制路径

51. 每周普法栏目【西检·漫语】第84期— 民法典宣传月|AI换脸被侵权?有“典”可循!

52. 盈知说“AI"|AI 合成名人声音 + 盗用视频带货被判赔!商家未尽审核义务需担责

53. 你的脸,谁作主?关于AI肖像权和版权的法律边界 | 直播实录

54. 正策关注|从“易烊千玺案”谈AI换脸侵权的法律解析与维权路径

55. AI换脸短剧"神似"明星被判侵权!民法典如何保护你的"脸"?

56. 未经授权,发布用AI模仿歌手声音演唱的歌曲很可能构成侵权

57. 肖像权不是想换就能换 律师

58. 动态 | 利用AI换脸技术仿冒名人带货,消费者如何维权?

59. AI替名人直播带货,第一批人已经被行拘了

60. 利用AI生成明星“拜年”视频进行商业推广—餐饮公司及经营者因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及声音权益被判道歉并赔偿

61. 普法小课堂|以案释法

62. 四川审判·法答精粹丨AI模仿声音也侵权?自然人声音参照肖像权保护规则

63. “AI生成”不可突破人格权边界

64. 刷到明星直播带货先别急着下单!很可能是AI在骗你

65. 虚拟迷局

66. AI虚拟主播合规责任与风险边界

67. 假“我”之名

68. 虚拟数字人直播的合规风险及应对之策

69. 君澜视角 | 新技术场景应用下的广告合规——以滥用AI技术发布虚假广告案为例

70. 专家解读|以人为本,数字虚拟人管理规范引领技术向善

71. 网信办

72. 数字虚拟人新规

73. AI数字人行业将迎来“生死大考”!网信办新规

74. 国内对数字人主播的监管

75. 数字人直播被封号?AI代写被投诉?这些合规红线你别碰

76. AI数字人直播带货要讲规矩

77. 虚拟人“持证上岗”时代到来

78. AI合成明星形象视频刷屏,律师

79. 周星驰经纪人怒斥AI侵权

80. 每周普法栏目【西检·漫语】第84期— 民法典宣传月|AI换脸被侵权?有“典”可循!

81. AI生成内容使用红线

82. 中察文娱 | 影视配音、翻唱、AI声音克隆的著作权边界与合规

83. AI克隆侵权当休矣!

84. 你的脸和声音,到底还是不是你的专属?

85. AI换脸发短视频,可能侵犯肖像也泄露信息!普通人必知的3个法律边界

86. 非法使用国民党主席郑丽文形象的AI数字人,直播带货,被行拘!

87. 未经同意制作数字虚拟人?相关法律责任指南

88. 【#使用数字虚拟人不得丑化污损他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及伴侣#】#数字虚拟人监管新规#

89. “AI带货”不得侵害他人权益

90. 别让AI数字人营销异化为虚假侵权营销

91. 擅用AI合成的名人声音“带货”构成侵权,委托推广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92. 邢某用AI仿冒郑丽文直播带货被行拘

93. 广州互联网法院:直播电商纠纷5年增8.4倍

94. “名人”带货:AI仿冒公众人物直播牟利的法律认定与责任划分 | 智播镜界

95. AI仿冒公众人物直播营销的法律规制

96. AI 仿冒名人直播带货,公安部严打

97. 直播带货新规解析:智享AI数字人如何合规开播?新手避坑指南来了

98. 利用AI仿冒名人直播带货,邢某被依法行拘

99. 深度合成、算法、AIGC监管与人格权保护(41)

100. “AI数字艺人撞脸明星” 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101. 5 月 3 起 AI 数字人侵权案刷屏:普通人做数字人,这 3 个坑千万别踩

102. 警惕AI仿冒公众人物直播带货陷阱

103. [流言板]全国首例侵害声音利益案:盗播主播用切片卖货被判赔八千

104. 网红使用国民党主席郑丽文形象AI数字人直播带货被行拘

105. AI技术侵权案例有哪些

106. 直播新规落地!AI主播也要守规矩了!!!

107. 非法使用郑丽文形象AI数字人直播带货,邢某被行拘

108. AI换脸直播带货:“数字替身”侵权,触碰多重法律红线

109. 【网络法治e起学】非法使用郑丽文形象AI数字人直播带货,邢某被依法行拘!

110. 舆情法律案例 | 利用AI仿冒名人直播带货牟利,行为人被依法行政处罚

111. 用前主播肖像、声音训练AI主播,侵权

112. AI治理 | 从AI漫剧“先备案后上线”的新要求,看企业使用AI生成内容标识的风险与边界

113. 利用AI仿冒郑丽文直播带货被查

114. 事关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国家网信办公开征求意见

115. AI演员出道,撞脸多位明星!算不算侵权?

116. 【与法同行·共筑未来】《民法典》守护 “声” 与 “像”

117. 《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直播与数字人领域合规红线与风险防控指南

118. 非法使用郑丽文形象AI数字人直播带货,邢某被拘留!公安部网安局披露详情

119. 律师实务指引:AI深度合成(声音与肖像)侵权案件的维权路径与代理策略

120. 直播间运营者用数字人,要提前做哪些合规审核?

121. AI“盗”走了我的声音,该如何维权?

122. AI数字人主播频频被禁播,商家索赔79万元,法院怎么判?

123. 利用AI仿冒名人直播带货,一网民被行拘

124. AI监管新规解读:科技伦理审查与数字虚拟人规范

125. 聂卫平家属发声明追责利用AI数字人技术侵权行为

126. AI 数字人商用场景与合规边界(肖像 / 版权)?

127. AI短剧肖像权侵权风险及责任承担分析 | 高朋影视传媒月刊

128. 做自媒体还敢乱用AI素材?这6步不补,迟早要踩坑

129. 是义务也是盾牌:AI标注对侵权责任的影响分析

130. 【第485期 直播预告】用AI模仿明星带货赚钱,触犯哪些法律红线?

131. 人工智能侵权 | 程啸:利用AI克隆声音须严守法律边界

132. 你的声音也受法律保护

133. 【行业】数字人主播等生成内容被纳入监管

134. 聂卫平工作室严正声明:严禁未经授权制作、传播聂卫平数字人相关视频

135. 若发现被AI“换脸”或“仿声”,该如何维权?

136. 2024年度二等奖研究成果 |《人格标识商品化权研究》概要——商标权与商品化权益研究专题组

137. AI+法律洞察 | 第2期

138. AI仿冒他人直播带货一网民被依法行拘

139. 直播电商新规的运营者处罚(二)丨电商合规

140. 阅案笔记|辱骂虚拟人也会侵权?广州法院判例实锤

141. AI短剧疑融脸肖战王一博?律师分析如何认定AI角色构成肖像权侵权

142. 2026年抖音数字人直播怎么玩?新规落地后如何合规又赚钱?

143. 西法“典”播 | AI换脸、AI变声,是否侵权?

144. 【案例】AIGC名誉权侵权——“AI生成不实内容”案

145. 北京日报 | 被AI“换脸”或“仿声” 维权分三步

146. AI数字人做直播的时候,如何避免违规?

147. 多名配音演员集体维权

148. 数字人新规的增量要求

149. 数字人直播新赛道爆发,合规与变现如何两全?

0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
0评论

当前文章无评论,是时候发表评论了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